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局

领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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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颖

王 颖

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女,汉族,1982年6月生,中共党员。



我的同事:

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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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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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文秘、政务公开、信访、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后勤、考核督查、机关党建、组织人事、信息宣传、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组织有关综合性材料、文件的起草,制定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协调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


  • 区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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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开展农业农村、水利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改革试验区等有关工作。承担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指导农业、渔业、水政执法工作,承担执法主体为区农业农村局的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普法宣传工作。负责农业、渔业、水利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办理及“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直属单位或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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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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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工作,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村容村貌提升的指导工作,协助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二)协助实施农业农村生态建设的科技需求调查、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应用。

    (三)开展农业清洁生产的技术指导,负责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技术推广应用,承担农业农村生态与能源的统计和信息化具体工作。

    (四)完成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区农业农村局(区种植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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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农业生产布局及品种结构调整的指导工作及农作物地方标准和农业生产技术规程制订。

    (二)指导开展农业产业化和基地建设,承担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等工作。

    (三)承担种植业新技术、新成果、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工作,承担种植业生产的技术培训、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监测、预报预警和信息管理辅助工作。

    (四)承担农药安全使用的技术指导及农药安全性和有效性监测、评价工作。

    (五)完成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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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三农”和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和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和水利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江河的流域(区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参与涉农涉水的价格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及配套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三)负责高效生态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观光农业和农家乐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指导农产品营销管理工作和农业国际国内展示展销活动。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

(四)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各农业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场修复振兴、远洋渔业管理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五)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依法开展农业行政许可及其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开展兽医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六)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大中型灌排等水利工程建设改造与运行管理。提出并协调落实水利工程运行的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负责滩涂围垦工作。指导水利建设与运行管理市场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农业、渔业、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农药使用和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农家乐安全管理工作,指导休闲观光农业、水库、山塘、农村水电站、江堤海塘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八)负责农业农村和水利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配合做好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重要江河、水库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指导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负责农业和水资源管理。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农业植物新品种、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按分工负责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指导协调水事纠纷的处理。

(十一)负责农业和水利防灾减灾、动植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监测动植物疫情疫病,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重要江河和水工程的防洪抗旱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按程序报批。承担防御洪水、台风暴潮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监督并落实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对重要水工程的应急调度工作。承担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制定水旱灾害防御水利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情报预报。

(十二)负责农业和水利投资管理。提出区财政投资安排的农业和水利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财政扶持农业农村和水利发展项目的建议,按权限审批农业和水利投资项目,提出上级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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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系电话:

    0577-86962119

  • 办公时间:

    春、秋、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地  址:

    温州市龙湾区高新大道288号2-5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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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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