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2140/2021-40306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发布机构 龙湾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9-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字解读】:《龙湾区(高新区)全球精英创新创业大赛奖励兑现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9-10 09:16:30浏览次数: 来源:区法制办 字体:[ ]

2021年8月13日,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温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龙湾区(高新区)全球精英创新创业大赛奖励兑现办法》(温龙政发〔2021〕22号)。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根据《中共温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的40条意见》(温委人〔2020〕1号)、《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大力推进高水平创新型城区建设的扶持办法》(温龙委发〔2021〕3号),为推动龙湾区(高新区)全球精英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落地工作,特修订本办法。

二、修订过程

区科技局经过多次讨论研究,综合多方意见形成了《龙湾区(高新区)全球精英创新创业大赛奖金及项目资助兑现办法》初稿。先后经过局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征求了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等相关单位意见。2021年4月1日在“中国∙龙湾”网站公开征求意见,于4月15日提交司法局审查。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经区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龙湾区(高新区)“智汇温州”全球创新创业大赛奖金及项目资助兑现办法》(温龙政发〔2020〕21号)同时废止。大赛获奖项目奖励由大赛奖金、综合资助、场地支持、贷款贴息、投资奖励五部分组成。符合市、区人才政策其他条件的,可另申请相应补助。

(一)大赛奖金。分别给予大赛一、二、三等奖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金。奖金分两次发放,获奖名单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兑现50%,项目注册落地并正式运营后兑现其余50%。

(二)综合资助。大赛一、二、三等奖项目在落地并正式运营后可获得创业启动资金、创业发展资助。一、二、三等奖创业启动资金分别为80万元、60万元、40万元,由区科技局制定兑现标准,分两期各按50%拨付。大赛一、二、三等奖项目在企业注册5年内(生物医药类项目为8年内),年主营业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的,给予该年主营业收入3%奖励作为创业发展资助,累计资助分别不超过520万元、240万元、160万元。

(三)场地支持。大赛一、二、三等奖项目在落地并正式运营后,可分别享受2000、1500、1000平方米场地租金优惠支持,5年(从企业注册日开始起算)内给予每平方米每月不高于15元的补助。企业实际租赁面积、租金低于该上限的,按实际给予支持。

(四)贷款贴息。企业在注册5年内(生物医药类项目延长至8年)因生产经营等需要在商业银行(包括人才银行)贷款的,按照贷款合同签订当日一年期贷款LPR的80%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贴息支持。贴息资金采用后补助方式兑现,累计最多补助24个月。

(五)投资奖励。企业注册5年内获得投资机构1000万元(含)以上投资,同时投资机构持有期满24个月、首笔金额达到100万元的,投资机构可获得10万元奖励;首笔金额每增加100万元多奖励2万元,最多奖励20万元。

四、其他事项

2021年及后续龙湾区(高新区)高能级平台展示交流活动中获得“登峰造极”奖和进入决赛的路演项目,落地运营后可分别参照全球精英创新创业大赛二、三等奖项目兑现政策,享受综合资助、场地支持、贷款贴息、投资奖励。

五、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区科技局

解读人:成果转化与合作交流科 王忠星

联系方式: 86866033       86968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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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龙湾区(高新区)全球精英创新创业大赛奖励兑现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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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13日,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温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龙湾区(高新区)全球精英创新创业大赛奖励兑现办法》(温龙政发〔2021〕22号)。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根据《中共温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的40条意见》(温委人〔2020〕1号)、《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大力推进高水平创新型城区建设的扶持办法》(温龙委发〔2021〕3号),为推动龙湾区(高新区)全球精英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落地工作,特修订本办法。

二、修订过程

区科技局经过多次讨论研究,综合多方意见形成了《龙湾区(高新区)全球精英创新创业大赛奖金及项目资助兑现办法》初稿。先后经过局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征求了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等相关单位意见。2021年4月1日在“中国∙龙湾”网站公开征求意见,于4月15日提交司法局审查。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经区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龙湾区(高新区)“智汇温州”全球创新创业大赛奖金及项目资助兑现办法》(温龙政发〔2020〕21号)同时废止。大赛获奖项目奖励由大赛奖金、综合资助、场地支持、贷款贴息、投资奖励五部分组成。符合市、区人才政策其他条件的,可另申请相应补助。

(一)大赛奖金。分别给予大赛一、二、三等奖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金。奖金分两次发放,获奖名单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兑现50%,项目注册落地并正式运营后兑现其余50%。

(二)综合资助。大赛一、二、三等奖项目在落地并正式运营后可获得创业启动资金、创业发展资助。一、二、三等奖创业启动资金分别为80万元、60万元、40万元,由区科技局制定兑现标准,分两期各按50%拨付。大赛一、二、三等奖项目在企业注册5年内(生物医药类项目为8年内),年主营业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的,给予该年主营业收入3%奖励作为创业发展资助,累计资助分别不超过520万元、240万元、160万元。

(三)场地支持。大赛一、二、三等奖项目在落地并正式运营后,可分别享受2000、1500、1000平方米场地租金优惠支持,5年(从企业注册日开始起算)内给予每平方米每月不高于15元的补助。企业实际租赁面积、租金低于该上限的,按实际给予支持。

(四)贷款贴息。企业在注册5年内(生物医药类项目延长至8年)因生产经营等需要在商业银行(包括人才银行)贷款的,按照贷款合同签订当日一年期贷款LPR的80%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贴息支持。贴息资金采用后补助方式兑现,累计最多补助24个月。

(五)投资奖励。企业注册5年内获得投资机构1000万元(含)以上投资,同时投资机构持有期满24个月、首笔金额达到100万元的,投资机构可获得10万元奖励;首笔金额每增加100万元多奖励2万元,最多奖励20万元。

四、其他事项

2021年及后续龙湾区(高新区)高能级平台展示交流活动中获得“登峰造极”奖和进入决赛的路演项目,落地运营后可分别参照全球精英创新创业大赛二、三等奖项目兑现政策,享受综合资助、场地支持、贷款贴息、投资奖励。

五、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区科技局

解读人:成果转化与合作交流科 王忠星

联系方式: 86866033       86968280


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