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全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情况。负责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区级机关办公用房的分配、调整、租赁和维修等工作。负责管理范围内各办公楼维护工作。承担区级机关房地产产权、产籍的集中统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档案。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房产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