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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务服务中心

领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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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建锋

金建锋

党组书记、主任

主持全面工作


男,汉族,1974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


我的同事:

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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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区政务服务中心(代办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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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组织开展重大投资项目的全程无偿代办、政策咨询工作;负责建立和维护全区代办项目数据库,做好项目代办分配、跟踪、督促工作;负责对全区代办数据的统计、上报以及上下级联动代办管理;负责对代办员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


  • 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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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无差别全科受理”、多规合一工程建设项目服务等综合窗口的办件咨询、帮办、收件、受理、送达服务以及工作人员的日常服务管理;负责智慧大厅、24小时自助服务大厅的服务咨询、导引等工作;协助做好综合窗口的设置、制度的建立完善等工作。


直属单位或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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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区政务服务中心(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中心、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湾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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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区政务服务中心机构编制框架和人员转隶的函》(温龙机改〔2019〕36号),拟定区政务服务中心下属事业单位1个。具体机构调整方案如下:

    一、调整机构

    (一)根据市编委《关于同意龙湾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增挂牌子等事项的批复》(温市编〔2012〕121号)、《关于同意设置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的批复》(温龙机编〔2012〕96号)精神,保留温州市龙湾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中心(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湾分中心),为区政务服务中心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科级,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主要职责:负责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资料受理、信息发布、组织开评标、中标公告发布、政策咨询等工作;负责政府建设工程交易、政府采购、国有企业采购和国有产权事项的交易或服务工作,协助相关部门维护交易的正常秩序;负责综合受理窗口日常运行和管理;统筹全区行政审批代办服务工作,做好代办项目库的维护和业务协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将龙湾区行政审批代办服务中心(正股级事业单位)更名为代办服务科(龙湾区行政审批代办服务中心),并调整为龙湾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中心(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湾分中心)内设职能科室。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开展重大投资项目的全程无偿代办、政策咨询工作;负责建立和维护全区代办项目数据库,做好项目代办分配、跟踪、督促工作;负责对全区代办数据的统计、上报以及上下级联动代办管理;负责对代办员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


机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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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龙湾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温委办发〔2018〕93号)和《中共温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龙湾区局级事业机构调整审核的批复》(温市编〔2019〕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区政务服务中心是区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正科级,归口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领导。经费由区财政全额拨款。

第三条  龙湾区政务服务中心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最多跑一次”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配合推进工作;制定和规范政务服务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制度;组织制定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和标准化建设,并做好各项政务服务制度落实的监督、指导。

(二)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全区行政审批服务(公共服务)工作。负责监督、协调和考核进驻服务中心窗口单位政务服务工作,监督检查进驻中心窗口人员的政务服务行为。负责部门(单位)进驻中心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培训和考评工作。

(三)负责中心日常运行服务保障和标准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工作。

(四)负责受理、核实违反政务服务相关制度的投诉举报;协助行政监管部门处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的各类投诉举报和违法违规行为。

(五)统筹全区行政审批代办服务工作,做好代办项目库的维护和业务协调。

(六)协助做好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指导、管理、协调工作;指导小额工程交易平台规范化建设。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区政务服务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运转,承担文秘、宣教、档案、保密、统计、普法、政务公开、计划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党建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负责中心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称评聘、考核考绩、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的收退和管理工作。

(二)审批业务科(龙湾区中介机构服务管理中心)。负责协助做好“最多跑一次”改革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工作。拟订和规范行政审批、便民服务等政务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管理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统筹中心窗口设置、运行机制,负责指导各窗口的日常业务运行和衔接协调工作。组织联合会商、联合审批,以及疑难办件的协调会办等联合办理业务工作。指导分中心、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工作。协调、监督涉批中介机构服务活动,牵头负责涉批活动中信用评价工作。

(三)交易管理科。负责协助做好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及政策解读工作。协助做好规范、监督公共资源交易场内交易行为。协助行政监管部门处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的各类投诉举报和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区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审专家库的建设、管理和使用。指导小额工程交易平台规范化建设。

(四)监督检查科。负责协助做好“最多跑一次”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区政务服务活动的监督考核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大厅现场管理的标准化建设;负责政务服务相关投诉举报的受理、核实工作。

(五)信息技术科。负责区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信息系统相关软硬件设备的管理和维护。负责信息系统应用培训工作。

第五条  区政务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4名;中层领导职数6名。

第六条  其他事项

保留温州市龙湾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中心(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湾分中心),为你中心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科级。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

(一)主要职责:负责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资料受理、信息发布、组织开评标、中标公告发布、政策咨询等工作;负责政府建设工程交易、政府采购、国有企业采购和国有产权事项的交易或服务工作,协助相关部门维护交易的正常秩序;负责综合受理窗口日常运行和管理;统筹全区行政审批代办服务工作,做好代办项目库的维护和业务协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4个职能科室:政府采购科、综合交易科、政务服务科、代办服务科(龙湾区行政审批代办服务中心)。

(三)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核定事业编制 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正股级)1名,中层领导职数4名。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5月3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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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系电话:

    0577-86968282

  • 办公时间:

    春、秋、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地  址:

    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升平路77号龙湾区行政服务中心主楼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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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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