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2010/2024-45251
组配分类 部门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温州州市龙湾区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4-03-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字解读】:《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8 15:26:53浏览次数: 来源: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 字体:[ ]

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我局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之前由龙湾区财政局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制定了本《通知》。现就《通知》中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

1.《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

2.《温州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细则》(温政发〔2021〕27号)

3.《龙湾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温龙政办发〔2017〕118 号)

二、主要内容

经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废止执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清理结果公布前已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三、实施时间

自2024年4月29日起施行。

四、政策举措

自施行之日起,除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外,2022年12月31日前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制定的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再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   解读人:黄彬彬   联系方式:0577-85600810






索引号 001008003002010/2024-45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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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8 浏览次数: 来源: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 字体:[ ]

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我局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之前由龙湾区财政局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制定了本《通知》。现就《通知》中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

1.《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

2.《温州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细则》(温政发〔2021〕27号)

3.《龙湾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温龙政办发〔2017〕118 号)

二、主要内容

经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废止执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清理结果公布前已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三、实施时间

自2024年4月29日起施行。

四、政策举措

自施行之日起,除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外,2022年12月31日前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制定的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再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   解读人:黄彬彬   联系方式:0577-856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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