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2001/2024-53894 | ||
组配分类 | 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4-10-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出台背景和目的
背景:我区于2020年7月出台的《关于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企业综合评价的实施意见》(温龙政发〔2020〕15号)文件,有效期为三年,已于2023年8月份过期。为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结合最新的省、市工作要求,起草了《温州湾新区、龙湾区关于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企业综合评价的实施意见》。
目的:发挥“亩均论英雄”改革牵引作用,促进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升,有力推动全区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争取每年全区规上工业亩均税收、规上工业亩均增加值均增长7%以上。争取每年帮扶提升高耗低效企业110家以上,腾出用地空间700亩以上。
二、主要依据
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8〕5号)、《关于印发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浙亩均办〔2024〕1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企业综合评价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8〕15号)、《2024年“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工作要点》(温亩均办〔2024〕1号)。
三、对象范围
全区范围内独立核算法人工业企业(制造业,不包括供电、给排水、燃气、垃圾焚烧、污水处理等公益性企业)。
新建供地项目建设完成后投产当年的企业、新设立企业投产未满1年的企业、区外迁入未满一年企业(以正式开工生产开始计算),可以不列入评价范围。
四、重点内容
(一)评价指标和权重
企业规模 | 指标名称 | 指标占比 | |
规上企业 | 亩均税收 | 27% | |
亩均工业增加值 | 28% | ||
全员劳动生产率 | 15% | ||
R&D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 | 10% | ||
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 | 10% | ||
单位排放工业增加值 | 5% | ||
人才密度 | 5% | ||
规下企业 | 评价年度用电量20万千瓦时以上 | 亩均税收 | 60% |
税收实际贡献占30% | 30% | ||
单位电耗税收占10% | 10% | ||
评价年度用电量不足20万千瓦时 | 亩均税收 | 70% | |
税收实际贡献 | 30% |
(二)2020年与2024年实施意见主要区别
实施意见内容 | 2020年 | 2024年 | 说明 |
评价指标及权重 | 亩均税收35%、亩均工业增加值25%、全员劳动生产率15%、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10%、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10%、单位排放工业增加值5%共6项指标。 | 评价指标共七项,各项指标权重如下:亩均税收27%、亩均工业增加值28%、全员劳动生产率15%、R&D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10%、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10%、单位排放工业增加值5%、人才密度5%。 | 规上企业评价2024年比2020年多一项指标,且各个指标占比有变动 |
小微企业园区企业 | 无 | 2024年去除了小微企业园区企业单独评价的指标 | |
评价方法 | 介绍了得分、加分、划档、提档、定档和否决的内容 | 无 | 2024年去除了评价方法的说明,将其列入工作要点中 |
结果应用A类企业 | 用地面积3亩以上(含)的自用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幅度为100%。(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 无 | 根据最新政策,2024年针对A类企业修改了相应的规则 |
实行有序用气时,优先保障企业的用气需求。 | 实行有序用电时,按一般保障执行。 | 2024年修改了用电保障的要求 | |
无 | 1、企业在试点示范项目申报、重点科技项目攻关、重大创新载体建设、国家及省“万人计划”、“瓯越英才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推荐申报以及申报制造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链主”企业、领军型企业等方面给予倾斜。 | 2024年增加了新的条款 | |
附件 | 建材冶金、装备制造行业 | 金属加工及制品业、设备制造业 | 2024年将原来的建材冶金、装备制造行业划分成了金属加工及制品业和设备制造业两个行业 |
无 | 电镀行业 | 2024年新增了电镀行业 | |
“亩均论英雄”改革重点任务清单 | 无 | 2024年去除了“亩均论英雄”改革重点任务清单 |
(三)办事流程与指南
申报网址"https://mjlyx.longwan.gov.cn:8097/mujun/#/login" 企业登录账号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密码(默认为lwmj@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6位)。未按要求填报相关数据影响企业最终评审结果,相应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四)评价结果应用
根据全区“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结果,分别对A、B、C、D四类企业,依法依规实施用电等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
各街道对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结果实行告知制度,评价结果为D类的企业应告知其主要原因和拟实施的差别化政策。相关咨询电话:永中街道:56855112、蒲州街道:86509857、海滨街道:55875767、永兴街道:85852805、海城街道:56576747、状元街道:86800538、瑶溪街道:86613237、沙城街道:86838568、天河街道:56679816、星海街道:55562023、区亩均办: 86995563。
解读机关:温州湾新区经济发展局(区经信局)
解 读人:章霏霏
联系方式:0577-88969337
索引号 | 001008003002001/2024-53894 | ||
组配分类 | 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4-10-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出台背景和目的 背景:我区于2020年7月出台的《关于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企业综合评价的实施意见》(温龙政发〔2020〕15号)文件,有效期为三年,已于2023年8月份过期。为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结合最新的省、市工作要求,起草了《温州湾新区、龙湾区关于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企业综合评价的实施意见》。 目的:发挥“亩均论英雄”改革牵引作用,促进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升,有力推动全区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争取每年全区规上工业亩均税收、规上工业亩均增加值均增长7%以上。争取每年帮扶提升高耗低效企业110家以上,腾出用地空间700亩以上。 二、主要依据 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8〕5号)、《关于印发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浙亩均办〔2024〕1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企业综合评价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8〕15号)、《2024年“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工作要点》(温亩均办〔2024〕1号)。 三、对象范围 全区范围内独立核算法人工业企业(制造业,不包括供电、给排水、燃气、垃圾焚烧、污水处理等公益性企业)。 新建供地项目建设完成后投产当年的企业、新设立企业投产未满1年的企业、区外迁入未满一年企业(以正式开工生产开始计算),可以不列入评价范围。 四、重点内容 (一)评价指标和权重
(二)2020年与2024年实施意见主要区别
(三)办事流程与指南 申报网址"https://mjlyx.longwan.gov.cn:8097/mujun/#/login" 企业登录账号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密码(默认为lwmj@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6位)。未按要求填报相关数据影响企业最终评审结果,相应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四)评价结果应用 根据全区“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结果,分别对A、B、C、D四类企业,依法依规实施用电等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 各街道对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结果实行告知制度,评价结果为D类的企业应告知其主要原因和拟实施的差别化政策。相关咨询电话:永中街道:56855112、蒲州街道:86509857、海滨街道:55875767、永兴街道:85852805、海城街道:56576747、状元街道:86800538、瑶溪街道:86613237、沙城街道:86838568、天河街道:56679816、星海街道:55562023、区亩均办: 86995563。 解读机关:温州湾新区经济发展局(区经信局) 解 读人:章霏霏 联系方式:0577-88969337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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