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2023/2025-48295 |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结果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湾分局 |
生成日期 | 2025-06-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了听取项目拟建地单位和个人对该建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现将“温州鸿丰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万只开关面板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主要结论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温州鸿丰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万只开关面板迁扩建项目
2.建设性质:迁扩建
3.项目概况:企业租用浙江省温州市滨海九路808号2号楼6楼从事生产,该迁扩建项目投产后预计年产10000万只开关面板。
二、主要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
经纬度坐标 | 距离/m | |||||||
经度 | 纬度 | |||||||
大气环境 | 1 | 温州滨海学校 | 120.813333511 | 27.865217511 | 东北侧 | 510 | GB3095-2012 二级标准 | |
2 | 利玛广场 | 120.814384937 | 27.864144628 | 东北侧 | 500 | |||
3 | 瑞丰锦园 | 120.811734914 | 27.866869752 | 东北侧 | 505 | |||
4 | 望海公寓 | 120.813408613 | 27.868650739 | 东北侧 | 785 | |||
5 | 旭日小区 | 120.815490007 | 27.866290395 | 东北侧 | 725 | |||
6 | 置信立体公园 | 120.816262483 | 27.862041776 | 东侧 | 705 | |||
7 | 魔方公寓 | 120.819180727 | 27.861998861 | 东侧 | 991 | |||
8 | 铂悦佳园 | 120.818794489 | 27.859252279 | 东南侧 | 985 | |||
9 | 开发区第一幼儿园 | 120.817775249 | 27.860239332 | 东南侧 | 868 | |||
10 | 江上华庭 | 120.819491863 | 27.858254497 | 东南侧 | 1075 | |||
11 | 滨海医院 | 120.820596933 | 27.857052867 | 东南侧 | 1230 | |||
12 | 宝龙世家 | 120.828707933 | 27.852793519 | 东南侧 | 2155 | |||
13 | 罗峰实验学校 | 120.825489282 | 27.851227109 | 东南侧 | 1970 | |||
14 | 观澜苑 | 120.825918436 | 27.849682157 | 东南侧 | 2098 | |||
15 | 滨海外国语学校 | 120.810994625 | 27.843952959 | 南侧 | 1960 | |||
16 | 温州湾实验中学 | 120.796049356 | 27.850604837 | 西南侧 | 1750 | |||
17 | 温州富力城 | 120.797336817 | 27.852707689 | 西南侧 | 1510 | |||
18 | 永乐家园 | 120.793860674 | 27.853351419 | 西南侧 | 1755 | |||
19 | 东方府邸 | 120.795663118 | 27.855883424 | 西南侧 | 1456 | |||
20 | 永庄村 | 120.787659406 | 27.861676996 | 西侧 | 2115 | |||
21 | 天津村 | 120.787637949 | 27.869637792 | 西北侧 | 2298 | |||
22 | 永思村 | 120.792895078 | 27.871096914 | 西北侧 | 1900 | |||
23 | 烟台村 | 120.795534372 | 27.871998136 | 西北侧 | 1985 | |||
24 | 郑宅村 | 120.788142204 | 27.881654088 | 西北侧 | 3039 | |||
25 | 永福村 | 120.794718981 | 27.879122083 | 西北侧 | 2420 | |||
26 | 大郎桥村 | 120.798881769 | 27.876375501 | 西北侧 | 1940 | |||
27 | 永和锦园 | 120.808784485 | 27.872749154 | 北侧 | 1255 | |||
28 | 永丰家园 | 120.808612823 | 27.870689218 | 北侧 | 1025 | |||
附近内河 | / | / | 西南侧 | 398 | / | GB3838-2002 Ⅳ类 | ||
GB3096-2008 | ||||||||
GB/T14848-2017 | ||||||||
GB36600-2018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区内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管排放,纳管至滨海第一污水厂处理厂,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管进入滨海第一污水厂处理,最终处理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项目废水经处理后能达标排放,经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入内河,不会对内河水质产生大的影响。
(2)废气:MF001、MF002、MF003生产线生产过程中产生涂料烘干废气,与涂料喷涂废气分开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3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1、DA003、DA005排放。MF001、MF002和MF003生产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光固化废气经收集后与辐射固化涂料喷涂、流平、烘干废气一同经“高温裂解器+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3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2、DA004和DA006排放。。根据环境影响分析章节可知,废气排放能满足相应要求。
(3)噪声: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各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故本项目建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地下水:企业各生产单元均采用防渗或防漏效果很好的装置设备,固废和原材料堆场均置于厂区内,生活污水排水管道均采用密封、防渗材料。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的建设对区域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5)固废:本项目主要固废包括废边角料、废包装袋、废油漆桶、废水性涂料包装桶、漆渣、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过滤袋、生活垃圾。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废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对危废设置危废暂存间进行妥善暂存,随后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只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废能够达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效果,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的影响。
(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详见第四章“土壤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土壤环境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生产废水经混凝沉淀+芬顿氧化+中和沉淀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间接排放限值)后纳入区域污水管网,送入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果表明,本项目在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污水处理厂。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MF001、MF002、MF003生产线涂料喷涂废气、涂料烘干废气分开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3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1、DA003、DA005排放。MF001、MF002和MF003生产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光固化废气经收集后与辐射固化涂料喷涂、流平、烘干废气一同经“高温裂解器+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3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2、DA004和DA006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①风机等高噪声源尽量布置在厂区中部,通过距离衰减减轻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②在满足工艺设计的前提下,尽量选用满足国际标准的低噪声、低振动型号的设备,降低噪声源强;③对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或加消声器等方式进行了降噪处理;④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废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对危废设置危废暂存间进行妥善暂存,随后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选址位于浙江省温州市滨海九路808号2号楼6楼,项目的建设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符合区域相关规划;符合“三线一单”的管理要求;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为评价范围5km矩形区域内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七、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反馈可以通过电话联系或电子邮件等形式。
1、建设单位:温州鸿丰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13605777505
2、环评单位:浙江竟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工
联系电话:13736739304
3、审批部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湾分局 联系电话: 0577-86968381
意见反馈电子邮箱:3389681318@qq.com
索引号 | 001008003002023/2025-48295 |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结果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湾分局 |
生成日期 | 2025-06-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了听取项目拟建地单位和个人对该建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现将“温州鸿丰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万只开关面板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主要结论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温州鸿丰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万只开关面板迁扩建项目 2.建设性质:迁扩建 3.项目概况:企业租用浙江省温州市滨海九路808号2号楼6楼从事生产,该迁扩建项目投产后预计年产10000万只开关面板。 二、主要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区内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管排放,纳管至滨海第一污水厂处理厂,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管进入滨海第一污水厂处理,最终处理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项目废水经处理后能达标排放,经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入内河,不会对内河水质产生大的影响。 (2)废气:MF001、MF002、MF003生产线生产过程中产生涂料烘干废气,与涂料喷涂废气分开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3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1、DA003、DA005排放。MF001、MF002和MF003生产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光固化废气经收集后与辐射固化涂料喷涂、流平、烘干废气一同经“高温裂解器+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3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2、DA004和DA006排放。。根据环境影响分析章节可知,废气排放能满足相应要求。 (3)噪声: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各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故本项目建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地下水:企业各生产单元均采用防渗或防漏效果很好的装置设备,固废和原材料堆场均置于厂区内,生活污水排水管道均采用密封、防渗材料。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的建设对区域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5)固废:本项目主要固废包括废边角料、废包装袋、废油漆桶、废水性涂料包装桶、漆渣、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过滤袋、生活垃圾。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废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对危废设置危废暂存间进行妥善暂存,随后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只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废能够达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效果,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的影响。 (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详见第四章“土壤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土壤环境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生产废水经混凝沉淀+芬顿氧化+中和沉淀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间接排放限值)后纳入区域污水管网,送入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果表明,本项目在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污水处理厂。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MF001、MF002、MF003生产线涂料喷涂废气、涂料烘干废气分开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3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1、DA003、DA005排放。MF001、MF002和MF003生产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光固化废气经收集后与辐射固化涂料喷涂、流平、烘干废气一同经“高温裂解器+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3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2、DA004和DA006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①风机等高噪声源尽量布置在厂区中部,通过距离衰减减轻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②在满足工艺设计的前提下,尽量选用满足国际标准的低噪声、低振动型号的设备,降低噪声源强;③对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或加消声器等方式进行了降噪处理;④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废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对危废设置危废暂存间进行妥善暂存,随后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选址位于浙江省温州市滨海九路808号2号楼6楼,项目的建设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符合区域相关规划;符合“三线一单”的管理要求;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为评价范围5km矩形区域内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七、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反馈可以通过电话联系或电子邮件等形式。 1、建设单位:温州鸿丰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13605777505 2、环评单位:浙江竟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工 联系电话:13736739304 3、审批部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湾分局 联系电话: 0577-86968381 意见反馈电子邮箱:3389681318@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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