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303002525409N/2026-1010550599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蒲州街道
生成日期 2026-05-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09 09:00:07浏览次数: 来源:党政综合办公室 字体:[ ]

送达人:杨连净,性别:男,民族:汉,住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屿田北路****,身份证号码:3***03195701*****2

你户位于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屿田村杨宅路 51-1 号房屋,在蒲州街道屿田村规定的征收范围内。现该处房屋的《房地产估价报告》(温国正房估征字 [2024] PZYT 第 024 号)因在出具报告使用期限一年内未能完成征收工作,评估机构已出具《报告时限延长说明》,将报告有效期延长至二〇二六年十二月五日止。

因对你方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均无法送达,故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报告时限延长说明》及《房地产估价报告》(温国正房估征字 [2024] PZYT 第 024 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 10 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你方也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直接到温州大道 666 号如意里小区 4 幢 102 室拆迁现场办领取以上文件(联系电话:0577-86581586)。

如对《房地产估价报告》有异议,可在收到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温州市国正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有限公司申请复核评估,或向温州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本公告同时在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征收现场公告栏发布。

特此公告。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蒲州街道办事处

2026 年 5月8日


附件:报告时限延长说明(杨连净2025).pdf

          温国正房估征字[2024]PZYT第024号.pdf





索引号 11330303002525409N/2026-1010550599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蒲州街道
生成日期 2026-05-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09 浏览次数: 来源:党政综合办公室 字体:[ ]

送达人:杨连净,性别:男,民族:汉,住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屿田北路****,身份证号码:3***03195701*****2

你户位于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屿田村杨宅路 51-1 号房屋,在蒲州街道屿田村规定的征收范围内。现该处房屋的《房地产估价报告》(温国正房估征字 [2024] PZYT 第 024 号)因在出具报告使用期限一年内未能完成征收工作,评估机构已出具《报告时限延长说明》,将报告有效期延长至二〇二六年十二月五日止。

因对你方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均无法送达,故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报告时限延长说明》及《房地产估价报告》(温国正房估征字 [2024] PZYT 第 024 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 10 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你方也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直接到温州大道 666 号如意里小区 4 幢 102 室拆迁现场办领取以上文件(联系电话:0577-86581586)。

如对《房地产估价报告》有异议,可在收到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温州市国正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有限公司申请复核评估,或向温州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本公告同时在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征收现场公告栏发布。

特此公告。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蒲州街道办事处

2026 年 5月8日


附件:报告时限延长说明(杨连净2025).pdf

          温国正房估征字[2024]PZYT第02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