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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2051/2025-47907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区公安分局
生成日期 2025-05-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关于拟对麻赛珺进行行政处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23 11:07:00浏览次数: 来源:区公安分局 字体:[ ]

麻赛珺:

本单位于2025年3月31日受理的温州市龙湾区张某某等人被盗窃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现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内容告知如下:

2025年03月31日中午,你于龙湾区蒲州街道聚悦江庭一楼快递架将的5个快递包裹拆开后盗走,总价值约200元。

以上事实有你的陈述和申辩、受害人陈述、监控视频、前科查询材料、接受证据材料清单、人员身份信息等证据证实。

你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拟对你处行政拘留八日。现因无法向你直接履行告知义务,特向你进行公告告知。

对以上告知内容及事项,你可以在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本单位提出陈述与申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577-86552110

联系地址: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括苍东路65号蒲州派出所

告知人:杨湃 叶永生

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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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区公安分局
生成日期 2025-05-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关于拟对麻赛珺进行行政处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23 浏览次数: 来源:区公安分局 字体:[ ]

麻赛珺:

本单位于2025年3月31日受理的温州市龙湾区张某某等人被盗窃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现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内容告知如下:

2025年03月31日中午,你于龙湾区蒲州街道聚悦江庭一楼快递架将的5个快递包裹拆开后盗走,总价值约200元。

以上事实有你的陈述和申辩、受害人陈述、监控视频、前科查询材料、接受证据材料清单、人员身份信息等证据证实。

你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拟对你处行政拘留八日。现因无法向你直接履行告知义务,特向你进行公告告知。

对以上告知内容及事项,你可以在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本单位提出陈述与申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577-86552110

联系地址: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括苍东路65号蒲州派出所

告知人:杨湃 叶永生

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