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030025250973/2026-1010535120 |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 生成日期 | 2026-04-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培育扶持社会组织,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助力“强城行动”和共同富裕示范区龙湾样板建设等中心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度龙湾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红社惠民·助力强城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
温州市龙湾区(温州湾新区)慈善联合总会
协办单位:温州市龙湾区成道清河公益基金会
三、项目类型
(一)为老服务类。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健康管理和居家养老服务;失独、空巢、独居老人结对关爱、心理关怀;老年人的维权和文化活动等。
(二)关爱儿童类。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未成年人教育、卫生、文化服务,孤残儿童的治疗、康复、特教服务,涉案未成年人、单亲等特殊困境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服务,流浪乞讨儿童的援助保护,外来务工子弟的助学帮困及城市融入等服务。
(三)助残服务类。残障人士的康复、技能培训和就业、社会融入、残障人士家庭支持、残障人士文化娱乐团队建设等服务。
(四)社会救助类。流浪乞讨人员慈善救助,支出型贫困家庭的救助帮困,为生活困难的居民家庭提供综合帮扶和志愿者服务等。
(五)社区治理类。立足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各类社区治理项目服务和文化健身、垃圾分类、文明劝导、矛盾化解等服务。
(六)其他公益类。婚姻家庭服务、心理疏导服务、临终关怀服务、便民利民服务、治安维稳服务、流动人口服务以及其他有利于弘扬志愿者精神、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的与民政部门职能相关的服务。
申报项目应符合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范围,突出创新性、可行性、实效性,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难点、痛点问题。
四、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且上一年度年检合格的社会组织;本年度新成立的初创型社会组织;已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可以与街道(社区)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组成联合体,以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名义申报。
(二)近两年内无活动异常和严重违法失信等不良记录。
(三)组织机构健全,财务制度规范。
(四)未以任何形式向举办者(出资人)、会员分配各项收入。
(五)具有较为专业的工作队伍、较强的执行能力和一定的资金基础或募集能力,具有开展实施相关服务项目的经验,信誉良好。
已有财政资金支持保障的项目、已入选温州市2026年公益创投大赛的项目,不接受申报。每家社会组织申报数最多不超过1个。
五、项目资金
公益创投项目资助经费由福利彩票公益金和区级有关资金(含主办、协办单位资金)安排支出。单个项目经费按核定后预算金额的60%资助,且最高不超过5万元。其余40%资金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资助金分2期拨付(协议签订后拨付50%,项目结束并经终期评估合格后拨付50%)。
遵循“专款专用、专项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实施项目经费支出,统一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账核算,福彩公益金和募集资金的支出必须符合规定的使用范围,提供相应正规票据和原始凭证,接受民政、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六、项目实施
(一)项目征集阶段
通过“龙湾发布”“龙湾政务公开信息”等渠道,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开征集公益创投项目。
(二)项目申报阶段
申报公益创投项目社会组织应提交材料:
1.《龙湾区2026年度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
2.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
3.有评估等级、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相关荣誉奖励以及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的社会组织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稿件复印件。
《龙湾区2026年度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请到https://www.longwan.gov.cn/col/col1229514571/art/2026/art_337e6a2a952f4c0cbf73846eaa64be04.html网站页面下载,申报以书面材料(一份)为准,同时报送电子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17:30前。书面申报材料送龙湾区民政局社会组织和慈善工作管理科(龙湾区科技创新大楼912办公室),电子邮箱:85409375@qq.com。联系人:邵云钗,联系电话:86968505。
(三)项目优化阶段。对公益项目的内容和申请资质等情况进行初审,将结果以适当方式告知申报单位,并对总体符合要求但设计不够完善的项目由申报单位修改优化后再度申报。
(四)项目评审阶段。区民政局邀请专家及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对项目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五)项目推介阶段。申报单位可就项目设计方案进行宣传推介,广泛宣传公益慈善理念,吸引其他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对项目资金的支持,激发各界参与热情。
(六)项目实施阶段
1.签订项目协议。与获选项目组织正式签订项目协议。
2.督促项目实施。区民政局和有关单位将督促项目实施主体严格按照合同组织实施,对项目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掌握项目的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众、定向捐助团体和个人公开相关信息。
3.公开项目信息。获选公益组织应适时向社会公布项目的进展情况。
(七)项目评估阶段
主办方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总结成功经验,深刻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评估意见。项目结束后,项目实施方要以书面形式提交总结报告,并形成一本项目情况纸质台账交主办方。
七、项目管理
(一)凡申报时提供虚假资料以及采取不正当手段虚假申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与资格,追缴剩余创投资金,五年内不得参加类似活动。
(二)项目资金独立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非法侵占、不当使用项目资金,违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且五年内不得参加公益创投。项目实施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主动接受主办方、协办方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及龙湾区民政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的督导和评估。
(三)项目实施方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继续履行约定的服务项目时,应及时向主办方提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向其他组织和单位、个人转让项目。
(四)项目实施方未严格按照约定认真实施服务项目的,主办方有权追缴剩余创投资金且五年内不得参加公益创投。
(五)各项目实施主体要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按照节约、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资金使用和管理。
(六)项目实施主体在项目文档材料、宣传资料中以及开展活动时,都应在显著位置标注或悬挂“龙湾区公益创投项目”标识;属于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的项目,还应标注“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标识。
八、项目周期
本期公益创投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内(2026年6月至2027年5月)。项目实施地为龙湾区所辖范围,服务对象为龙湾区常住居民。
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 温州市龙湾区(温州湾新区)慈善联合总会
2026年4月16日
| 索引号 | 113303030025250973/2026-1010535120 |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 生成日期 | 2026-04-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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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培育扶持社会组织,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助力“强城行动”和共同富裕示范区龙湾样板建设等中心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度龙湾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红社惠民·助力强城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 温州市龙湾区(温州湾新区)慈善联合总会 协办单位:温州市龙湾区成道清河公益基金会 三、项目类型 (一)为老服务类。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健康管理和居家养老服务;失独、空巢、独居老人结对关爱、心理关怀;老年人的维权和文化活动等。 (二)关爱儿童类。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未成年人教育、卫生、文化服务,孤残儿童的治疗、康复、特教服务,涉案未成年人、单亲等特殊困境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服务,流浪乞讨儿童的援助保护,外来务工子弟的助学帮困及城市融入等服务。 (三)助残服务类。残障人士的康复、技能培训和就业、社会融入、残障人士家庭支持、残障人士文化娱乐团队建设等服务。 (四)社会救助类。流浪乞讨人员慈善救助,支出型贫困家庭的救助帮困,为生活困难的居民家庭提供综合帮扶和志愿者服务等。 (五)社区治理类。立足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各类社区治理项目服务和文化健身、垃圾分类、文明劝导、矛盾化解等服务。 (六)其他公益类。婚姻家庭服务、心理疏导服务、临终关怀服务、便民利民服务、治安维稳服务、流动人口服务以及其他有利于弘扬志愿者精神、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的与民政部门职能相关的服务。 申报项目应符合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范围,突出创新性、可行性、实效性,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难点、痛点问题。 四、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且上一年度年检合格的社会组织;本年度新成立的初创型社会组织;已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可以与街道(社区)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组成联合体,以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名义申报。 (二)近两年内无活动异常和严重违法失信等不良记录。 (三)组织机构健全,财务制度规范。 (四)未以任何形式向举办者(出资人)、会员分配各项收入。 (五)具有较为专业的工作队伍、较强的执行能力和一定的资金基础或募集能力,具有开展实施相关服务项目的经验,信誉良好。 已有财政资金支持保障的项目、已入选温州市2026年公益创投大赛的项目,不接受申报。每家社会组织申报数最多不超过1个。 五、项目资金 公益创投项目资助经费由福利彩票公益金和区级有关资金(含主办、协办单位资金)安排支出。单个项目经费按核定后预算金额的60%资助,且最高不超过5万元。其余40%资金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资助金分2期拨付(协议签订后拨付50%,项目结束并经终期评估合格后拨付50%)。 遵循“专款专用、专项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实施项目经费支出,统一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账核算,福彩公益金和募集资金的支出必须符合规定的使用范围,提供相应正规票据和原始凭证,接受民政、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六、项目实施 (一)项目征集阶段 通过“龙湾发布”“龙湾政务公开信息”等渠道,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开征集公益创投项目。 (二)项目申报阶段 申报公益创投项目社会组织应提交材料: 1.《龙湾区2026年度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 2.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 3.有评估等级、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相关荣誉奖励以及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的社会组织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稿件复印件。 《龙湾区2026年度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请到https://www.longwan.gov.cn/col/col1229514571/art/2026/art_337e6a2a952f4c0cbf73846eaa64be04.html网站页面下载,申报以书面材料(一份)为准,同时报送电子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17:30前。书面申报材料送龙湾区民政局社会组织和慈善工作管理科(龙湾区科技创新大楼912办公室),电子邮箱:85409375@qq.com。联系人:邵云钗,联系电话:86968505。 (三)项目优化阶段。对公益项目的内容和申请资质等情况进行初审,将结果以适当方式告知申报单位,并对总体符合要求但设计不够完善的项目由申报单位修改优化后再度申报。 (四)项目评审阶段。区民政局邀请专家及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对项目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五)项目推介阶段。申报单位可就项目设计方案进行宣传推介,广泛宣传公益慈善理念,吸引其他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对项目资金的支持,激发各界参与热情。 (六)项目实施阶段 1.签订项目协议。与获选项目组织正式签订项目协议。 2.督促项目实施。区民政局和有关单位将督促项目实施主体严格按照合同组织实施,对项目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掌握项目的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众、定向捐助团体和个人公开相关信息。 3.公开项目信息。获选公益组织应适时向社会公布项目的进展情况。 (七)项目评估阶段 主办方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总结成功经验,深刻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评估意见。项目结束后,项目实施方要以书面形式提交总结报告,并形成一本项目情况纸质台账交主办方。 七、项目管理 (一)凡申报时提供虚假资料以及采取不正当手段虚假申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与资格,追缴剩余创投资金,五年内不得参加类似活动。 (二)项目资金独立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非法侵占、不当使用项目资金,违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且五年内不得参加公益创投。项目实施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主动接受主办方、协办方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及龙湾区民政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的督导和评估。 (三)项目实施方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继续履行约定的服务项目时,应及时向主办方提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向其他组织和单位、个人转让项目。 (四)项目实施方未严格按照约定认真实施服务项目的,主办方有权追缴剩余创投资金且五年内不得参加公益创投。 (五)各项目实施主体要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按照节约、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资金使用和管理。 (六)项目实施主体在项目文档材料、宣传资料中以及开展活动时,都应在显著位置标注或悬挂“龙湾区公益创投项目”标识;属于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的项目,还应标注“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标识。 八、项目周期 本期公益创投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内(2026年6月至2027年5月)。项目实施地为龙湾区所辖范围,服务对象为龙湾区常住居民。 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 温州市龙湾区(温州湾新区)慈善联合总会 2026年4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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