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2068/2025-49195 | ||
组配分类 | 应急预案 | 发布机构 | 永兴街道 |
生成日期 | 2025-07-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做好洪涝台风干旱灾害防御,进一步明确组织指挥体系、职责任务分工,明晰职责界限和责任衔接,保证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龙湾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制订本预案。
一、基本情况及风险评估
永兴街道位于温州市东部沿海平原,东临东海、南连沙城街道,西与区行政中心所在地永中街道接壤,北靠海滨街道。永强大道、滨海大道、通海大道横贯境内,交通便捷,地理位置优越。街道总面积60.38平方公里,辖14个行政村,4个社区(其中3个企业社区),户籍人口40224万人,在册流动人口69207人。耕地面积约12646亩,其中水田7000亩,旱地4000亩。永兴海岸线长近6公里,建成一处防潮工程既永兴标准堤塘,流域面积1058000平方米,共有25条河流河道,河流分布主要有:永强塘河、滨海塘河、上河儿、下河儿、中横河、下横河,农业园区9条直沥、水潭河、衙前河、南门河、纬一浦、纬四浦、经五河等主要河流,蓄水量达42万立方,涉及面积达113050平方米,街道现有起闭闸21座,分布在三个片段,上河儿片段陡闸3座,中横河片段陡闸14座,下横河陡闸4座内河控制闸20座,机耕路配三面光渠道40公里,抗旱翻水站1座,现有固定机埠38座。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永兴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全面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街道建立防汛防台“1833”联合指挥机制,设立预警监测组、人员转移组、抢险救援组、后勤保障组等应急工作组,承接区级“1833”联合指挥体系任务要求,负责组织、协调防汛防台与抢险救灾相关工作。街道办事处主任全面负责辖区内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分管应急消防管理站的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具体负责落实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街道其他领导班子按职责分工分管负责。应急消防管理站承担防汛防台统筹协调工作,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其他科室(站所)按“三定”履行职责。具体分工详见附件1《永兴街道防汛防台工作组职责分工》。
各村(社)“一肩挑”书记为本村(社)防汛防台抗旱主要负责人,建立驻村干部、村干部和网格员等为成员的预警监测组、抢险救援组、人员转移组、后勤保障组等工作组,具体人员职责由村(社)明确并编入村级应急预案。
三、风险识别管控
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建立“八个重点领域”风险清单,统筹组织动态更新;在行业部门指导下,协调各相关单位编制高风险区和隐患点“一点一策”,并规范设置风险警示标识标牌;除“八个重点领域”外的风险隐患,一并纳入管控,落实相应措施。村(社区)掌握辖区风险底数,主动报告风险变化情况,落实风险管控措施。
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建立日常巡查和应急排查制度,组织各相关单位按照隐患排查“一本通”开展巡查排查,并统筹各业务条线,动态建立隐患排查“三张清单”,明确整改主体责任、措施、时限,将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录入基层防汛系统。村(社区)按照巡查排查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四、监测预报预警
(一)预警监测。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密切关注监测预警信息,收到暴雨预警信息后,及时按照预案通知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和网格员,并报告分管领导。村(社区)预警监测小组收到预警信息后,及时通知村(社区)防汛责任人和受影响群众。
(二)预警叫应。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参照“四个三”“135”预警叫应,建立直达末端的高等级预警叫应叫醒机制。在上级有关行业部门发布暴雨红色、橙色等预警信息时,街道值班室、应急消防管理站要立即对街道、村社两级防汛责任人实施预警叫应,告知预警信息和有关要求。
村(社)要建立钉钉、微信群等信息传递渠道,紧急情况下通过手摇报警器、铜锣等方式传递到户到人。
(三)快速响应。街道分管负责人以预报预警为令,遇暴雨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时,结合实际启动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激活应急指挥机制。收到暴雨预警后,村(社)组织防汛责任人开展城镇易涝点、危旧房等风险区域巡查排查,随时做好人员转移、内涝防范等管控措施。
五、事件分级及响应行动
按照台风梅汛、短临强降雨和抗旱三种场景。其中台风梅汛、短临强降雨根据影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初级(Ⅲ级)、中级(Ⅱ级)和高级(Ⅰ级)3个等级,抗旱分为四个等级。当达到或即将达到本预案启动标准时,应急消防管理站提出应急响应建议,街道领导组织会商后自主应急响应,同时报告龙湾区防指办。各村(社)按准备转移(Ⅱ级)和立即转移(Ⅰ级)两个阶段启动响应,具体响应措施由村(社)制订实施,并做好与街道响应措施相衔接。
(一)台风梅汛事件分级
1.初级事件(Ⅲ级):1.区防指启动Ⅲ级防汛防台应急响应;2.气象部门发布台风消息或警报,预计台风会对龙湾区造成影响;3.街道实测日面雨量达80—100毫米,或两日累计面雨量达120—160毫米,或三日累计面雨量达150—200毫米,并且市气象局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4.街道认为其它需要启动的情形。
2.中级事件(Ⅱ级):1.区防指启动Ⅱ级防汛防台应急响应;2.气象部门发布台风警报或紧急警报,预计台风会对龙湾区造成严重影响;3.街道实测日面雨量达100—150毫米,或两日累计面雨量达160—230毫米,或三日累计面雨量达200—300毫米,并且市气象局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4.街道认为其它需要启动的情形。
3.高级事件(Ⅰ级):1.区防指启动Ⅰ级防汛防台应急响应;2.气象部门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预计台风会正面袭击或登陆龙湾区;3.街道实测日面雨量超过150毫米,或两日累计面雨量超过230毫米,或三日累计面雨量超过300毫米,并且市气象局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4.街道认为其他需要启动的情形。
(二)应急响应行动
1.Ⅲ级应急响应行动:当出现初级(Ⅲ级)事件时,由街道分管防汛防台抗旱工作领导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实施以下行动。
(1)进岗履职。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坐镇指挥;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在指挥室坐班;应急消防管理站、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进岗到位集中办公;其他人员做好应急备勤,原则上不得外出龙湾区,确保随叫随到。村(社)“一肩挑”书记、驻村干部、村干部、防台工作组人员以及各类巡查、监测、预警等网格责任人进岗到位。
(2)全时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风雨影响重点时段,综合协调组、预警监测组、人员转移组24小时运转,随时掌握防台动态信息,紧盯雷达云图、雨水情,开展“六问六答”抽查,督促防汛责任人履职到位。村(社)落实醒夜值守,相关责任人保持电话畅通,遇到突发情况及时报告应急消防管理站。
(3)联合会商。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组织应消、农办、村镇办、执法、城建等联合会商,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必要时应急通视频连线村(社)负责人,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负责检查调试防汛会商系统。
(4)预警发布。各驻村(企业社区)干部下村督促指导防御工作,检查各村(企业社区)防汛责任人、应急抢险队人员到岗情况和物资落实情况,各村(企业社区)启用应急广播,提醒辖区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做好防汛防台准备。村(社)通过村(居)民微信群传递预警响应信息,必要时上门到户。
(5)人员转移。综合信息指挥室通知外出防汛防台负责人立即返回。各村(企业社区)加强24小时人员值班值守,并负责防汛防台工作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各村(企业社区)做好危险区域人员的转移准备(详见人员转移“一人一策”清单详见附件3)若已发生险情则立即转移相关人员。
(6)风险管控。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农业园区内涝,指导农户对有关农业生产进行合理安排,做好农业抢收、大棚防涝防风等措施;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城区内涝工作,重点检查防洪排涝设施。做好危房、户外广告牌、高空设施、行道树等设施的保安加固措施;公共事务办公室通知各避灾安置点做好启用准备。
(7)信息报送。各村(企业社区)灾害信息员每日12时、18时向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及时上报工作动态、人员转移情况、受灾情况,遇突发灾情、险情特别是人员被困情况、重伤等情况或街道防指工作需要,必须随时报告;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等业务科室每日12时、18时向街道应消站报告工作动态,应急消防管理站每日14时前汇总统计防汛防台动态信息,并报送区防指;遇突发灾情、险情特别是亡人情况,必须随时报送。
2.Ⅱ级应急响应行动:当出现中级(Ⅱ级)事件时,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实施以下行动。
(1)进岗履职。街道办事处主任坐镇指挥;在Ⅲ级应急响应人员进岗的基础上,扩大到全员进岗,严格执行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在指挥室坐班要求;包村领导一律下沉到位。
(2)动员部署。街道党工委书记或办事处主任组织召开全员防台工作部署会,进一步会商研判防御重点和对策,督促各村(社)、基层站所全面落实防台各项措施。
(3)加强值守。街道全体干部、各村(企业社区)全体工作人员到岗,街道人武部通知抢险队员集结待命;驻村组立即进岗到位,在各驻村领导统一调度下,实行村自为战,指导、协助村社做好防汛相关工作。
(4)五停落实。街道公共事务办公室通知幼儿园和学校停课,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通知旅游景点、农家乐关停。根据上级指令,配合落实停止户外集体活动、停课、停工、停业、停运等应急措施。
(5)人员转移。对安全码赋码人员全部转移做好人员安置保障和安全管控,转移责任人与被转移群众同吃同住同转移,在风险未解除、未确认安全之前不得擅自返回;必要时按照“三必须”要求实施扩面转移。
(6)信息报送。各村(企业社区)灾害信息员每日8时起每隔4小时向街道应消站及时上报工作动态、人员转移情况、受灾情况,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等业务科室每日12时、18 时向街道应消站报告工作动态。应急消防管理站每日6时、15时统计汇总人员转移、抢险队伍组织、防汛防台物资、避灾场所使用、灾情等情况,并按要求报送区防指;遇突发灾情险情随时报送,发生较大以上灾情险情,涉及村(社)30分钟内上报街道主要领导。
3.Ⅰ级应急响应行动:当出现高级(Ⅰ级)事件时,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或办事处主任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实施以下行动。
(1)进岗履职。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AB岗)24小时在指挥室坐镇指挥,紧急动员部署,组织动员一切力量投入应急抢险工作。
(2)全时值守。在Ⅱ级应急响应行动基础上,全体机关干部、各村(企业社区)全体工作人员进岗,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强化村(社)24小时醒夜值班。各驻村干部到各村(企业社区)一线,重点落实人员转移工作和灾害预警工作。
(3)风险管控。对低洼地带、各类危房及危旧房人员撤离进行排查。新发生的险情可能危及人员安全时,立即组织受影响人员紧急转移。特别注意控制诱发灾害:维护治安、防范传染病、基础设施失事及其他次生灾害。
(4)信息报送。各村(企业社区) 灾害信息员每日8时起每隔2小时向街道应消站及时上报工作动态、人员转移情况、受灾情况,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等业务科室每日12时、18时向街道应消站报告工作动态。应急消防管理站每日6时起,每3个小时(紧急时每小时)统计汇总工作动态,并按要求报送区防指;各村(社)随时报送灾情险情情况。
4.结束应急响应:根据洪涝台灾害事件的发展趋势和影响情况的变化,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如出现区防指结束应急响应,或气象部门解除台风警报且对永兴街道已无明显影响,或相关险情得到有效控制且对群众安全已无影响,或辖区内重要溪河水位回落至警戒水位线以下时,龙湾区政府经会商后结束应急响应,已转移人员在确认安全后有序返回。
(三)短临强降雨
按照短临强降雨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事件等级划分为三级:初级(Ⅲ级)、中级(Ⅱ级)和高级(Ⅰ级)。当达到或即将达到本预案启动标准时,应急消防管理站提出应急响应建议,街道领导组织会商后自主启动应急响应,同时报告龙湾区防指办。各村(社)按准备转移(Ⅱ级)和立即转移(Ⅰ级)两个阶段启动响应,具体响应措施由村(社)制订实施,并做好与街道响应措施相衔接。
1.初级事件(Ⅲ级):1.气象部门发布永兴街道暴雨黄色预警;2.出现短时强降雨,面雨量1小时超过20毫米,或3小时超过30毫米,或6小时超过50毫米,且气象预报还将持续大雨或暴雨;3.街道认为其它可以启动的情形。
2.中级事件(Ⅱ级):1.气象部门发布永兴街道暴雨橙色预警;2.出现短时强降雨,街道实测日面雨量达100—150毫米,或两日累计面雨量达160—230毫米,或三日累计面雨量达200—300毫米,并且市气象局预报未来 24 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3.街道认为其它可以启动的情形。
3.高级事件(Ⅰ级):1.气象部门发布永兴街道暴雨红色预警;2.出现短历时强降雨,街道实测日面雨量超过150毫米,或两日累计面雨量超过230毫米,或三日累计面雨量超过300毫米,并且市气象局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3.街道认为其它可以启动的情形。
(四)应急响应行动
1.Ⅲ级应急响应行动:当出现初级(Ⅲ级)事件时,由街道分管防汛防台抗旱工作领导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实施以下行动。
(1)预警监测。应急消防管理站工作人员收到预警信息后,第一时间报告值班领导、分管领导及应急消防管理站负责人,同时电话通知村(社)主要负责人;村(社)收到预警信息后,及时通知村级防汛责任人。
(2)进岗履职。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一律在指挥室坐班,应急消防管理站人员进岗到位,随身携带卫星电话;村(社)负责人进岗到位,各类应急抢险队伍做好备勤。
(3)风险巡查。各类网格员、巡查员对重点防汛部门开展巡查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报告并采取临时管控措施。
2.Ⅱ级响应行动:当出现中级(Ⅱ级)事件时,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实施以下行动。
(1)进岗履职。街道党工委书记或办事处主任坐镇指挥;应急消防管理站、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科室负责人进岗到位,按职责开展防御应对工作;联村领导、驻村干部下沉指导;各类应急抢险队伍进驻,随时准备开展救援。
(2)快速动员。街道党工委书记或办事处主任第一时间在浙政钉、微信工作群快速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紧急动员部署防御工作。
(3)叫应叫醒。应急消防管理站工作人员叫应村(社)主要负责人,督促进岗履职;村(社)负责人在村(居)民微信群快速传递预警响应信息,必要时针对危险区受影响人员要上门到户。
(4)风险巡查。出现险情征兆的隐患部位落实专人24小时监控巡查,落实警示标志、防护带等管控措施。
(5)转移避险。督促指导转移责任人到岗到位,做好转移准备;根据水利、资规等部门预警信息和上级转移指令提前转移受影响人员。
3.Ⅰ级响应行动:当出现高级(Ⅰ级)事件时,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或办事处主任决定启动防汛防台Ⅰ级应急响应行动,实施以下行动。
(1)进岗履职。街道党工委书记或办事处主任坐镇指挥、各工作组进岗到位,按职责开展防御应对工作。
(2)风险巡查。出现险情征兆的隐患部位落实专人24小时监控巡查,落实警示标志、防护带等管控措施。
(3)转移避险。按照“三必须”要求,及时自主组织风险区受影响人员转移避险(详见人员转移“一人一策”清单详见附件3)紧急情况下实施“就近就高”避险,必要时扩面转移。
(4)安全返回。预警信号解除,确认住房、周边环境安全,组织已转移人员安全有序返回。
(五)结束应急响应
气象、水利、资规部门解除与永兴街道相关的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时,灾情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对群众安全已无影响,重要溪河水位回落至警戒水位线以下,经街道会商,方可结束应急响应。
(六)抗旱
1.事件分级:以区防指启动抗旱Ⅳ级、Ⅲ级、Ⅱ级、Ⅰ级时分别对应Ⅳ级、Ⅲ级、Ⅱ级、Ⅰ级事件。
2.应急响应行动:当连续多天干旱,部分人口出现饮用水困难,需要组织抗旱工作,依据可利用水源的实际情况,制定用水方案,以保障人民饮用水为重点。重要供水山塘在抗旱库容以下调度权归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可以对辖区内重要水资源进行调度;街道办事处对全乡水利工程有优先调度权。
(1)按防大旱、抗长旱的原则制订用水方案;
(2)在水资源利用上,先用地表水后用地下水,先用活水后用库水,即先用江河水后用山塘水;
(3)在供水调度上,先保证生活用水,后保证重要工业用水,再考虑农业及生态用水;
(4)在供水对象上,实行确保重点原则,在生活供水方面先确保城街道生活用水;在生产供水上先保重点工业生产用水;在农业用水上先保重要作物和经济作物生长关键需水时段为重点。
六、灾后处置
(一)灾后部署。发生洪涝台灾害后,以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企业恢复生产为重点,街道办事处统筹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第一时间进行部署;按温州市龙湾区有关补助政策,根据区防减救灾委相关要求对受灾群众进行补助,帮助办理保险理赔。
(二)灾情核查。由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牵头,会同各有关科室对城镇住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农业、生态环境、土地、工商企业等灾害损失进行调查核定,按向区防指报送实际受灾情况,争取上级受灾补助资金。
(三)灾后恢复。组织全乡力量,力争灾害发生后1—2天内完成环境清理恢复,3天内全面恢复供电、供水和通信,5天内主要道路全面恢复通车。必要性,积极争取灾后恢复重建力量的支持。
(四)复盘评估。洪涝台灾害、极端天气结束后,应急消防管理站牵头开展复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整改提高;复盘评估报告报区防指备案。对梳理出来的问题整改清单,交办有关科室限时整改完成。
七、应急保障
(一)应急力量。街道综合应急救援队配备个人安全防护装备,汛前开展1次装备点检、人员整组,以及不少于1周的专业训练,汛期重点围绕“学理论、练指挥、练协同、练技能、练作风”每月开展2次防汛专项训练。村级应急突击队汛期每月开展1次装备操作、险情处置等防汛训练。
(二)治安维护。街道派出所协调相关单位负责在救灾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做好现场控制、交通管制、疏散救助群众、维护公共秩序等工作。
(三)医疗维护。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伤病员救护、传染病预警、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监测和心理援助。
(四)物资保障。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应根据区域实际,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建立应急保障物资储备库,制定物资储备清单,并报区应急管理局备案。
(五)资金保障。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应及时提出洪涝台旱灾害应急预案、预防、预测、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审核后列入预算;按照规定设置预备费,保障洪涝台旱灾害处置需增加的经费。
八、预案管理
永兴街道办事处根据防汛防台实际需要及时修订完善预案,报区防指备案;并由永兴街道办事处组织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街道防汛防台工作组和“一人一策”登记表信息如发生变动,由街道应消管理站负责在防汛工作手册上更新,不再重新发文。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关于印发永兴街道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龙永兴办〔2024〕21号)同时废止。
索引号 | 001008003002068/2025-49195 | ||
组配分类 | 应急预案 | 发布机构 | 永兴街道 |
生成日期 | 2025-07-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做好洪涝台风干旱灾害防御,进一步明确组织指挥体系、职责任务分工,明晰职责界限和责任衔接,保证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龙湾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制订本预案。 一、基本情况及风险评估 永兴街道位于温州市东部沿海平原,东临东海、南连沙城街道,西与区行政中心所在地永中街道接壤,北靠海滨街道。永强大道、滨海大道、通海大道横贯境内,交通便捷,地理位置优越。街道总面积60.38平方公里,辖14个行政村,4个社区(其中3个企业社区),户籍人口40224万人,在册流动人口69207人。耕地面积约12646亩,其中水田7000亩,旱地4000亩。永兴海岸线长近6公里,建成一处防潮工程既永兴标准堤塘,流域面积1058000平方米,共有25条河流河道,河流分布主要有:永强塘河、滨海塘河、上河儿、下河儿、中横河、下横河,农业园区9条直沥、水潭河、衙前河、南门河、纬一浦、纬四浦、经五河等主要河流,蓄水量达42万立方,涉及面积达113050平方米,街道现有起闭闸21座,分布在三个片段,上河儿片段陡闸3座,中横河片段陡闸14座,下横河陡闸4座内河控制闸20座,机耕路配三面光渠道40公里,抗旱翻水站1座,现有固定机埠38座。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永兴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全面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街道建立防汛防台“1833”联合指挥机制,设立预警监测组、人员转移组、抢险救援组、后勤保障组等应急工作组,承接区级“1833”联合指挥体系任务要求,负责组织、协调防汛防台与抢险救灾相关工作。街道办事处主任全面负责辖区内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分管应急消防管理站的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具体负责落实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街道其他领导班子按职责分工分管负责。应急消防管理站承担防汛防台统筹协调工作,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其他科室(站所)按“三定”履行职责。具体分工详见附件1《永兴街道防汛防台工作组职责分工》。 各村(社)“一肩挑”书记为本村(社)防汛防台抗旱主要负责人,建立驻村干部、村干部和网格员等为成员的预警监测组、抢险救援组、人员转移组、后勤保障组等工作组,具体人员职责由村(社)明确并编入村级应急预案。 三、风险识别管控 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建立“八个重点领域”风险清单,统筹组织动态更新;在行业部门指导下,协调各相关单位编制高风险区和隐患点“一点一策”,并规范设置风险警示标识标牌;除“八个重点领域”外的风险隐患,一并纳入管控,落实相应措施。村(社区)掌握辖区风险底数,主动报告风险变化情况,落实风险管控措施。 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建立日常巡查和应急排查制度,组织各相关单位按照隐患排查“一本通”开展巡查排查,并统筹各业务条线,动态建立隐患排查“三张清单”,明确整改主体责任、措施、时限,将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录入基层防汛系统。村(社区)按照巡查排查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四、监测预报预警 (一)预警监测。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密切关注监测预警信息,收到暴雨预警信息后,及时按照预案通知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和网格员,并报告分管领导。村(社区)预警监测小组收到预警信息后,及时通知村(社区)防汛责任人和受影响群众。 (二)预警叫应。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参照“四个三”“135”预警叫应,建立直达末端的高等级预警叫应叫醒机制。在上级有关行业部门发布暴雨红色、橙色等预警信息时,街道值班室、应急消防管理站要立即对街道、村社两级防汛责任人实施预警叫应,告知预警信息和有关要求。 村(社)要建立钉钉、微信群等信息传递渠道,紧急情况下通过手摇报警器、铜锣等方式传递到户到人。 (三)快速响应。街道分管负责人以预报预警为令,遇暴雨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时,结合实际启动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激活应急指挥机制。收到暴雨预警后,村(社)组织防汛责任人开展城镇易涝点、危旧房等风险区域巡查排查,随时做好人员转移、内涝防范等管控措施。 五、事件分级及响应行动 按照台风梅汛、短临强降雨和抗旱三种场景。其中台风梅汛、短临强降雨根据影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初级(Ⅲ级)、中级(Ⅱ级)和高级(Ⅰ级)3个等级,抗旱分为四个等级。当达到或即将达到本预案启动标准时,应急消防管理站提出应急响应建议,街道领导组织会商后自主应急响应,同时报告龙湾区防指办。各村(社)按准备转移(Ⅱ级)和立即转移(Ⅰ级)两个阶段启动响应,具体响应措施由村(社)制订实施,并做好与街道响应措施相衔接。 (一)台风梅汛事件分级 1.初级事件(Ⅲ级):1.区防指启动Ⅲ级防汛防台应急响应;2.气象部门发布台风消息或警报,预计台风会对龙湾区造成影响;3.街道实测日面雨量达80—100毫米,或两日累计面雨量达120—160毫米,或三日累计面雨量达150—200毫米,并且市气象局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4.街道认为其它需要启动的情形。 2.中级事件(Ⅱ级):1.区防指启动Ⅱ级防汛防台应急响应;2.气象部门发布台风警报或紧急警报,预计台风会对龙湾区造成严重影响;3.街道实测日面雨量达100—150毫米,或两日累计面雨量达160—230毫米,或三日累计面雨量达200—300毫米,并且市气象局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4.街道认为其它需要启动的情形。 3.高级事件(Ⅰ级):1.区防指启动Ⅰ级防汛防台应急响应;2.气象部门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预计台风会正面袭击或登陆龙湾区;3.街道实测日面雨量超过150毫米,或两日累计面雨量超过230毫米,或三日累计面雨量超过300毫米,并且市气象局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4.街道认为其他需要启动的情形。 (二)应急响应行动 1.Ⅲ级应急响应行动:当出现初级(Ⅲ级)事件时,由街道分管防汛防台抗旱工作领导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实施以下行动。 (1)进岗履职。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坐镇指挥;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在指挥室坐班;应急消防管理站、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进岗到位集中办公;其他人员做好应急备勤,原则上不得外出龙湾区,确保随叫随到。村(社)“一肩挑”书记、驻村干部、村干部、防台工作组人员以及各类巡查、监测、预警等网格责任人进岗到位。 (2)全时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风雨影响重点时段,综合协调组、预警监测组、人员转移组24小时运转,随时掌握防台动态信息,紧盯雷达云图、雨水情,开展“六问六答”抽查,督促防汛责任人履职到位。村(社)落实醒夜值守,相关责任人保持电话畅通,遇到突发情况及时报告应急消防管理站。 (3)联合会商。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组织应消、农办、村镇办、执法、城建等联合会商,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必要时应急通视频连线村(社)负责人,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负责检查调试防汛会商系统。 (4)预警发布。各驻村(企业社区)干部下村督促指导防御工作,检查各村(企业社区)防汛责任人、应急抢险队人员到岗情况和物资落实情况,各村(企业社区)启用应急广播,提醒辖区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做好防汛防台准备。村(社)通过村(居)民微信群传递预警响应信息,必要时上门到户。 (5)人员转移。综合信息指挥室通知外出防汛防台负责人立即返回。各村(企业社区)加强24小时人员值班值守,并负责防汛防台工作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各村(企业社区)做好危险区域人员的转移准备(详见人员转移“一人一策”清单详见附件3)若已发生险情则立即转移相关人员。 (6)风险管控。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农业园区内涝,指导农户对有关农业生产进行合理安排,做好农业抢收、大棚防涝防风等措施;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城区内涝工作,重点检查防洪排涝设施。做好危房、户外广告牌、高空设施、行道树等设施的保安加固措施;公共事务办公室通知各避灾安置点做好启用准备。 (7)信息报送。各村(企业社区)灾害信息员每日12时、18时向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及时上报工作动态、人员转移情况、受灾情况,遇突发灾情、险情特别是人员被困情况、重伤等情况或街道防指工作需要,必须随时报告;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等业务科室每日12时、18时向街道应消站报告工作动态,应急消防管理站每日14时前汇总统计防汛防台动态信息,并报送区防指;遇突发灾情、险情特别是亡人情况,必须随时报送。 2.Ⅱ级应急响应行动:当出现中级(Ⅱ级)事件时,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实施以下行动。 (1)进岗履职。街道办事处主任坐镇指挥;在Ⅲ级应急响应人员进岗的基础上,扩大到全员进岗,严格执行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在指挥室坐班要求;包村领导一律下沉到位。 (2)动员部署。街道党工委书记或办事处主任组织召开全员防台工作部署会,进一步会商研判防御重点和对策,督促各村(社)、基层站所全面落实防台各项措施。 (3)加强值守。街道全体干部、各村(企业社区)全体工作人员到岗,街道人武部通知抢险队员集结待命;驻村组立即进岗到位,在各驻村领导统一调度下,实行村自为战,指导、协助村社做好防汛相关工作。 (4)五停落实。街道公共事务办公室通知幼儿园和学校停课,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通知旅游景点、农家乐关停。根据上级指令,配合落实停止户外集体活动、停课、停工、停业、停运等应急措施。 (5)人员转移。对安全码赋码人员全部转移做好人员安置保障和安全管控,转移责任人与被转移群众同吃同住同转移,在风险未解除、未确认安全之前不得擅自返回;必要时按照“三必须”要求实施扩面转移。 (6)信息报送。各村(企业社区)灾害信息员每日8时起每隔4小时向街道应消站及时上报工作动态、人员转移情况、受灾情况,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等业务科室每日12时、18 时向街道应消站报告工作动态。应急消防管理站每日6时、15时统计汇总人员转移、抢险队伍组织、防汛防台物资、避灾场所使用、灾情等情况,并按要求报送区防指;遇突发灾情险情随时报送,发生较大以上灾情险情,涉及村(社)30分钟内上报街道主要领导。 3.Ⅰ级应急响应行动:当出现高级(Ⅰ级)事件时,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或办事处主任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实施以下行动。 (1)进岗履职。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AB岗)24小时在指挥室坐镇指挥,紧急动员部署,组织动员一切力量投入应急抢险工作。 (2)全时值守。在Ⅱ级应急响应行动基础上,全体机关干部、各村(企业社区)全体工作人员进岗,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强化村(社)24小时醒夜值班。各驻村干部到各村(企业社区)一线,重点落实人员转移工作和灾害预警工作。 (3)风险管控。对低洼地带、各类危房及危旧房人员撤离进行排查。新发生的险情可能危及人员安全时,立即组织受影响人员紧急转移。特别注意控制诱发灾害:维护治安、防范传染病、基础设施失事及其他次生灾害。 (4)信息报送。各村(企业社区) 灾害信息员每日8时起每隔2小时向街道应消站及时上报工作动态、人员转移情况、受灾情况,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等业务科室每日12时、18时向街道应消站报告工作动态。应急消防管理站每日6时起,每3个小时(紧急时每小时)统计汇总工作动态,并按要求报送区防指;各村(社)随时报送灾情险情情况。 4.结束应急响应:根据洪涝台灾害事件的发展趋势和影响情况的变化,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如出现区防指结束应急响应,或气象部门解除台风警报且对永兴街道已无明显影响,或相关险情得到有效控制且对群众安全已无影响,或辖区内重要溪河水位回落至警戒水位线以下时,龙湾区政府经会商后结束应急响应,已转移人员在确认安全后有序返回。 (三)短临强降雨 按照短临强降雨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事件等级划分为三级:初级(Ⅲ级)、中级(Ⅱ级)和高级(Ⅰ级)。当达到或即将达到本预案启动标准时,应急消防管理站提出应急响应建议,街道领导组织会商后自主启动应急响应,同时报告龙湾区防指办。各村(社)按准备转移(Ⅱ级)和立即转移(Ⅰ级)两个阶段启动响应,具体响应措施由村(社)制订实施,并做好与街道响应措施相衔接。 1.初级事件(Ⅲ级):1.气象部门发布永兴街道暴雨黄色预警;2.出现短时强降雨,面雨量1小时超过20毫米,或3小时超过30毫米,或6小时超过50毫米,且气象预报还将持续大雨或暴雨;3.街道认为其它可以启动的情形。 2.中级事件(Ⅱ级):1.气象部门发布永兴街道暴雨橙色预警;2.出现短时强降雨,街道实测日面雨量达100—150毫米,或两日累计面雨量达160—230毫米,或三日累计面雨量达200—300毫米,并且市气象局预报未来 24 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3.街道认为其它可以启动的情形。 3.高级事件(Ⅰ级):1.气象部门发布永兴街道暴雨红色预警;2.出现短历时强降雨,街道实测日面雨量超过150毫米,或两日累计面雨量超过230毫米,或三日累计面雨量超过300毫米,并且市气象局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3.街道认为其它可以启动的情形。 (四)应急响应行动 1.Ⅲ级应急响应行动:当出现初级(Ⅲ级)事件时,由街道分管防汛防台抗旱工作领导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实施以下行动。 (1)预警监测。应急消防管理站工作人员收到预警信息后,第一时间报告值班领导、分管领导及应急消防管理站负责人,同时电话通知村(社)主要负责人;村(社)收到预警信息后,及时通知村级防汛责任人。 (2)进岗履职。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一律在指挥室坐班,应急消防管理站人员进岗到位,随身携带卫星电话;村(社)负责人进岗到位,各类应急抢险队伍做好备勤。 (3)风险巡查。各类网格员、巡查员对重点防汛部门开展巡查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报告并采取临时管控措施。 2.Ⅱ级响应行动:当出现中级(Ⅱ级)事件时,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实施以下行动。 (1)进岗履职。街道党工委书记或办事处主任坐镇指挥;应急消防管理站、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科室负责人进岗到位,按职责开展防御应对工作;联村领导、驻村干部下沉指导;各类应急抢险队伍进驻,随时准备开展救援。 (2)快速动员。街道党工委书记或办事处主任第一时间在浙政钉、微信工作群快速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紧急动员部署防御工作。 (3)叫应叫醒。应急消防管理站工作人员叫应村(社)主要负责人,督促进岗履职;村(社)负责人在村(居)民微信群快速传递预警响应信息,必要时针对危险区受影响人员要上门到户。 (4)风险巡查。出现险情征兆的隐患部位落实专人24小时监控巡查,落实警示标志、防护带等管控措施。 (5)转移避险。督促指导转移责任人到岗到位,做好转移准备;根据水利、资规等部门预警信息和上级转移指令提前转移受影响人员。 3.Ⅰ级响应行动:当出现高级(Ⅰ级)事件时,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或办事处主任决定启动防汛防台Ⅰ级应急响应行动,实施以下行动。 (1)进岗履职。街道党工委书记或办事处主任坐镇指挥、各工作组进岗到位,按职责开展防御应对工作。 (2)风险巡查。出现险情征兆的隐患部位落实专人24小时监控巡查,落实警示标志、防护带等管控措施。 (3)转移避险。按照“三必须”要求,及时自主组织风险区受影响人员转移避险(详见人员转移“一人一策”清单详见附件3)紧急情况下实施“就近就高”避险,必要时扩面转移。 (4)安全返回。预警信号解除,确认住房、周边环境安全,组织已转移人员安全有序返回。 (五)结束应急响应 气象、水利、资规部门解除与永兴街道相关的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时,灾情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对群众安全已无影响,重要溪河水位回落至警戒水位线以下,经街道会商,方可结束应急响应。 (六)抗旱 1.事件分级:以区防指启动抗旱Ⅳ级、Ⅲ级、Ⅱ级、Ⅰ级时分别对应Ⅳ级、Ⅲ级、Ⅱ级、Ⅰ级事件。 2.应急响应行动:当连续多天干旱,部分人口出现饮用水困难,需要组织抗旱工作,依据可利用水源的实际情况,制定用水方案,以保障人民饮用水为重点。重要供水山塘在抗旱库容以下调度权归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可以对辖区内重要水资源进行调度;街道办事处对全乡水利工程有优先调度权。 (1)按防大旱、抗长旱的原则制订用水方案; (2)在水资源利用上,先用地表水后用地下水,先用活水后用库水,即先用江河水后用山塘水; (3)在供水调度上,先保证生活用水,后保证重要工业用水,再考虑农业及生态用水; (4)在供水对象上,实行确保重点原则,在生活供水方面先确保城街道生活用水;在生产供水上先保重点工业生产用水;在农业用水上先保重要作物和经济作物生长关键需水时段为重点。 六、灾后处置 (一)灾后部署。发生洪涝台灾害后,以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企业恢复生产为重点,街道办事处统筹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第一时间进行部署;按温州市龙湾区有关补助政策,根据区防减救灾委相关要求对受灾群众进行补助,帮助办理保险理赔。 (二)灾情核查。由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牵头,会同各有关科室对城镇住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农业、生态环境、土地、工商企业等灾害损失进行调查核定,按向区防指报送实际受灾情况,争取上级受灾补助资金。 (三)灾后恢复。组织全乡力量,力争灾害发生后1—2天内完成环境清理恢复,3天内全面恢复供电、供水和通信,5天内主要道路全面恢复通车。必要性,积极争取灾后恢复重建力量的支持。 (四)复盘评估。洪涝台灾害、极端天气结束后,应急消防管理站牵头开展复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整改提高;复盘评估报告报区防指备案。对梳理出来的问题整改清单,交办有关科室限时整改完成。 七、应急保障 (一)应急力量。街道综合应急救援队配备个人安全防护装备,汛前开展1次装备点检、人员整组,以及不少于1周的专业训练,汛期重点围绕“学理论、练指挥、练协同、练技能、练作风”每月开展2次防汛专项训练。村级应急突击队汛期每月开展1次装备操作、险情处置等防汛训练。 (二)治安维护。街道派出所协调相关单位负责在救灾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做好现场控制、交通管制、疏散救助群众、维护公共秩序等工作。 (三)医疗维护。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伤病员救护、传染病预警、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监测和心理援助。 (四)物资保障。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应根据区域实际,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建立应急保障物资储备库,制定物资储备清单,并报区应急管理局备案。 (五)资金保障。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应及时提出洪涝台旱灾害应急预案、预防、预测、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审核后列入预算;按照规定设置预备费,保障洪涝台旱灾害处置需增加的经费。 八、预案管理 永兴街道办事处根据防汛防台实际需要及时修订完善预案,报区防指备案;并由永兴街道办事处组织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街道防汛防台工作组和“一人一策”登记表信息如发生变动,由街道应消管理站负责在防汛工作手册上更新,不再重新发文。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关于印发永兴街道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龙永兴办〔2024〕21号)同时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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