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0374200019X4/2026-1010531478 | ||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生成日期 | 2026-04-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统一编号 | 温龙政办发〔2026〕15号 | ||
各街道办事处,新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各工作单位:
《温州湾新区、龙湾区民生服务综合体建设工作方案》已经温州湾新区管委会、龙湾区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温州湾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党政办公室
2026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湾新区、龙湾区民生服务综合体建设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深化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的工作要求,优化资源配置,加快构建全域覆盖、功能融合、服务集成、管理规范的民生服务综合体网络,有序推进2026年省民生实事项目,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标准
民生服务综合体紧扣“建设、服务、运营”三大体系,对照《浙江省民生服务综合体建设运营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本区域人口分布、资源禀赋特点,盘活用好各类设施资源,建立政策清单、服务清单、资源清单“三张清单”,全面推进标准化建设、优质化服务、高效化运营。
(一)枢纽型民生服务综合体
布局在人口密集的区域或者重点村社,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零工市场、助联体、未保站、妇儿驿站、残疾人之家、社工站等公共服务设施或利用未来社区场地,打造功能完备、服务集成、交通便捷的大型独立综合体或集成化服务街区,核心承载便民服务、为老服务、扶幼服务、帮困服务、助残服务等5项基本服务,并结合区域需求拓展N项特色服务,实现“一站式”综合服务供给。
(二)基础型民生服务综合体
布局在独立建设条件受限、人口稀少或空间受限且整合难度较大的区域,打造“中心+支撑”的组团式服务集群。综合考虑区位优势,以场地条件优越的服务阵地为中心,参照“15分钟公共服务圈”要求,联动周边服务阵地,整合偏远服务阵地,形成“并联式”组团服务;对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功能升级拓展,形成一个“主功能+若干个副功能”的“串联式”组团服务集群。承载便民服务、为老服务、扶幼服务、帮困服务、助残服务等至少2项基本服务和N项拓展服务。
(三)移动型民生服务综合体
区民政局统筹调度医疗、文化、体育、扶弱、慈善等资源,依托区助联体、区未保中心及区慈善家园阵地提能升级,实现区域服务精准匹配与高效调度。各街道结合实际对本辖区内移动资源进行调度,与区民政局形成联动互补。
二、职责分工
建立“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街道主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在综合体建设运营中的具体职责。积极探索场地共用、服务集成、资源融合,鼓励各部门在新建、改扩建公共服务阵地时,优先考虑与综合体进行融合建设,避免资源重复投入,确保阵地资源有效整合、服务供给精准到位。
(一)区民政局
牵头统筹全区综合体建设运营工作,制定整体实施方案与推进计划;指导助联体、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等民政领域阵地与综合体融合;统筹调度移动型综合体资源;组织开展综合体建设运营的日常监管与考核评估。
(二)区委社工部
负责统筹推进141基层治理体系与综合体融合发展;指导基层治理资源与综合体服务资源的整合联动;协调推进基层治理相关政策与综合体建设运营的衔接适配,发挥基层网格员力量,定期协助开展低收入人口服务需求采集。
(三)区文明中心
负责指导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与综合体的融合建设,牵头梳理文明实践类服务清单;组织开展各类文明实践活动融入综合体服务;负责区域内宣传思想、文化传播与精神文明建设相关工作。
(四)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
统筹保障综合体建设运营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绩效提升;对接上级资金支持政策。
(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指导零工市场与综合体的融合建设,牵头梳理就业创业类服务清单;提供就业创业政策支持和服务资源保障;推进社保经办服务与政策落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六)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负责指导文化驿站等文化类阵地与综合体的融合建设,牵头梳理文化类服务清单;提供文化资源支持,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七)区卫生健康局
负责指导卫生服务站与民生服务综合体融合建设,牵头梳理健康服务类清单;组织提供基础诊疗、家庭医生签约、社区康复、健康讲座等公共卫生健康服务;保障居民身体健康与公共卫生安全。
(八)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负责指导百姓健身房与综合体的融合建设,牵头梳理体育类服务清单;提供体育资源支持,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保障公共体育服务有效供给。
(九)区政务服务中心(经开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局>)
负责统筹政务服务资源,指导做好政务服务各类证照代办、政策咨询和政务服务数字化运用等服务,优化政务服务流程与效率。
(十)团区委
负责指导家门口青少年宫与综合体的融合建设,协同相关部门提供课后服务、兴趣培训、教育政策咨询等相关服务。牵头梳理青少年教育类服务清单。
(十一)区妇联
负责指导妇女儿童驿站与综合体的融合建设,牵头梳理妇女儿童类服务清单;提供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政策支持和服务资源;组织开展婚姻家庭辅导、亲子活动、妇女技能培训等相关服务。
(十二)区残联
负责指导残疾人之家与综合体的融合建设,牵头梳理助残类服务清单;提供残疾人康复服务、辅具适配、权益维护等相关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
(十三)区慈善联合总会
负责慈善事业发展与管理,统筹慈善资源募集与分配;倾斜慈善资金补充支持民生服务综合体项目运营,组织慈善力量参与综合体帮困、助老、扶幼、助残等服务供给;推进慈善家园建设运营与慈善志愿服务。
(十四)各街道办事处
履行综合体建设运营主体责任,负责本辖区综合体选址、建设实施、日常运营管理;统筹协调辖区内各类阵地资源整合融入综合体;组织开展需求采集、服务落地、群众满意度调查等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谋划阶段(2026年3月底前):紧扣民生服务综合体“建设、服务、运营”三大体系,完成全区民生服务阵地全面排摸调研。坚持因地制宜、打破行政区划界限,依据人口密度和服务需求,精准确定综合体选址、类型划分与功能定位,统筹区域资源配置。制定服务设施撤并改清单,统一规范命名与标识标牌标准,绘制点位布局图,形成符合14项建设运营指标的专项工作方案。
(二)实施阶段(2026年9月底前):聚焦标准化建设、规范化服务、长效化运营,建成覆盖全区10个街道的民生服务综合体网络体系。优化枢纽型、基础型、移动型三类功能布局,完善配套设施与安全生产保障,建立需求采集、“5+N”服务供给、供需匹配、目标群体主动识别四大服务机制,实现资源统筹、项目设计实施、服务全程监督全覆盖。
(三)迎评阶段(2026年11月底前):对照省级评价指标及建设运营标准开展自查自评,靶向整改薄弱环节。规范场地、项目、人员、资金、运营管理,围绕公益性、高效性、可持续性、群众满意度,全面晾晒运营成效,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健全长效运营管理机制,确保综合体高标准落地、高质量运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托区政府统一领导和部门协同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民生服务综合体建设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凝聚工作合力,定期召开跨部门专题协调会议,集中研究解决建设运营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街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明确专人专职负责综合体规划、建设、运营全流程工作,紧扣“建设、服务、运营”三大体系,细化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建设优化、服务完善、运营稳定的三大体系各项建设运营任务落地见效。
(二)加强资金投入。2026年,民政局结合财政预算和上级资金,统筹用好相关领域专项资金,建立以政府、社会、市场共同投入的多元筹资机制,对民生服务综合体给予支持。鼓励和引导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热心居民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基金、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参与综合体的民生服务项目,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确保专款专用。各部门统筹本领域专项资金支持对应阵地融合建设和服务供给。
(三)加强工作指导。建立健全民生服务综合体建设运营跟踪指导机制,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对本领域阵地融合、服务供给、台账建设的业务指导。区民政局牵头制定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重点围绕功能实现、服务效能、运营管理、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定期开展综合跟踪指导,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及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确保综合体规范、高效、可持续运行。
(四)加强宣传示范。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民生服务综合体的服务项目、惠民成效,提高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各部门、街道及时总结和推广在综合体建设、运营、管理、服务创新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加强学习互鉴,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附件:温州湾新区、龙湾区民生服务综合体建设部门职责清单
附件
温州湾新区、龙湾区民生服务综合体建设部门职责清单
序号 | 责任单位 | 核心职责 | 阵地名称 | 服务 类别 | 对应服务清单 |
1 | 区委社工部 | 负责统筹推进141基层治理体系与综合体融合发展;指导基层治理资源与综合体服务资源的整合联动;协调推进基层治理相关政策与综合体建设运营的衔接适配,发挥基层网格员力量,定期协助开展低收入人口服务需求采集。 | 无 | 基层治理服务类 | “141”体系对接、网格联动、政策咨询、资源协调、志愿服务等 |
2 | 区文明中心 | 负责指导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与综合体的融合建设,牵头梳理文明实践类服务清单;组织开展各类文明实践活动融入综合体服务;负责区域内宣传思想、文化传播与精神文明建设相关工作。 | 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 文明实践类 | 文化宣讲、文明创建指导等 |
3 | 区民政局 | 牵头统筹全区综合体建设运营工作,制定整体实施方案与推进计划;指导助联体、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等民政领域阵地与综合体融合;统筹调度移动型综合体资源;组织开展综合体建设运营的日常监管与考核评估。 | 助联体、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社工站、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 民政服务类 | 为老、扶幼、帮困、助残、社会组织孵化等 |
4 | 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 | 统筹保障综合体建设运营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绩效提升;对接上级资金支持政策。 | 无 | 无 | 无 |
5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负责指导零工市场与综合体的融合建设,牵头梳理就业创业类服务清单;提供就业创业政策支持和服务资源保障;推进社保经办服务与政策落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 零工市场 | 就业创业类 | 岗位推介、零工对接、技能培训、社保查询代办、就业政策咨询等 |
6 |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负责指导文化驿站、百姓健身房等文化体育类阵地与综合体的融合建设,牵头梳理文化体育类服务清单;提供文化体育资源支持,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提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 文化驿站 | 文化类 | 文艺演出、阅读服务、文化培训、文旅咨询等 |
7 | 区卫生健康局 | 负责指导卫生服务站与民生服务综合体融合建设,牵头梳理健康服务类清单;组织提供基础诊疗、家庭医生签约、社区康复、健康讲座等公共卫生健康服务;保障居民身体健康与公共卫生安全。 | 卫生服务站 | 健康服务类 | 基础诊疗、家庭医生签约、社区康复、中医理疗、健康讲座、体检咨询等 |
8 | 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 负责指导百姓健身房与综合体的融合建设,牵头梳理体育类服务清单;提供体育资源支持,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保障公共体育服务有效供给。 | 百姓健身房 | 体育类 | 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健身技能培训课程、特色体育主题活动 |
9 | 区政务服务中心(经开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局>) | 负责统筹政务服务资源,指导做好政务服务各类证照代办、政策咨询和政务服务数字化运用等服务,优化政务服务流程与效率。 | 无 | 政务服务类 | 医保社保查询代办、各类证照代办、政策咨询、政务服务预约等 |
10 | 团区委 | 负责指导家门口青少年宫与综合体的融合建设,协同相关部门提供课后服务、兴趣培训、教育政策咨询等相关服务。牵头梳理青少年教育类服务清单。 | 家门口青少年宫 | 青少年校外服务类 | 兴趣培训、主题活动、公益实践、能力提升等 |
11 | 区妇联 | 负责指导妇女儿童驿站与综合体的融合建设,牵头梳理妇女儿童类服务清单;提供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政策支持和服务资源;组织开展婚姻家庭辅导、亲子活动、妇女技能培训等相关服务。 | 妇女儿童驿站 | 妇女儿童类 | 婚姻家庭辅导、亲子活动、妇女技能培训、儿童关爱服务、权益保障咨询等 |
12 | 区残联 | 负责指导残疾人之家与综合体的融合建设,牵头梳理助残类服务清单;提供残疾人康复服务、辅具适配、权益维护等相关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 | 残疾人之家 | 助残类 | 康复服务、辅具适配、日间托管、残疾证代办、残疾人政策咨询等 |
13 | 各街道办事处 | 履行综合体建设运营主体责任,负责本辖区综合体选址、建设实施、日常运营管理;统筹协调辖区内各类阵地资源整合融入综合体;组织开展需求采集、服务落地、群众满意度调查等工作。 | 辖区内各类纳入融合的服务阵地 | 综合服务类 | 辖区内群众需求对应的综合服务清单(结合街道实际补充) |
14 | 区慈善联合总会 | 负责慈善事业发展与管理,统筹慈善资源募集与分配;倾斜慈善资金补充支持民生服务综合体项目运营,组织慈善力量参与综合体帮困、助老、扶幼、助残等服务供给;推进慈善家园建设运营与慈善志愿服务。 | 慈善基地 | 慈善帮扶类 | 困难群众救助、慈善助老/扶幼/助残项目、慈善志愿服务、慈善捐赠对接等 |
| 索引号 | 1133030374200019X4/2026-1010531478 | ||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生成日期 | 2026-04-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统一编号 | 温龙政办发〔2026〕15号 | ||
|
各街道办事处,新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各工作单位: 《温州湾新区、龙湾区民生服务综合体建设工作方案》已经温州湾新区管委会、龙湾区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温州湾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党政办公室 2026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湾新区、龙湾区民生服务综合体建设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深化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的工作要求,优化资源配置,加快构建全域覆盖、功能融合、服务集成、管理规范的民生服务综合体网络,有序推进2026年省民生实事项目,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标准 民生服务综合体紧扣“建设、服务、运营”三大体系,对照《浙江省民生服务综合体建设运营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本区域人口分布、资源禀赋特点,盘活用好各类设施资源,建立政策清单、服务清单、资源清单“三张清单”,全面推进标准化建设、优质化服务、高效化运营。 (一)枢纽型民生服务综合体 布局在人口密集的区域或者重点村社,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零工市场、助联体、未保站、妇儿驿站、残疾人之家、社工站等公共服务设施或利用未来社区场地,打造功能完备、服务集成、交通便捷的大型独立综合体或集成化服务街区,核心承载便民服务、为老服务、扶幼服务、帮困服务、助残服务等5项基本服务,并结合区域需求拓展N项特色服务,实现“一站式”综合服务供给。 (二)基础型民生服务综合体 布局在独立建设条件受限、人口稀少或空间受限且整合难度较大的区域,打造“中心+支撑”的组团式服务集群。综合考虑区位优势,以场地条件优越的服务阵地为中心,参照“15分钟公共服务圈”要求,联动周边服务阵地,整合偏远服务阵地,形成“并联式”组团服务;对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功能升级拓展,形成一个“主功能+若干个副功能”的“串联式”组团服务集群。承载便民服务、为老服务、扶幼服务、帮困服务、助残服务等至少2项基本服务和N项拓展服务。 (三)移动型民生服务综合体 区民政局统筹调度医疗、文化、体育、扶弱、慈善等资源,依托区助联体、区未保中心及区慈善家园阵地提能升级,实现区域服务精准匹配与高效调度。各街道结合实际对本辖区内移动资源进行调度,与区民政局形成联动互补。 二、职责分工 建立“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街道主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在综合体建设运营中的具体职责。积极探索场地共用、服务集成、资源融合,鼓励各部门在新建、改扩建公共服务阵地时,优先考虑与综合体进行融合建设,避免资源重复投入,确保阵地资源有效整合、服务供给精准到位。 (一)区民政局 牵头统筹全区综合体建设运营工作,制定整体实施方案与推进计划;指导助联体、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等民政领域阵地与综合体融合;统筹调度移动型综合体资源;组织开展综合体建设运营的日常监管与考核评估。 (二)区委社工部 负责统筹推进141基层治理体系与综合体融合发展;指导基层治理资源与综合体服务资源的整合联动;协调推进基层治理相关政策与综合体建设运营的衔接适配,发挥基层网格员力量,定期协助开展低收入人口服务需求采集。 (三)区文明中心 负责指导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与综合体的融合建设,牵头梳理文明实践类服务清单;组织开展各类文明实践活动融入综合体服务;负责区域内宣传思想、文化传播与精神文明建设相关工作。 (四)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 统筹保障综合体建设运营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绩效提升;对接上级资金支持政策。 (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指导零工市场与综合体的融合建设,牵头梳理就业创业类服务清单;提供就业创业政策支持和服务资源保障;推进社保经办服务与政策落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六)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负责指导文化驿站等文化类阵地与综合体的融合建设,牵头梳理文化类服务清单;提供文化资源支持,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七)区卫生健康局 负责指导卫生服务站与民生服务综合体融合建设,牵头梳理健康服务类清单;组织提供基础诊疗、家庭医生签约、社区康复、健康讲座等公共卫生健康服务;保障居民身体健康与公共卫生安全。 (八)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负责指导百姓健身房与综合体的融合建设,牵头梳理体育类服务清单;提供体育资源支持,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保障公共体育服务有效供给。 (九)区政务服务中心(经开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局>) 负责统筹政务服务资源,指导做好政务服务各类证照代办、政策咨询和政务服务数字化运用等服务,优化政务服务流程与效率。 (十)团区委 负责指导家门口青少年宫与综合体的融合建设,协同相关部门提供课后服务、兴趣培训、教育政策咨询等相关服务。牵头梳理青少年教育类服务清单。 (十一)区妇联 负责指导妇女儿童驿站与综合体的融合建设,牵头梳理妇女儿童类服务清单;提供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政策支持和服务资源;组织开展婚姻家庭辅导、亲子活动、妇女技能培训等相关服务。 (十二)区残联 负责指导残疾人之家与综合体的融合建设,牵头梳理助残类服务清单;提供残疾人康复服务、辅具适配、权益维护等相关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 (十三)区慈善联合总会 负责慈善事业发展与管理,统筹慈善资源募集与分配;倾斜慈善资金补充支持民生服务综合体项目运营,组织慈善力量参与综合体帮困、助老、扶幼、助残等服务供给;推进慈善家园建设运营与慈善志愿服务。 (十四)各街道办事处 履行综合体建设运营主体责任,负责本辖区综合体选址、建设实施、日常运营管理;统筹协调辖区内各类阵地资源整合融入综合体;组织开展需求采集、服务落地、群众满意度调查等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谋划阶段(2026年3月底前):紧扣民生服务综合体“建设、服务、运营”三大体系,完成全区民生服务阵地全面排摸调研。坚持因地制宜、打破行政区划界限,依据人口密度和服务需求,精准确定综合体选址、类型划分与功能定位,统筹区域资源配置。制定服务设施撤并改清单,统一规范命名与标识标牌标准,绘制点位布局图,形成符合14项建设运营指标的专项工作方案。 (二)实施阶段(2026年9月底前):聚焦标准化建设、规范化服务、长效化运营,建成覆盖全区10个街道的民生服务综合体网络体系。优化枢纽型、基础型、移动型三类功能布局,完善配套设施与安全生产保障,建立需求采集、“5+N”服务供给、供需匹配、目标群体主动识别四大服务机制,实现资源统筹、项目设计实施、服务全程监督全覆盖。 (三)迎评阶段(2026年11月底前):对照省级评价指标及建设运营标准开展自查自评,靶向整改薄弱环节。规范场地、项目、人员、资金、运营管理,围绕公益性、高效性、可持续性、群众满意度,全面晾晒运营成效,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健全长效运营管理机制,确保综合体高标准落地、高质量运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托区政府统一领导和部门协同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民生服务综合体建设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凝聚工作合力,定期召开跨部门专题协调会议,集中研究解决建设运营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街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明确专人专职负责综合体规划、建设、运营全流程工作,紧扣“建设、服务、运营”三大体系,细化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建设优化、服务完善、运营稳定的三大体系各项建设运营任务落地见效。 (二)加强资金投入。2026年,民政局结合财政预算和上级资金,统筹用好相关领域专项资金,建立以政府、社会、市场共同投入的多元筹资机制,对民生服务综合体给予支持。鼓励和引导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热心居民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基金、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参与综合体的民生服务项目,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确保专款专用。各部门统筹本领域专项资金支持对应阵地融合建设和服务供给。 (三)加强工作指导。建立健全民生服务综合体建设运营跟踪指导机制,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对本领域阵地融合、服务供给、台账建设的业务指导。区民政局牵头制定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重点围绕功能实现、服务效能、运营管理、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定期开展综合跟踪指导,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及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确保综合体规范、高效、可持续运行。 (四)加强宣传示范。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民生服务综合体的服务项目、惠民成效,提高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各部门、街道及时总结和推广在综合体建设、运营、管理、服务创新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加强学习互鉴,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附件:温州湾新区、龙湾区民生服务综合体建设部门职责清单 附件 温州湾新区、龙湾区民生服务综合体建设部门职责清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