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2013/2024-50772
组配分类 部门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生成日期 2024-05-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龙综法〔2024〕40号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CLWD56-2024-0002 阅读版本
温州市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常态化开展建筑垃圾管理有奖举报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05-17 11:14:49浏览次数: 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字体:[ ]

为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建筑垃圾和道路扬尘等管理,有效打击建筑垃圾乱倾倒等违法行为,经研究决定常态化开展建筑垃圾管理有奖举报活动,全面推进我区生态环境建设。

一、受理方式

(一)举报电话:96310-2。

(二)直接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或各执法中队窗口举报等,举报时需填写建筑垃圾管理举报受理登记表。

(三)短信、微信等其他有效方式。

二、受理内容

接受下列违法行为线索的举报:

(一)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或者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

(二)建筑垃圾交由未取得核准的单位或者个人处置的;

(三)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

(四)运输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或出现泄漏、散落或车轮带泥运行;

(五)擅自或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

(六)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

(七)向水体排放、倾倒建筑垃圾的;

(八)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倾倒渣土、施工泥浆的;

(九)转移建筑垃圾未运行电子转移联单的。

三、奖励方法

上述违法行为经执法中队核实并立案查处后,处罚额在200元(含)-5000元的,奖励200元;处罚额在5000元(含)-10000元的,奖励500元;处罚额10000元(含)-100000元的,奖励1000元;处罚额100000元(含)以上,奖励2000元。同一举报包含多种违法行为的,按最高奖励,不以累计,涉及多人举报的,予以均分,同时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

四、时间期限

本通告自2024年6月20日起施行,其它未尽事宜由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筑垃圾管理举报受理登记表

          2.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中队受理举报地址及联系方式

温州市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5月16日         

附件1

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筑垃圾管理举报受理登记表

举报人姓名


联系电话


受理单位


受理时间


举 报 反 映 内 容


备  注


登记人:                        受理单位(盖章):

附件2

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中队受理举报地址及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

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龙湾区便民服务中心6楼612室

(电话:86966678)

机动二中队

龙湾区河泥荡公园北门

(电话:86896310)

永中执法中队

永中街道永强大道4315号

(电话:86888003)

蒲州执法中队

蒲州街道玉苍西路1号3楼

(电话:85630085)

海滨执法中队

海滨街道宁城西路99号嘉宁家园

(电话:86891901)

永兴执法中队

永兴街道纪兴西路9号

(电话:86867086)

状元执法中队

状元街道乐清路4号

(电话:86380321)

瑶溪执法中队

瑶溪街道瑶溪新天地锦园6幢A座3楼

(电话:86622206)

星海执法中队

滨海六路旭日小区25幢3楼

(电话:56906355)

天河执法中队

天河街道永泉路天河供电所(四楼)

(电话:86902522)

沙城执法中队

沙城街道沧宁路110号5楼

(电话:86839001)

海城执法中队

海城街道金山路1号

(电话:56850896)





索引号 001008003002013/2024-50772
组配分类 部门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生成日期 2024-05-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龙综法〔2024〕40号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CLWD56-2024-0002 阅读版本

温州市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常态化开展建筑垃圾管理有奖举报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05-17 浏览次数: 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字体:[ ]

为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建筑垃圾和道路扬尘等管理,有效打击建筑垃圾乱倾倒等违法行为,经研究决定常态化开展建筑垃圾管理有奖举报活动,全面推进我区生态环境建设。

一、受理方式

(一)举报电话:96310-2。

(二)直接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或各执法中队窗口举报等,举报时需填写建筑垃圾管理举报受理登记表。

(三)短信、微信等其他有效方式。

二、受理内容

接受下列违法行为线索的举报:

(一)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或者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

(二)建筑垃圾交由未取得核准的单位或者个人处置的;

(三)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

(四)运输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或出现泄漏、散落或车轮带泥运行;

(五)擅自或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

(六)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

(七)向水体排放、倾倒建筑垃圾的;

(八)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倾倒渣土、施工泥浆的;

(九)转移建筑垃圾未运行电子转移联单的。

三、奖励方法

上述违法行为经执法中队核实并立案查处后,处罚额在200元(含)-5000元的,奖励200元;处罚额在5000元(含)-10000元的,奖励500元;处罚额10000元(含)-100000元的,奖励1000元;处罚额100000元(含)以上,奖励2000元。同一举报包含多种违法行为的,按最高奖励,不以累计,涉及多人举报的,予以均分,同时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

四、时间期限

本通告自2024年6月20日起施行,其它未尽事宜由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筑垃圾管理举报受理登记表

          2.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中队受理举报地址及联系方式

温州市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5月16日         

附件1

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筑垃圾管理举报受理登记表

举报人姓名


联系电话


受理单位


受理时间


举 报 反 映 内 容


备  注


登记人:                        受理单位(盖章):

附件2

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中队受理举报地址及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

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龙湾区便民服务中心6楼612室

(电话:86966678)

机动二中队

龙湾区河泥荡公园北门

(电话:86896310)

永中执法中队

永中街道永强大道4315号

(电话:86888003)

蒲州执法中队

蒲州街道玉苍西路1号3楼

(电话:85630085)

海滨执法中队

海滨街道宁城西路99号嘉宁家园

(电话:86891901)

永兴执法中队

永兴街道纪兴西路9号

(电话:86867086)

状元执法中队

状元街道乐清路4号

(电话:86380321)

瑶溪执法中队

瑶溪街道瑶溪新天地锦园6幢A座3楼

(电话:86622206)

星海执法中队

滨海六路旭日小区25幢3楼

(电话:56906355)

天河执法中队

天河街道永泉路天河供电所(四楼)

(电话:86902522)

沙城执法中队

沙城街道沧宁路110号5楼

(电话:86839001)

海城执法中队

海城街道金山路1号

(电话:56850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