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2028/2024-51068 | ||
组配分类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4-06-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龙市监〔2024〕62号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CLWD68-2024-0001 | 阅读版本 |
![]() |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省、市法治政府考核要求,我局对2023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予以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1.《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温龙市监〔2023〕4号
2.《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依法应当减轻或可以减轻的违法行为予以减轻的标准的规定》温龙市监〔2020〕44号
3.《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暂行规定(试行)》温龙市监〔2019〕99号
4.《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恢复被吊销企业操作规程(试行)》温龙市监〔2018〕25号
5.《关于加强网络经营行为一体化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温龙市监〔2017〕100号
6.《关于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温龙市监〔2016〕89号
7.《龙湾区托管农贸市场精细化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温龙市监〔2017〕61号
8.《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指导工作程序规定》温龙市监〔2014〕78号
二、予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1.《关于适用市场监管领域一般程序案件快捷办理平台查办案件自由裁量标准的指导意见》温龙市监〔2020〕102号
2.《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温龙市监〔2019〕17号
3.《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小一摊”案件(小额罚款)权限管理办法(试行)》温龙市监〔2018〕74号
4.《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举措》温龙市监〔2017〕120号
5.《龙湾区市场监管局工商登记“同区通办”工作实施方案》温龙市监〔2017〕92号
6.《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 改革部署助力经济转型升级若干举措》温龙市监〔2017〕13号
7.《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诉转案”工作规范》温龙市监〔2015〕29号
三、予以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无
四、实施日期
本决定自2024年7月5日起施行。
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5日
索引号 | 001008003002028/2024-51068 | ||
组配分类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4-06-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龙市监〔2024〕62号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CLWD68-2024-0001 | 阅读版本 |
![]() |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省、市法治政府考核要求,我局对2023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予以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1.《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温龙市监〔2023〕4号 2.《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依法应当减轻或可以减轻的违法行为予以减轻的标准的规定》温龙市监〔2020〕44号 3.《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暂行规定(试行)》温龙市监〔2019〕99号 4.《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恢复被吊销企业操作规程(试行)》温龙市监〔2018〕25号 5.《关于加强网络经营行为一体化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温龙市监〔2017〕100号 6.《关于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温龙市监〔2016〕89号 7.《龙湾区托管农贸市场精细化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温龙市监〔2017〕61号 8.《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指导工作程序规定》温龙市监〔2014〕78号 二、予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1.《关于适用市场监管领域一般程序案件快捷办理平台查办案件自由裁量标准的指导意见》温龙市监〔2020〕102号 2.《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温龙市监〔2019〕17号 3.《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小一摊”案件(小额罚款)权限管理办法(试行)》温龙市监〔2018〕74号 4.《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举措》温龙市监〔2017〕120号 5.《龙湾区市场监管局工商登记“同区通办”工作实施方案》温龙市监〔2017〕92号 6.《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 改革部署助力经济转型升级若干举措》温龙市监〔2017〕13号 7.《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诉转案”工作规范》温龙市监〔2015〕29号 三、予以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无 四、实施日期 本决定自2024年7月5日起施行。 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5日 相关政策解读链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