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03739242999F/2026-1010535522 |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海滨街道 |
| 生成日期 | 2026-04-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关于规范龙湾区征收改造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温龙政发〔2022〕4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新建温州至福州高速铁路(浙江段)建设项目涉及龙湾区海滨街道沙南村区块征地房屋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认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和投诉举报,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公示意见纳入征收补偿协议或补偿决定,作为是否符合补偿政策依据之一。
被补偿人对认定公示表中建筑面积、认定意见等有疑义的,可至龙湾区人民政府海滨街道办事处详细了解。
被补偿人或利害关系人对认定意见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龙湾区人民政府海滨街道办事处提出核查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龙湾区人民政府海滨街道办事处报区认定中心组织区相关单位核查,并重新公示。
补偿实施单位:龙湾区人民政府海滨街道办事处
地址:龙湾区海滨街道沙村路29号
联系电话:0577-86888780
附:新建温州至福州高速铁路(浙江段)建设项目涉及龙湾区海滨街道沙南村区块征地房屋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认定公示表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7日
| 索引号 | 11330303739242999F/2026-1010535522 |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海滨街道 |
| 生成日期 | 2026-04-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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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规范龙湾区征收改造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温龙政发〔2022〕4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新建温州至福州高速铁路(浙江段)建设项目涉及龙湾区海滨街道沙南村区块征地房屋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认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和投诉举报,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公示意见纳入征收补偿协议或补偿决定,作为是否符合补偿政策依据之一。 被补偿人对认定公示表中建筑面积、认定意见等有疑义的,可至龙湾区人民政府海滨街道办事处详细了解。 被补偿人或利害关系人对认定意见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龙湾区人民政府海滨街道办事处提出核查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龙湾区人民政府海滨街道办事处报区认定中心组织区相关单位核查,并重新公示。 补偿实施单位:龙湾区人民政府海滨街道办事处 地址:龙湾区海滨街道沙村路29号 联系电话:0577-86888780 附:新建温州至福州高速铁路(浙江段)建设项目涉及龙湾区海滨街道沙南村区块征地房屋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认定公示表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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