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2008/2022-46539 | ||
组配分类 | 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 | 龙湾区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2-10-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1、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2006年9月,人事部、民政部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发〔2006〕第71号),2009年9月,民政部下发《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的通知》(民发〔2009〕123号),2011年9月,中组部、民政部等18个部委下发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11〕25号)文件,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体系越来越完善。
2、起草依据是什么?
答:2008年开始,龙湾区社会工作人才逐年递增,目前共有持证社工761人,其中社工师187人,助理社工师574人。为加强推进龙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3、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共由四个部分十三条组成。第一部分是总则,包括制订依据和社会工作人才范围。第二部分是开发培训,从职业评价制度、人才教育培训、岗位开发设置、社工督导制度、社工知识普及等方面,推动社会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第三部分是评价激励,从民办社会服务机构、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考试通过奖励、社会工作实务优秀案例征集评选、专职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薪酬待遇体系、“五社联动”机制等方面,发展壮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第四部分是附则。
4、什么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答: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领域直接提供社会服务的专门人员。
5、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什么时候举行?有何奖励?
答: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一般在每年的3月份报名,6月份考试。龙湾区对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奖励。
6、社会工作继续教育培训有何要求?
答: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的通知》(民发〔2009〕123号)文件,助理社会工作师在每一登记有效期(3年)内接受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72小时。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在每一登记有效期(3年)内接受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90小时。我区一般在每年的下半年,组织开展社会工作人才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7、专职社区工作者持证有何薪酬待遇?
答:2018年,龙湾区由区委办 区府办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温龙委办发〔2018〕89号)文件,在全区全面建立专职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薪酬待遇体系,将专职社区工作者持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情况与薪酬待遇挂钩,具体视专职社区工作者所持证书等级情况,严格按照文件予以落实待遇保障。
8.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
解读人:方安乐
联系方式:0577-86968515
索引号 | 001008003002008/2022-46539 | ||
组配分类 | 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 | 龙湾区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2-10-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1、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2006年9月,人事部、民政部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发〔2006〕第71号),2009年9月,民政部下发《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的通知》(民发〔2009〕123号),2011年9月,中组部、民政部等18个部委下发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11〕25号)文件,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体系越来越完善。 2、起草依据是什么? 答:2008年开始,龙湾区社会工作人才逐年递增,目前共有持证社工761人,其中社工师187人,助理社工师574人。为加强推进龙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3、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共由四个部分十三条组成。第一部分是总则,包括制订依据和社会工作人才范围。第二部分是开发培训,从职业评价制度、人才教育培训、岗位开发设置、社工督导制度、社工知识普及等方面,推动社会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第三部分是评价激励,从民办社会服务机构、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考试通过奖励、社会工作实务优秀案例征集评选、专职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薪酬待遇体系、“五社联动”机制等方面,发展壮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第四部分是附则。 4、什么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答: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领域直接提供社会服务的专门人员。 5、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什么时候举行?有何奖励? 答: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一般在每年的3月份报名,6月份考试。龙湾区对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奖励。 6、社会工作继续教育培训有何要求? 答: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的通知》(民发〔2009〕123号)文件,助理社会工作师在每一登记有效期(3年)内接受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72小时。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在每一登记有效期(3年)内接受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90小时。我区一般在每年的下半年,组织开展社会工作人才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7、专职社区工作者持证有何薪酬待遇? 答:2018年,龙湾区由区委办 区府办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温龙委办发〔2018〕89号)文件,在全区全面建立专职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薪酬待遇体系,将专职社区工作者持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情况与薪酬待遇挂钩,具体视专职社区工作者所持证书等级情况,严格按照文件予以落实待遇保障。 8.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 解读人:方安乐 联系方式:0577-86968515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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