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2001/2024-53894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发布机构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10-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字解读】: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温州湾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关于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企业 综合评价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4-10-08 17:13:34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字体:[ ]

一、出台背景和目的

背景:我区于2020年7月出台的《关于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企业综合评价的实施意见》(温龙政发〔2020〕15号)文件,有效期为三年,已于2023年8月份过期。为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结合最新的省、市工作要求,起草了《温州湾新区、龙湾区关于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企业综合评价的实施意见》。

目的:发挥“亩均论英雄”改革牵引作用,促进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升,有力推动全区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争取每年全区规上工业亩均税收、规上工业亩均增加值均增长7%以上。争取每年帮扶提升高耗低效企业110家以上,腾出用地空间700亩以上。

二、主要依据

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8〕5号)、《关于印发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浙亩均办〔2024〕1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企业综合评价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8〕15号)、《2024年“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工作要点》(温亩均办〔2024〕1号)。

三、对象范围

全区范围内独立核算法人工业企业(制造业,不包括供电、给排水、燃气、垃圾焚烧、污水处理等公益性企业)。

新建供地项目建设完成后投产当年的企业、新设立企业投产未满1年的企业、区外迁入未满一年企业(以正式开工生产开始计算),可以不列入评价范围。

四、重点内容

(一)评价指标和权重


企业规模

指标名称

指标占比

规上企业

亩均税收

27%

亩均工业增加值

28%

全员劳动生产率

15%

R&D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

10%

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

10%

单位排放工业增加值

5%

人才密度

5%

规下企业

评价年度用电量20万千瓦时以上

亩均税收

60%

税收实际贡献占30%

30%

单位电耗税收占10%

10%

评价年度用电量不足20万千瓦时

亩均税收

70%

税收实际贡献

30%

   (二)2020年与2024年实施意见主要区别

实施意见内容

2020年

2024年

说明

评价指标及权重

亩均税收35%、亩均工业增加值25%、全员劳动生产率15%、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10%、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10%、单位排放工业增加值5%共6项指标。

评价指标共七项,各项指标权重如下:亩均税收27%、亩均工业增加值28%、全员劳动生产率15%、R&D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10%、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10%、单位排放工业增加值5%、人才密度5%。

规上企业评价2024年比2020年多一项指标,且各个指标占比有变动

小微企业园区企业
评价年度用电量20万千瓦时以上的企业:亩均税收占60%,税收实际贡献占30%,单位电耗税收占10%。
评价年度用电量不足20万千瓦时的企业:亩均税收占70%,税收实际贡献占30%

2024年去除了小微企业园区企业单独评价的指标

评价方法

介绍了得分、加分、划档、提档、定档和否决的内容

2024年去除了评价方法的说明,将其列入工作要点中

结果应用A类企业

用地面积3亩以上(含)的自用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幅度为100%。(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根据最新政策,2024年针对A类企业修改了相应的规则

实行有序用气时,优先保障企业的用气需求。

实行有序用电时,按一般保障执行。

2024年修改了用电保障的要求

1、企业在试点示范项目申报、重点科技项目攻关、重大创新载体建设、国家及省“万人计划”、“瓯越英才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推荐申报以及申报制造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链主”企业、领军型企业等方面给予倾斜。
2、优先支持参与政府质量奖评选。
3、产业园区外亩均效益A类龙头骨干企业用地面积50亩以上的存量工业项目,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比和建筑面积占比上限可分别提高到15%、30%,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

2024年增加了新的条款

附件

建材冶金、装备制造行业

金属加工及制品业、设备制造业

2024年将原来的建材冶金、装备制造行业划分成了金属加工及制品业和设备制造业两个行业

电镀行业

2024年新增了电镀行业

“亩均论英雄”改革重点任务清单

2024年去除了“亩均论英雄”改革重点任务清单


(三)办事流程与指南



申报网址"https://mjlyx.longwan.gov.cn:8097/mujun/#/login" 企业登录账号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密码(默认为lwmj@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6位)。未按要求填报相关数据影响企业最终评审结果,相应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四)评价结果应用

根据全区“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结果,分别对A、B、C、D四类企业,依法依规实施用电等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

各街道对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结果实行告知制度,评价结果为D类的企业应告知其主要原因和拟实施的差别化政策。相关咨询电话:永中街道:56855112、蒲州街道:86509857、海滨街道:55875767、永兴街道:85852805、海城街道:56576747、状元街道:86800538、瑶溪街道:86613237、沙城街道:86838568、天河街道:56679816、星海街道:55562023、区亩均办: 86995563。


解读机关:温州湾新区经济发展局(区经信局)

解 读人:章霏霏

联系方式:0577-88969337






索引号 001008003002001/2024-53894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发布机构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10-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字解读】: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温州湾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关于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企业 综合评价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4-10-08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字体:[ ]

一、出台背景和目的

背景:我区于2020年7月出台的《关于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企业综合评价的实施意见》(温龙政发〔2020〕15号)文件,有效期为三年,已于2023年8月份过期。为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结合最新的省、市工作要求,起草了《温州湾新区、龙湾区关于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企业综合评价的实施意见》。

目的:发挥“亩均论英雄”改革牵引作用,促进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升,有力推动全区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争取每年全区规上工业亩均税收、规上工业亩均增加值均增长7%以上。争取每年帮扶提升高耗低效企业110家以上,腾出用地空间700亩以上。

二、主要依据

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8〕5号)、《关于印发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浙亩均办〔2024〕1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企业综合评价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8〕15号)、《2024年“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工作要点》(温亩均办〔2024〕1号)。

三、对象范围

全区范围内独立核算法人工业企业(制造业,不包括供电、给排水、燃气、垃圾焚烧、污水处理等公益性企业)。

新建供地项目建设完成后投产当年的企业、新设立企业投产未满1年的企业、区外迁入未满一年企业(以正式开工生产开始计算),可以不列入评价范围。

四、重点内容

(一)评价指标和权重


企业规模

指标名称

指标占比

规上企业

亩均税收

27%

亩均工业增加值

28%

全员劳动生产率

15%

R&D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

10%

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

10%

单位排放工业增加值

5%

人才密度

5%

规下企业

评价年度用电量20万千瓦时以上

亩均税收

60%

税收实际贡献占30%

30%

单位电耗税收占10%

10%

评价年度用电量不足20万千瓦时

亩均税收

70%

税收实际贡献

30%

   (二)2020年与2024年实施意见主要区别

实施意见内容

2020年

2024年

说明

评价指标及权重

亩均税收35%、亩均工业增加值25%、全员劳动生产率15%、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10%、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10%、单位排放工业增加值5%共6项指标。

评价指标共七项,各项指标权重如下:亩均税收27%、亩均工业增加值28%、全员劳动生产率15%、R&D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10%、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10%、单位排放工业增加值5%、人才密度5%。

规上企业评价2024年比2020年多一项指标,且各个指标占比有变动

小微企业园区企业
评价年度用电量20万千瓦时以上的企业:亩均税收占60%,税收实际贡献占30%,单位电耗税收占10%。
评价年度用电量不足20万千瓦时的企业:亩均税收占70%,税收实际贡献占30%

2024年去除了小微企业园区企业单独评价的指标

评价方法

介绍了得分、加分、划档、提档、定档和否决的内容

2024年去除了评价方法的说明,将其列入工作要点中

结果应用A类企业

用地面积3亩以上(含)的自用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幅度为100%。(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根据最新政策,2024年针对A类企业修改了相应的规则

实行有序用气时,优先保障企业的用气需求。

实行有序用电时,按一般保障执行。

2024年修改了用电保障的要求

1、企业在试点示范项目申报、重点科技项目攻关、重大创新载体建设、国家及省“万人计划”、“瓯越英才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推荐申报以及申报制造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链主”企业、领军型企业等方面给予倾斜。
2、优先支持参与政府质量奖评选。
3、产业园区外亩均效益A类龙头骨干企业用地面积50亩以上的存量工业项目,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比和建筑面积占比上限可分别提高到15%、30%,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

2024年增加了新的条款

附件

建材冶金、装备制造行业

金属加工及制品业、设备制造业

2024年将原来的建材冶金、装备制造行业划分成了金属加工及制品业和设备制造业两个行业

电镀行业

2024年新增了电镀行业

“亩均论英雄”改革重点任务清单

2024年去除了“亩均论英雄”改革重点任务清单


(三)办事流程与指南



申报网址"https://mjlyx.longwan.gov.cn:8097/mujun/#/login" 企业登录账号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密码(默认为lwmj@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6位)。未按要求填报相关数据影响企业最终评审结果,相应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四)评价结果应用

根据全区“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结果,分别对A、B、C、D四类企业,依法依规实施用电等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

各街道对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结果实行告知制度,评价结果为D类的企业应告知其主要原因和拟实施的差别化政策。相关咨询电话:永中街道:56855112、蒲州街道:86509857、海滨街道:55875767、永兴街道:85852805、海城街道:56576747、状元街道:86800538、瑶溪街道:86613237、沙城街道:86838568、天河街道:56679816、星海街道:55562023、区亩均办: 86995563。


解读机关:温州湾新区经济发展局(区经信局)

解 读人:章霏霏

联系方式:0577-88969337



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