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2/2025-00430
组配分类 部门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5-02-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字解读】《龙湾区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贷款贴息补助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5-02-05 13:01:11浏览次数: 来源:区财政局 字体:[ ]

一、起草背景及意义

为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龙湾区根据《关于印发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财金[2023]14号)、《关于印发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控制文件(试行)的通知》(浙财函[2023]164号)、《关于印发财金助力扩中家庭贴息奖补办法(试行)的通知》(浙财金[2023]48号)、《关于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扩面推广的通知》(浙财金[2024]22号)等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起草了《龙湾区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贷款贴息补助实施办法(试行)》。

二、起草目的

以财政贴息政策撬动金融资源向扩中家庭倾斜,引导金融机构分别针对经营类、就业类、农户类、托底类等各类扩中家庭,开展家庭建档、信用评价、需求分析,开发有针对性的金融支持产品,建立家庭型共富财金政策支持体系,助推更多扩中家庭迈入中等收入群体。

三、制定依据

(一)《关于印发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财金[2023]14号)

(二)《关于印发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控制文件(试行)的通知》(浙财函[2023]164号)

(三)《关于印发财金助力扩中家庭贴息奖补办法(试行)的通知》(浙财金[2023]48号)

(四)《关于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扩面推广的通知》(浙财金[2024]22号)

三、主要内容

《龙湾区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贷款贴息补助实施办法(试行)》共八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贴息对象,低保边缘户到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万元区间的家庭(不含低保、低边及特困家庭)。

二是贴息条件,通过龙湾农商银行获得“共富”系列贷款支持,且已纳入扩中家庭名单库(以贷款合同起始时间为准)的家庭,龙湾农商银行可在扩中家庭利息结算时对贴息金额直接给予减免。

三是对象生成,充分运用大数据锁定扩中家庭群体,依托财金助力管理系统,省财政厅牵头初步建立扩中家庭名单库,并由浙江农商银行系统尽调校准。龙湾农商银行根据扩中家庭初筛名单,在区财政局、区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和属地街道的配合指导下,通过“信息交互+需求调查”方式,开展信用评价,线上数字化与线下针对性走访相结合,不断收集、丰富、修改完善相关家庭信息标识,精准排摸扩中家庭阶段帮扶需求,建立扩中家庭信用档案,并提供相应的综合金融服务。

四是贴息标准,政府给予符合条件的家庭“共富”系列贷款1.8%的贴息补助,贴息贷款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单户家庭每年获得财政贴息总额不超过9000元,允许同笔合同多次循环使用。

五是申报流程,龙湾农商银行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扩中家庭贷款贴息专项审计,经审计后由龙湾农商银行将扩中家庭贷款贴息申请汇总表、专项审计报告及贴息资金补助申请报告等材料报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区财政局联合审核。经审核确认后,根据上级要求报送有关资料到省级部门。

六是资金拨付方式,区财政承担的贴息补助资金由区财政局安排资金下达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按年度结算金额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拨付至龙湾农商银行。

四、施行时间

本《办法》自2025年1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6 年 12月 31日。2024年12月23日至正式施行之日前参照执行。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

解 读 人:叶陈勇

联系电话:0577-86966689






索引号 001008003002/2025-00430
组配分类 部门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5-02-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字解读】《龙湾区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贷款贴息补助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5-02-05 浏览次数: 来源:区财政局 字体:[ ]

一、起草背景及意义

为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龙湾区根据《关于印发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财金[2023]14号)、《关于印发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控制文件(试行)的通知》(浙财函[2023]164号)、《关于印发财金助力扩中家庭贴息奖补办法(试行)的通知》(浙财金[2023]48号)、《关于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扩面推广的通知》(浙财金[2024]22号)等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起草了《龙湾区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贷款贴息补助实施办法(试行)》。

二、起草目的

以财政贴息政策撬动金融资源向扩中家庭倾斜,引导金融机构分别针对经营类、就业类、农户类、托底类等各类扩中家庭,开展家庭建档、信用评价、需求分析,开发有针对性的金融支持产品,建立家庭型共富财金政策支持体系,助推更多扩中家庭迈入中等收入群体。

三、制定依据

(一)《关于印发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财金[2023]14号)

(二)《关于印发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控制文件(试行)的通知》(浙财函[2023]164号)

(三)《关于印发财金助力扩中家庭贴息奖补办法(试行)的通知》(浙财金[2023]48号)

(四)《关于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扩面推广的通知》(浙财金[2024]22号)

三、主要内容

《龙湾区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贷款贴息补助实施办法(试行)》共八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贴息对象,低保边缘户到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万元区间的家庭(不含低保、低边及特困家庭)。

二是贴息条件,通过龙湾农商银行获得“共富”系列贷款支持,且已纳入扩中家庭名单库(以贷款合同起始时间为准)的家庭,龙湾农商银行可在扩中家庭利息结算时对贴息金额直接给予减免。

三是对象生成,充分运用大数据锁定扩中家庭群体,依托财金助力管理系统,省财政厅牵头初步建立扩中家庭名单库,并由浙江农商银行系统尽调校准。龙湾农商银行根据扩中家庭初筛名单,在区财政局、区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和属地街道的配合指导下,通过“信息交互+需求调查”方式,开展信用评价,线上数字化与线下针对性走访相结合,不断收集、丰富、修改完善相关家庭信息标识,精准排摸扩中家庭阶段帮扶需求,建立扩中家庭信用档案,并提供相应的综合金融服务。

四是贴息标准,政府给予符合条件的家庭“共富”系列贷款1.8%的贴息补助,贴息贷款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单户家庭每年获得财政贴息总额不超过9000元,允许同笔合同多次循环使用。

五是申报流程,龙湾农商银行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扩中家庭贷款贴息专项审计,经审计后由龙湾农商银行将扩中家庭贷款贴息申请汇总表、专项审计报告及贴息资金补助申请报告等材料报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区财政局联合审核。经审核确认后,根据上级要求报送有关资料到省级部门。

六是资金拨付方式,区财政承担的贴息补助资金由区财政局安排资金下达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按年度结算金额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拨付至龙湾农商银行。

四、施行时间

本《办法》自2025年1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6 年 12月 31日。2024年12月23日至正式施行之日前参照执行。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

解 读 人:叶陈勇

联系电话:0577-86966689



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