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领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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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宪芙

冯宪芙

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管办全面工作。


男,汉族,1974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

我的同事:

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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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用事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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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拟订公用事业管理方面规范性文件、标准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编制公用事业专项规划工作;参与区属公用设施建设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区属公用设施运行监管;按市、区管理事权指导全区城市供水、供气等公用事业运行管理;参与全区供水供气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牵头安全生产工作。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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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全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协调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督促年度重点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落实,统筹全区综合执法监管计划。负责组织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综合行政执法业务交流。负责研究分析综合行政执法动态,提出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建议。指导全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统筹推进全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指导街道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建立行政执法协同衔接考核机制,负责做好与部门执法协同、业务衔接、考核监督等工作,组织争议事项纠纷调处工作。牵头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有关工作。

直属单位或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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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沙城执法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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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海城执法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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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机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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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拟订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编制城市市容环卫、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等各项专业规划,参与城市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初步设计的审查。

(三)负责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综合考评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

(四)负责行使市容环卫、城乡规划、园林绿化、市政公用、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公安(侵占人行道、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土地和矿产资源、建筑业、房地产业、人防(民防)、水行政、安全生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教育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综合行政执法的职权划转依据省、市政府有关批复,以区政府公告为准。

(五)负责组织开展全区性重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活动和专项活动。

(六)负责全区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卫业务指导及园林绿化(不含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和市政道路的配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参与财政部门编制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维护经费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管使用;负责城市节约用水工作。

(七)负责制定智慧城管的总体规划、近期计划与远期计划;负责发现、收集和处置城市管理问题;监督、考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功能区)解决城市管理问题的情况。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有关职责分工。温州市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实行综合执法的业务主管部门明确部门责任边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加强源头监管和协调指导,依法履行政策制定、审查审批、批后监管、协调指导等职责,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罚及后续监管工作。

......

  • 联系电话:

    0577-86968906

  • 办公时间:

    春、秋、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地  址:

    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府后路77号龙湾便民服务中心5-6楼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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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宪芙

冯宪芙

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管办全面工作。


男,汉族,1974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

我的同事:

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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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用事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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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拟订公用事业管理方面规范性文件、标准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编制公用事业专项规划工作;参与区属公用设施建设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区属公用设施运行监管;按市、区管理事权指导全区城市供水、供气等公用事业运行管理;参与全区供水供气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牵头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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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沙城执法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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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海城执法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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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机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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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拟订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编制城市市容环卫、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等各项专业规划,参与城市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初步设计的审查。

(三)负责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综合考评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

(四)负责行使市容环卫、城乡规划、园林绿化、市政公用、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公安(侵占人行道、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土地和矿产资源、建筑业、房地产业、人防(民防)、水行政、安全生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教育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综合行政执法的职权划转依据省、市政府有关批复,以区政府公告为准。

(五)负责组织开展全区性重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活动和专项活动。

(六)负责全区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卫业务指导及园林绿化(不含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和市政道路的配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参与财政部门编制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维护经费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管使用;负责城市节约用水工作。

(七)负责制定智慧城管的总体规划、近期计划与远期计划;负责发现、收集和处置城市管理问题;监督、考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功能区)解决城市管理问题的情况。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有关职责分工。温州市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实行综合执法的业务主管部门明确部门责任边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加强源头监管和协调指导,依法履行政策制定、审查审批、批后监管、协调指导等职责,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罚及后续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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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系电话:

    0577-86968906

  • 办公时间:

    春、秋、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地  址:

    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府后路77号龙湾便民服务中心5-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