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0374200019X4/2026-1010465562 | ||
| 组配分类 |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龙湾区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6-01-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温龙政办发〔2026〕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统一编号 | CLWD01-2026-0001 | 阅读版本 |
|
各街道办事处,新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各工作单位:
《温州湾新区道路停车泊位进一步优化设置和收费优惠方案》已经温州湾新区管委会、龙湾区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温州湾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党政办公室
2026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湾新区道路停车泊位进一步
优化设置和收费优惠方案
一、项目规划设置
(一)路内泊位设置依据
本项目泊位设置规划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温州市区机动车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温政发〔2015〕69号)及公安部《城市道路路内停车位设置规范》等法律法规与标准开展,并遵循“合法依规,规范设置”“科学规划,总量控制”“公开透明,程序严谨”等原则,注重避让交叉口、公交站台、学校出入口等特殊位置。
(二)设置路段及勘察泊位数(详见表1)
表1:设置路段及勘察泊位数
序号 | 具体泊位路段 | 预设泊位数(个) |
1 | 滨海三路 | 650 |
2 | 滨海四路 | 490 |
3 | 滨海五路 | 299 |
4 | 滨海六路 | 610 |
5 | 滨海七路 | 278 |
6 | 滨海九路 | 389 |
7 | 滨海十一路 | 100 |
8 | 滨海十四路 | 121 |
9 | 十五支路 | 123 |
10 | 滨海十六路 | 102 |
11 | 滨海十九路 | 107 |
12 | 滨海二十路 | 36 |
13 | 滨海二十二路 | 55 |
14 | 滨海二十三路 | 98 |
15 | 滨海二十四路 | 44 |
16 | 滨海一道 | 484 |
17 | 滨海四道 | 243 |
18 | 滨海五道 | 298 |
19 | 滨海六道 | 707 |
20 | 金海大道 | 25 |
21 | 金海一道 | 813 |
22 | 金海二道 | 807 |
23 | 金海三道 | 181 |
24 | 海工大道 | 29 |
25 | 丁香路 | 332 |
26 | 海桐路 | 182 |
27 | 梧桐路 | 73 |
28 | 香樟路 | 42 |
29 | 杨柳路 | 173 |
30 | 白榆路 | 141 |
31 | 海棠(堂)路 | 224 |
32 | 苍兰路 | 114 |
33 | 港富路 | 149 |
34 | 港强路 | 184 |
35 | 兴邦路 | 28 |
36 | 兴吉路 | 102 |
37 | 兴宇路 | 153 |
合计 | 8986 |
二、停车泊位等级及收费和优惠方案
参照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温政发〔2016〕35号)要求,对以上路段路内泊位等级设定为最低等级“二级泊位”,机动车路内停车15分钟内(含)免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商业及住宅区域道路泊位停车收费标准为首小时内1元/辆·半小时、首小时后2元/辆·半小时,一个计费周期内单车单次停放收费上限不超过20元,不实行包月制。商业及住宅区域路段包括:滨海六路商圈(包括滨海六路、香樟路)、宝龙广场商圈(包括滨海六道)、滨海十九路商住圈(包括滨海十九路、金海一道和金海二道)及审批中心附近道路泊位。
其他工业区域道路泊位停车收费标准为首小时内1元/辆·半小时,首小时后2元/辆·半小时,一个计费周期内单车单次停收费上限不超过20元;可实行包月制,包月金额180元/辆·月,参与包月车辆在工业区范围内不限路段、不限车位、先到先停。
停车泊位经营者须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统一标价牌,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本方案自2026年2月25日起施行。
附件下载: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温州湾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党政办公室 关于印发温州湾新区道路停车泊位进一步优化设置和收费优惠方案的通知.doc
| 索引号 | 1133030374200019X4/2026-1010465562 | ||
| 组配分类 |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龙湾区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6-01-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温龙政办发〔2026〕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统一编号 | CLWD01-2026-0001 | 阅读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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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新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各工作单位: 《温州湾新区道路停车泊位进一步优化设置和收费优惠方案》已经温州湾新区管委会、龙湾区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温州湾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党政办公室 2026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湾新区道路停车泊位进一步 优化设置和收费优惠方案 一、项目规划设置 (一)路内泊位设置依据 本项目泊位设置规划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温州市区机动车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温政发〔2015〕69号)及公安部《城市道路路内停车位设置规范》等法律法规与标准开展,并遵循“合法依规,规范设置”“科学规划,总量控制”“公开透明,程序严谨”等原则,注重避让交叉口、公交站台、学校出入口等特殊位置。 (二)设置路段及勘察泊位数(详见表1) 表1:设置路段及勘察泊位数
二、停车泊位等级及收费和优惠方案 参照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温政发〔2016〕35号)要求,对以上路段路内泊位等级设定为最低等级“二级泊位”,机动车路内停车15分钟内(含)免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商业及住宅区域道路泊位停车收费标准为首小时内1元/辆·半小时、首小时后2元/辆·半小时,一个计费周期内单车单次停放收费上限不超过20元,不实行包月制。商业及住宅区域路段包括:滨海六路商圈(包括滨海六路、香樟路)、宝龙广场商圈(包括滨海六道)、滨海十九路商住圈(包括滨海十九路、金海一道和金海二道)及审批中心附近道路泊位。 其他工业区域道路泊位停车收费标准为首小时内1元/辆·半小时,首小时后2元/辆·半小时,一个计费周期内单车单次停收费上限不超过20元;可实行包月制,包月金额180元/辆·月,参与包月车辆在工业区范围内不限路段、不限车位、先到先停。 停车泊位经营者须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统一标价牌,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本方案自2026年2月25日起施行。 附件下载: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温州湾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党政办公室 关于印发温州湾新区道路停车泊位进一步优化设置和收费优惠方案的通知.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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