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30374200019X4/2025-1010452556
组配分类 政策性文件 发布机构 龙湾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5-12-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温州湾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26 11:15:15浏览次数: 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浙政发〔2025〕15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温政发〔2025〕17号)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我区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

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区境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二、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三、普查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区街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成立由区政府领导任组长的温州湾新区、龙湾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和协调全区农业普查工作,研究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普查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各街道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本街道普查工作,及时解决普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二)加强部门协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信息共享。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区委宣传部(网信办)、区文广旅体局负责;涉及数据处理电子政务项目审批方面的事项,由区发改局负责;涉及普查经费保障方面的事项,由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负责;涉及社会保险信息方面的事项,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涉及普查用电子地图、农业用地数据、林业生产经营单位等方面的事项,由市资规局龙湾分局(温州湾新区分局)负责;涉及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村住户普查等方面的事项,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方面的事项,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涉及公共数据归集共享方面的事项,由区大数据管理中心负责;涉及普查业务方面的事项,由区统计局负责;其他有关单位也要积极支持配合做好普查相关工作。

四、普查经费保障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由区财政统筹安排,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各级普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聘用或者按照相关规定从合适的单位抽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抽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普查工作要求

坚持依法普查,各街道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人员要如实搜集、报送普查资料,履行保密义务;普查对象要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对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加强业务培训,建立健全并落实好质量控制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创新手段方式,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赋能普查工作,深化行政记录大数据在清查摸底中的应用,探索人工智能、卫星遥感等现代信息技术的运用,提升普查效率,减轻基层负担。强化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全社会积极参与,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温州湾新区、龙湾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温州湾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2025年12月22日


附件

温州湾新区、龙湾区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陈丕侠  副区长

副组长:许孝兴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显尧  区统计局局长

王  颖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项黎明  区委宣传部(网信办)副部长

王林华  区发改局党组成员、督查专员

王  钦  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姜春芽  区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吴桦槐  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副局长                

徐  芳  区人力社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谷向群  市资规局龙湾分局(温州湾新区分局)

党委委员、副局长

徐少波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厉崇文  区文广旅体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单  武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吴晓春  区统计局党组成员、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

张晓洁  区大数据管理中心副主任

陈  锋  区供销联社党组成员、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党组成员、社调队队长吴晓春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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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温州湾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26 浏览次数: 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浙政发〔2025〕15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温政发〔2025〕17号)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我区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

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区境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二、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三、普查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区街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成立由区政府领导任组长的温州湾新区、龙湾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和协调全区农业普查工作,研究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普查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各街道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本街道普查工作,及时解决普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二)加强部门协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信息共享。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区委宣传部(网信办)、区文广旅体局负责;涉及数据处理电子政务项目审批方面的事项,由区发改局负责;涉及普查经费保障方面的事项,由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负责;涉及社会保险信息方面的事项,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涉及普查用电子地图、农业用地数据、林业生产经营单位等方面的事项,由市资规局龙湾分局(温州湾新区分局)负责;涉及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村住户普查等方面的事项,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方面的事项,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涉及公共数据归集共享方面的事项,由区大数据管理中心负责;涉及普查业务方面的事项,由区统计局负责;其他有关单位也要积极支持配合做好普查相关工作。

四、普查经费保障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由区财政统筹安排,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各级普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聘用或者按照相关规定从合适的单位抽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抽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普查工作要求

坚持依法普查,各街道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人员要如实搜集、报送普查资料,履行保密义务;普查对象要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对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加强业务培训,建立健全并落实好质量控制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创新手段方式,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赋能普查工作,深化行政记录大数据在清查摸底中的应用,探索人工智能、卫星遥感等现代信息技术的运用,提升普查效率,减轻基层负担。强化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全社会积极参与,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温州湾新区、龙湾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温州湾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2025年12月22日


附件

温州湾新区、龙湾区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陈丕侠  副区长

副组长:许孝兴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显尧  区统计局局长

王  颖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项黎明  区委宣传部(网信办)副部长

王林华  区发改局党组成员、督查专员

王  钦  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姜春芽  区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吴桦槐  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副局长                

徐  芳  区人力社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谷向群  市资规局龙湾分局(温州湾新区分局)

党委委员、副局长

徐少波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厉崇文  区文广旅体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单  武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吴晓春  区统计局党组成员、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

张晓洁  区大数据管理中心副主任

陈  锋  区供销联社党组成员、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党组成员、社调队队长吴晓春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