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2022/2025-49068 | ||
组配分类 | 统计公报 | 发布机构 | 区统计局 |
生成日期 | 2025-07-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温州湾新区、龙湾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温州湾新区、龙湾区顺利完成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温州市龙湾区统计局
温州湾新区管委会、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22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浙政发〔2023〕11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温政发〔2023〕15号)和《关于做好龙湾区高新区(经开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温龙政发〔2023〕9号)要求,温州湾新区、龙湾区开展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区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在温州湾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龙湾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区普查人员的艰辛努力和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温州湾新区、龙湾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取得重要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温州湾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龙湾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连续两年将经济普查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2023年3月28日,成立温州湾新区管委会、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统筹部署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和“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模式,区、街道、村(社)设立普查机构,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强化信息共享,提供多方保障,共同推动普查工作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区9百余名基层普查人员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对我区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入户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通过这次普查,全面摸清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基本情况,准确掌握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布局、规模及效益,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以及数字经济、研发活动、绿色转型、固定资产投资等领域的新进展,为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一区五城”“东部科技城”建设和区域高质量发展促共富提供了全面的统计信息支撑和决策参考。
三、科学规范实施
温州湾新区管委会、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紧紧围绕“查全单位、查准结构、查实总量”工作目标,普查采用先单位清查后普查登记的方式,先对全区境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再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区共划分123个普查区,688个普查小区,依托全国统一、集成高效、安全可靠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支持普查对象网络自主填报,推进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应用,进一步优化数据采集与审核流程,强化数据质量管控,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确保数据质量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动态监测采集进度和数据质量,加强入户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综合运用多种分析方法评估数据。全区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严格履行独立普查、独立报告职责,依法保护普查对象资料。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严格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开展源头数据自查与抽查,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温州湾新区、龙湾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客观真实反映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27599个,从业人员421834人;个体经营户61148个,从业人员128623人。
索引号 | 001008003002022/2025-49068 | ||
组配分类 | 统计公报 | 发布机构 | 区统计局 |
生成日期 | 2025-07-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温州湾新区、龙湾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温州湾新区、龙湾区顺利完成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温州市龙湾区统计局 温州湾新区管委会、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22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浙政发〔2023〕11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温政发〔2023〕15号)和《关于做好龙湾区高新区(经开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温龙政发〔2023〕9号)要求,温州湾新区、龙湾区开展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区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在温州湾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龙湾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区普查人员的艰辛努力和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温州湾新区、龙湾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取得重要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温州湾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龙湾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连续两年将经济普查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2023年3月28日,成立温州湾新区管委会、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统筹部署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和“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模式,区、街道、村(社)设立普查机构,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强化信息共享,提供多方保障,共同推动普查工作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区9百余名基层普查人员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对我区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入户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通过这次普查,全面摸清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基本情况,准确掌握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布局、规模及效益,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以及数字经济、研发活动、绿色转型、固定资产投资等领域的新进展,为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一区五城”“东部科技城”建设和区域高质量发展促共富提供了全面的统计信息支撑和决策参考。 三、科学规范实施 温州湾新区管委会、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紧紧围绕“查全单位、查准结构、查实总量”工作目标,普查采用先单位清查后普查登记的方式,先对全区境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再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区共划分123个普查区,688个普查小区,依托全国统一、集成高效、安全可靠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支持普查对象网络自主填报,推进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应用,进一步优化数据采集与审核流程,强化数据质量管控,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确保数据质量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动态监测采集进度和数据质量,加强入户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综合运用多种分析方法评估数据。全区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严格履行独立普查、独立报告职责,依法保护普查对象资料。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严格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开展源头数据自查与抽查,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温州湾新区、龙湾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客观真实反映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27599个,从业人员421834人;个体经营户61148个,从业人员12862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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