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2013/2025-28978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5-04-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浙江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移交问题温州市验收销号办法》(〔2024〕14号)规定,针对2024年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市问题编号三)“龙湾区装修处置中心环境脏乱差问题”问题,按照《温州市2024年浙江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整改方案》,龙湾区制定相应的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推进落实。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时限
2025年4月底前
二、整改目标
安装扬尘污染防治设施设备,提高装修垃圾处置消纳效率,消除环境影响。
三、整改措施
1.增派人手加速处理露天堆放的垃圾,做好分类处置及时消纳,对临时废弃物采用绿网遮盖抑尘。
2.在周边墙体安装喷雾系统,在装修垃圾装卸、筛分、处置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干燥天气或风力较大时,增加洒水车巡逻作业,有效防止扬尘污染。
3.严格按照环评报告的要求,委托专业的环保公司进行设计和施工,在厂区内建立废水处理设施,对进出的车辆进行冲洗。
4.加强厂区环境卫生管理,将消防安全纳入日常考核内容,严禁垃圾占用消防通道及厂区道路等情况。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增派3人对收集的装修垃圾及时做好筛分和处理,提高垃圾处置效率;增加1辆洒水车,不定时进行巡逻作业,增加厂区清扫保洁力度,确保厂区的安全与整洁;已对临时废弃物采用绿网遮盖抑尘,在周边墙体加装喷雾系统进行喷雾作业,进一步防止扬尘污染。
2.已严格按照环评报告的要求,在厂区内建立废水处理设施,对进出的车辆进行冲洗。
3.已对占用消防通道和产区外道路的垃圾进行清理,严格落实考核测评,严禁垃圾堆放消防通道或厂区外道路。目前经多次巡查,未发现类似情况发生。
4.已落实平时考核机制,不定期对处置中心开展督查考评,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发现问题,即查即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2日至4月28日,共7天。
受理单位: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电话:0577-86966777
联系地址:温州市龙湾区便民服务中心5楼
温州市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4月22日
索引号 | 001008003002013/2025-28978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5-04-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浙江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移交问题温州市验收销号办法》(〔2024〕14号)规定,针对2024年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市问题编号三)“龙湾区装修处置中心环境脏乱差问题”问题,按照《温州市2024年浙江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整改方案》,龙湾区制定相应的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推进落实。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时限 2025年4月底前 二、整改目标 安装扬尘污染防治设施设备,提高装修垃圾处置消纳效率,消除环境影响。 三、整改措施 1.增派人手加速处理露天堆放的垃圾,做好分类处置及时消纳,对临时废弃物采用绿网遮盖抑尘。 2.在周边墙体安装喷雾系统,在装修垃圾装卸、筛分、处置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干燥天气或风力较大时,增加洒水车巡逻作业,有效防止扬尘污染。 3.严格按照环评报告的要求,委托专业的环保公司进行设计和施工,在厂区内建立废水处理设施,对进出的车辆进行冲洗。 4.加强厂区环境卫生管理,将消防安全纳入日常考核内容,严禁垃圾占用消防通道及厂区道路等情况。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增派3人对收集的装修垃圾及时做好筛分和处理,提高垃圾处置效率;增加1辆洒水车,不定时进行巡逻作业,增加厂区清扫保洁力度,确保厂区的安全与整洁;已对临时废弃物采用绿网遮盖抑尘,在周边墙体加装喷雾系统进行喷雾作业,进一步防止扬尘污染。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2日至4月28日,共7天。 受理单位: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电话:0577-86966777 联系地址:温州市龙湾区便民服务中心5楼 温州市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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