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2010/2024-55209 | ||
组配分类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4-12-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龙财发〔2024〕134号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CLWD12-2024-0002 |
各有关单位:
为明确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有关贴息程序,助力我省橄榄型社会建设贡献龙湾力量,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 温州市龙湾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23日
龙湾区扩中家庭项目贷款贴息补助实施办法
(试行)
为贯彻落实《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浙江省“扩中”“提低”行动方案》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扩面推广的通知》(浙财金〔2024〕22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构建家庭型财税政策体系,助推橄榄型社会建设,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贴息对象
低保边缘户到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万元区间的家庭(不含低保、低边及特困家庭)。
二、贴息条件
通过龙湾农商银行获得“共富”系列贷款支持,且已纳入扩中家庭名单库(以贷款合同起始时间为准)的家庭,龙湾农商银行可在扩中家庭利息结算时对贴息金额直接给予减免。
三、对象生成
充分运用大数据锁定扩中家庭群体,依托财金助力管理系统,省财政厅牵头初步建立扩中家庭名单库,并由浙江农商银行系统尽调校准。龙湾农商银行根据扩中家庭初筛名单,在区财政局、区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和属地街道的配合指导下,通过“信息交互+需求调查”方式,开展信用评价,线上数字化与线下针对性走访相结合,不断收集、丰富、修改完善相关家庭信息标识,精准排摸扩中家庭阶段帮扶需求,建立扩中家庭信用档案,并提供相应的综合金融服务。
四、贴息标准
政府给予符合条件的家庭“共富”系列贷款1.8%的贴息补助,贴息贷款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单户家庭每年获得财政贴息总额不超过9000元,允许同笔合同多次循环使用。
五、申报流程
龙湾农商银行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扩中家庭贷款贴息专项审计,经审计后由龙湾农商银行将扩中家庭贷款贴息申请汇总表、专项审计报告及贴息资金补助申请报告等材料报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区财政局联合审核。经审核确认后,根据上级要求报送有关资料到省级部门。
六、资金拨付方式
区财政承担的贴息补助资金由区财政局安排资金下达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按年度结算金额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拨付至龙湾农商银行。
七、绩效管理
龙湾农商银行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贷款发放及贷款贴息申报,落实专人对上报清单进行初核,严禁超范围申报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有关要求,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根据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加强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八、附则
本《办法》自2025年1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6 年 12月 31日。2024年12月23日至正式施行之日前参照执行。
索引号 | 001008003002010/2024-55209 | ||
组配分类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4-12-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龙财发〔2024〕134号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CLWD12-2024-0002 |
各有关单位: 为明确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有关贴息程序,助力我省橄榄型社会建设贡献龙湾力量,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 温州市龙湾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23日
龙湾区扩中家庭项目贷款贴息补助实施办法 (试行)
为贯彻落实《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浙江省“扩中”“提低”行动方案》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扩面推广的通知》(浙财金〔2024〕22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构建家庭型财税政策体系,助推橄榄型社会建设,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贴息对象 低保边缘户到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万元区间的家庭(不含低保、低边及特困家庭)。 二、贴息条件 通过龙湾农商银行获得“共富”系列贷款支持,且已纳入扩中家庭名单库(以贷款合同起始时间为准)的家庭,龙湾农商银行可在扩中家庭利息结算时对贴息金额直接给予减免。 三、对象生成 充分运用大数据锁定扩中家庭群体,依托财金助力管理系统,省财政厅牵头初步建立扩中家庭名单库,并由浙江农商银行系统尽调校准。龙湾农商银行根据扩中家庭初筛名单,在区财政局、区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和属地街道的配合指导下,通过“信息交互+需求调查”方式,开展信用评价,线上数字化与线下针对性走访相结合,不断收集、丰富、修改完善相关家庭信息标识,精准排摸扩中家庭阶段帮扶需求,建立扩中家庭信用档案,并提供相应的综合金融服务。 四、贴息标准 政府给予符合条件的家庭“共富”系列贷款1.8%的贴息补助,贴息贷款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单户家庭每年获得财政贴息总额不超过9000元,允许同笔合同多次循环使用。 五、申报流程 龙湾农商银行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扩中家庭贷款贴息专项审计,经审计后由龙湾农商银行将扩中家庭贷款贴息申请汇总表、专项审计报告及贴息资金补助申请报告等材料报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区财政局联合审核。经审核确认后,根据上级要求报送有关资料到省级部门。 六、资金拨付方式 区财政承担的贴息补助资金由区财政局安排资金下达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按年度结算金额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拨付至龙湾农商银行。 七、绩效管理 龙湾农商银行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贷款发放及贷款贴息申报,落实专人对上报清单进行初核,严禁超范围申报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有关要求,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根据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加强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八、附则 本《办法》自2025年1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6 年 12月 31日。2024年12月23日至正式施行之日前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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