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2001/2025-29179 | ||
组配分类 |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5-05-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龙政发〔2025〕6号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CLWD00-2025-0003 | 阅读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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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新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各工作单位:
《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促进足球事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试行)》已经温州湾新区管委会、龙湾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相关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温州湾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2025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促进足球事业
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试行)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足球改革发展的总体部署,加快推动龙湾足球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11号)、《体育总局等部门关于印发〈中国青少年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体发〔2020〕1号)、《体育总局 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体发〔2024〕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龙湾足球事业发展实际,特制定《龙湾区促进足球事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试行)》。
一、青训基地建设。合力建设有龙湾特色的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对建设符合至少含1片11人制、1片7人制足球场在内的青训基地,同时落实引入青训运营机构的建设投资主体,给予按获得上级足球场地建设补助资金1:1配套的扶持奖励。
二、足球特色学校创建。以到2026年全区30%以上中小学校创成省级及以上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为目标,对已落实《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标准(试行)》(教体艺厅函〔2023〕23号)要求,同时落实配备1名专职足球教师(或中国足协D级及以上资质的教练员)和1名兼职足球教师(教练员)的国家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省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每年分别给予补助10万元、5万元,同一学校获评不同级别特色校称号的按就高原则。鼓励足球特色学校探索智慧足球建设,打造产学研用的校园足球数字化样板。
三、足球特长生升学通道。按“631”架构出台足球人才选拔培养机制和招生优录政策,对接争取1所优质高中,制订发布3所优质初中、6所优质小学足球特长班招生政策,支持扩大招生覆盖面,畅通足球特长生培养输送渠道。足球试点学校每年可向全区或全市招收8名足球特长生组建足球特长班,市队联办学校每年可向全区或全市招收20名足球特长生组建足球特长班,由教育和体育部门联合公开选拔优秀运动员的方式,保证足球特色人才成建制升入高一级学校。建立与社会相衔接的人才输送渠道,拓宽校园足球学生运动员进入省市级足球后备人才梯队和足球职业俱乐部的通道。
四、足球师资保障。增加校园足球教师,以到2026年每所足球特色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足球教师(或中国足协D级及以上资质的教练员)、1名兼职足球教师(教练员)为目标,专职足球教师可通过直接面试等方式入职,鼓励优秀退役足球运动员、教练员进入学校担任足球教师,全区每年招聘不少于2名专职足球教师(教练员)。可通过政府采购、学校和教练员双向选择的方式增加校园足球优秀教练员。体育部门可采用向社会足球青训机构购买服务方式向足球特色学校派遣1-2名兼职足球教师(教练员),薪资待遇参照学校临聘人员统一标准执行,提升校园足球训练水平。
五、青训机构发展。积极推动体教社融合,实施社会足球青训机构分级管理,支持合规纳管的社会足球青训机构举办足球兴趣班、培训班。鼓励学校与社会足球青训机构达成人才培养战略合作,足球师资不足的学校可以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聘任通过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审批的社会足球青训机构或者其教练员进校园,开展专业的足球教学和训练服务,社会足球青训机构可以在寒暑假、周末、节假日免费或低收费使用合作学校的足球场地开展社会青训活动。
六、青训队伍建设。鼓励社会足球青训机构或中小学承接市队联办、区队青训机构(学校)办训练任务,组建适龄梯队参加青少年足球赛事;经区体育部门认定符合相应训练要求的承接单位,在承接期间按规定落实布局经费,并分别给予市级、区级每支队伍每年20万元、10万元补助,具体评审标准及方案另行出台。
七、足球教练员人才引育计划。加大优秀足球教练员人才引育力度,按四级分类给予引育奖励。
1类:获得亚足联-中国足协A级足球教练员证书或国家运动健将级称号的足球教练员,一次性补贴30万元并享受温州市D类人才同等待遇;2类:获得亚足联-中国足协B级足球教练员证书的足球教练员,一次性补贴20万元并享受温州市E类人才同等待遇;3类:获得亚足联-中国足协C级足球教练员证书的足球教练员,一次性补贴5万元并享受温州市F1类人才同等待遇;4类:获得亚足联-中国足协D、E级或获得守门员教练证或国家一级运动员称号的足球教练员,一次性补贴2万元。引进足球教练员人才需在我区服务3年以上,符合人才全职条件,同时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专业队服务经历;②参加大学生联赛或梯队联赛获得过奖项;③执教输送过队员至区队、市队、省队。相关人才待遇是指龙湾区级提供的人才住房、子女入学、医疗康养、社会保障等政策服务,人才等次升档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一次性补贴由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兑现,区级相关人才待遇由区委人才办统筹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落实。
八、教练员、裁判员队伍建设。鼓励区内学校、社会足球青训机构、足球协会等选派优秀足球人才参加各种足球运动项目技能培训,考取足球教练员、裁判员资格证书。对新考取亚足联-中国足协A级、B级、C级足球教练员证书或新通过国际级裁判、国家级裁判、国家一级裁判考核并注册在我区的人员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5000元、2000元。
九、社会足球场地运营管理。采取《温州市全民健身促进条例》(温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7号)规定的方式,鼓励、支持社会力量、青训机构承接政府投资建设的社会足球场地的运营管理,探索运营管理示范协议,明确公益属性和责任,规范权利义务关系。
十、足球工作保障机制。加强龙湾区促进足球事业高质量发展攻坚的组织保障,将青少年足球发展攻坚事项纳入温州湾新区党工委、龙湾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议事内容。由教育、体育等部门共同研究推进场地建设、足球联赛、青训队伍、人才引进、教练配备、训练补助等青少年足球发展攻坚事项,区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300万元青少年足球发展专项经费。
附则 本政策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附件下载: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温州湾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关于印发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促进足球事业 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试行)的通知.doc
索引号 | 001008003002001/2025-29179 | ||
组配分类 |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5-05-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龙政发〔2025〕6号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CLWD00-2025-0003 | 阅读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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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新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各工作单位: 《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促进足球事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试行)》已经温州湾新区管委会、龙湾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相关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温州湾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2025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促进足球事业 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试行)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足球改革发展的总体部署,加快推动龙湾足球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11号)、《体育总局等部门关于印发〈中国青少年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体发〔2020〕1号)、《体育总局 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体发〔2024〕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龙湾足球事业发展实际,特制定《龙湾区促进足球事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试行)》。 一、青训基地建设。合力建设有龙湾特色的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对建设符合至少含1片11人制、1片7人制足球场在内的青训基地,同时落实引入青训运营机构的建设投资主体,给予按获得上级足球场地建设补助资金1:1配套的扶持奖励。 二、足球特色学校创建。以到2026年全区30%以上中小学校创成省级及以上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为目标,对已落实《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标准(试行)》(教体艺厅函〔2023〕23号)要求,同时落实配备1名专职足球教师(或中国足协D级及以上资质的教练员)和1名兼职足球教师(教练员)的国家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省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每年分别给予补助10万元、5万元,同一学校获评不同级别特色校称号的按就高原则。鼓励足球特色学校探索智慧足球建设,打造产学研用的校园足球数字化样板。 三、足球特长生升学通道。按“631”架构出台足球人才选拔培养机制和招生优录政策,对接争取1所优质高中,制订发布3所优质初中、6所优质小学足球特长班招生政策,支持扩大招生覆盖面,畅通足球特长生培养输送渠道。足球试点学校每年可向全区或全市招收8名足球特长生组建足球特长班,市队联办学校每年可向全区或全市招收20名足球特长生组建足球特长班,由教育和体育部门联合公开选拔优秀运动员的方式,保证足球特色人才成建制升入高一级学校。建立与社会相衔接的人才输送渠道,拓宽校园足球学生运动员进入省市级足球后备人才梯队和足球职业俱乐部的通道。 四、足球师资保障。增加校园足球教师,以到2026年每所足球特色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足球教师(或中国足协D级及以上资质的教练员)、1名兼职足球教师(教练员)为目标,专职足球教师可通过直接面试等方式入职,鼓励优秀退役足球运动员、教练员进入学校担任足球教师,全区每年招聘不少于2名专职足球教师(教练员)。可通过政府采购、学校和教练员双向选择的方式增加校园足球优秀教练员。体育部门可采用向社会足球青训机构购买服务方式向足球特色学校派遣1-2名兼职足球教师(教练员),薪资待遇参照学校临聘人员统一标准执行,提升校园足球训练水平。 五、青训机构发展。积极推动体教社融合,实施社会足球青训机构分级管理,支持合规纳管的社会足球青训机构举办足球兴趣班、培训班。鼓励学校与社会足球青训机构达成人才培养战略合作,足球师资不足的学校可以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聘任通过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审批的社会足球青训机构或者其教练员进校园,开展专业的足球教学和训练服务,社会足球青训机构可以在寒暑假、周末、节假日免费或低收费使用合作学校的足球场地开展社会青训活动。 六、青训队伍建设。鼓励社会足球青训机构或中小学承接市队联办、区队青训机构(学校)办训练任务,组建适龄梯队参加青少年足球赛事;经区体育部门认定符合相应训练要求的承接单位,在承接期间按规定落实布局经费,并分别给予市级、区级每支队伍每年20万元、10万元补助,具体评审标准及方案另行出台。 七、足球教练员人才引育计划。加大优秀足球教练员人才引育力度,按四级分类给予引育奖励。 1类:获得亚足联-中国足协A级足球教练员证书或国家运动健将级称号的足球教练员,一次性补贴30万元并享受温州市D类人才同等待遇;2类:获得亚足联-中国足协B级足球教练员证书的足球教练员,一次性补贴20万元并享受温州市E类人才同等待遇;3类:获得亚足联-中国足协C级足球教练员证书的足球教练员,一次性补贴5万元并享受温州市F1类人才同等待遇;4类:获得亚足联-中国足协D、E级或获得守门员教练证或国家一级运动员称号的足球教练员,一次性补贴2万元。引进足球教练员人才需在我区服务3年以上,符合人才全职条件,同时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专业队服务经历;②参加大学生联赛或梯队联赛获得过奖项;③执教输送过队员至区队、市队、省队。相关人才待遇是指龙湾区级提供的人才住房、子女入学、医疗康养、社会保障等政策服务,人才等次升档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一次性补贴由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兑现,区级相关人才待遇由区委人才办统筹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落实。 八、教练员、裁判员队伍建设。鼓励区内学校、社会足球青训机构、足球协会等选派优秀足球人才参加各种足球运动项目技能培训,考取足球教练员、裁判员资格证书。对新考取亚足联-中国足协A级、B级、C级足球教练员证书或新通过国际级裁判、国家级裁判、国家一级裁判考核并注册在我区的人员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5000元、2000元。 九、社会足球场地运营管理。采取《温州市全民健身促进条例》(温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7号)规定的方式,鼓励、支持社会力量、青训机构承接政府投资建设的社会足球场地的运营管理,探索运营管理示范协议,明确公益属性和责任,规范权利义务关系。 十、足球工作保障机制。加强龙湾区促进足球事业高质量发展攻坚的组织保障,将青少年足球发展攻坚事项纳入温州湾新区党工委、龙湾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议事内容。由教育、体育等部门共同研究推进场地建设、足球联赛、青训队伍、人才引进、教练配备、训练补助等青少年足球发展攻坚事项,区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300万元青少年足球发展专项经费。 附则 本政策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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