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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2067/2025-28890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海滨街道
生成日期 2025-04-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海滨街道党工委关于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04-15 16:34:28浏览次数: 来源:海滨街道 字体:[ ]

根据区委部署,2023年9月20日至12月29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海滨街道党工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2月22日,区委巡察组向海滨街道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海滨街道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严格的要求,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聚责强基。2月份召开巡察工作反馈会议后,由海滨街道党工委书记刘伟策负总责,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各班子成员根据责任分工主动“对号入座”,认真分析问题原因,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和工作措施,确保每项反馈问题处理到位、改到实处。二是坚持全面整改,突出务实管用。街道党工委牵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制定责任分解表,明确落实责任领导、责任科室以及责任人。整合各分管领导及问题相关科室的剖析自查和整改工作措施,对具体的措施、目标进行了细化和量化,力求找到根源、渗透细节,直达患处,杜绝隔靴搔痒、过场式整改。对3个月内必须整改到位的问题,严格按照时限抓紧整改。对需要中长期整改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间,加大力度攻坚,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三是做好督导检查,强化责任落实。街道纪工委聚焦责任科室各项措施,按时间节点推动落实情况,建立整改跟踪督查机制,对整改任务每半月一督查,确保时间节点和整改质量。同时,对各街道各科室在落实具体整改措施中遇到的难点、堵点、痛点进行收集整理,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各责任科室把握巡视整改良好契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真改、实改。

对巡察反馈的47个问题,目前已经整改完成47个,整改完成率100%。巡察反馈后,对区委巡察组巡察期间移交的7件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办结6件,办结率为85.7%。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党纪处分3人(党内警告3人)。教育提醒18人,建立完善制度6项,追缴违规资金100.105万元。

一、关于“理论学习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4年2月28日,召开街道党工委会议,对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行补学。2024年3月20日,街道党工委书记刘伟策在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强调,理论学习中心组要细学精学,学懂学深,要坚持学以致用,凝聚发展共识,把理论学习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有效工作措施。

(二)2024年3月20日,街道党工委书记刘伟策在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对班子领导进行学习提醒,要求认真准备发言材料,杜绝网络抄袭现象。

(三)修订完善《海滨街道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对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不力、出现错误倾向产生恶劣影响的,尤其是成员出现发言材料抄袭、雷同现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问责。街道党建办(宣传)在会前做好材料审核工作。

二、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4年3月5日,街道农投公司对拆后地块场地进行清扫和整理。

(二)2024年3月15日,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第三方对拆后地块围墙进行建设,目前,该地块已出租,由承租人实施管理与运营。

(三)2023年年底,海滨街道三级管网维养已全面委托温州市排水有限公司进行,目前已完成3条易反弹河道整治验收销号。持续做好河道巡查监管工作,业务科室和村级河长对重点河道开展常态化排查,及时上报隐患。

(四)已完成对河道保洁公司的约谈,加大河道巡查力度,并对业务科室人员做好指导,要求做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控。2024年5月,委托温州农科院对辖区农户开展农技方面的宣传培训。

三、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网曝龙湾一路面藏大坑,车辆很受伤》事件进行复盘,并落实专人负责网络舆情工作,依托第三方公司和工作人员对涉海滨信息进行动态监测。

(二)成立街道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完善网络综合治理“浪潮”响应运转流程图,明确各科室和各基层站所工作责任,强化协同联动。

(三)2024年5月7日,海滨街道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舆情处置培训,明确了舆情处置流程,对舆情精选案例进行分享,对数智通案例进行复盘。会上强调,应对网络舆情要端正态度,提高思想认识,对于舆情信息要及时回应,及时发布,正确引导,提高处理舆情反应速度及效率。

四、针对“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已落实宣传办主任负责街道志愿工作,主要范围为区域文明新实践、“浙风十礼”、常态化选树宣传各类道德典型、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等。

(二)广泛动员村社开展志愿活动,吸纳志愿人员,持续做好“老娘舅”志愿服务品牌推广,2024年3月“老娘舅”志愿服务队获“最美温州人 感动温州十大人物”提名奖。选拔热心公益、具备一定沟通协调能力的村民加入志愿服务队。

五、针对“党工委新闻发布会制度有待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已落实宣传办主任负责新闻发布工作。

(二)巡察整改期间,海滨街道已在龙湾区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海滨有礼 味宁而来”系列活动主题发布会。

六、针对“经济发展动能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深化领导班子走访联络机制,挂钩联系帮扶指导企业,班子领导已完成新春走访企业活动。街道党工委建立月度研判机制,每月定期专题研究经济工作。

(二)截止2024年5月,已完成52家企业排摸走访,持续挖掘街道内有望升规企业,已对2家企业进行“小升规”培育、2家企业进行“下转上”培育。

(三)“阿系列”餐饮公司已于2024年4月下旬入统。截止2024年5月底,永强海鲜美食广场已建成并进行招商,海滨大排挡等4家餐饮企业入驻。

七、针对“城市建设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推进蓝田姚家汇城中村改造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2024年2月底完成该征收项目安置清零工作。

(二)2024年4月,与区相关部门对接调剂全区富余房源解决部分安置户安置问题。

(三)2024年3月至4月,街道与温州浙南科技城开发有限公司、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治水办、区河长办充分对接,多次组织召开整治协调会议,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将三级管网维养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后续街道将加强与各单位对接沟通。

八、针对“文明城市创建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海滨街道针对督查过程中指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分类处置,落实交通法规普法工作,持续通过文明曝光台、全域大屏等营造浓郁氛围,巩固文明创建成果。

(二)已对第一轮实地测评指出的问题进行排查整改,针对楼道杂物堆放、车辆无序停放、绿化带清理不及时等问题,各村社分别安排志愿者和业主一并验收,整改率达100%。

(三)印发《关于成立海滨街道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龙海滨委〔2024〕52号)、《海滨街道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龙海滨委〔2024〕53号),明确“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机制,实现党建办(宣传)、城建环卫中心、海滨中队、永中市场监督管理所、温州湾新区直属第一市场监督管理所、温州市交管局三大队共同治理格局。

九、针对“‘两类场所’(出租房和合用场所)消防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定期开展安全形势分析会,组织应急、驻村组、村社等单位联合会商,针对街道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进行分析。

(二)已完成2022年市、区级消防挂牌整治的摘牌整治工作,已完成2023年市级挂牌整治的摘牌整治工作。

(三)组建15个消防整治工作组,对“两类场所”、工业企业开展集中消防整治。

十、针对“厂中厂安全生产问题严峻”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力度,累计执法检查30余次,检查厂中厂企业80余家,发现隐患480余条,发放隐患整改清单80余份,已与240余家承租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二)定期开展针对“厂中厂”企业的安全生产分析会,剖析存在的问题隐患,进一步研究整治措施。

(三)截止2024年4月25日,海滨辖区内涉及“厂中厂”出租企业46家,承租企业241家。海滨应急管理中心进一步完善辖区内租赁场所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厂中厂”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动态管理和长效管理机制。

十一、针对“拆迁安置老人过渡房安全隐患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4年2月2日、2月8日、3月4日、3月22日、4月3日,海滨街道农投公司对老人过渡房开展安全检查,发现杂物乱堆放、违规充电、四处酿酒房间等问题,并督促物业公司和租户,限时完成整改。

(二)组织农投公司和物业工作人员,通过入户宣传、广播、发放消防宣传手册等方式对老人进行安全宣传教育,要求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严禁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提高老人消防安全意识。在老人过渡房开展消防演习,让老人熟悉楼道内的消防设施位置,掌握灭火器、消防栓的使用方法。

(三)沙北、教新老人临时周转房于2024年2月开始腾空工作。

十二、针对“蓝田电镀基地安全隐患整治推进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和消防问题联席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电镀企业开展“积分制”考核,考核积分未到达要求的,采取暂停生产、行政处罚等措施。

(二)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蓝田电镀基地安全生产执法力度,2024年1月至5月,累积执法检查100余次,发现隐患350余条,发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80余份,形成常态化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结合历年电镀行业事故案例,整治区域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七查七看”的要求,对包括生产作业环境、生产工艺、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所有岗位、所有风险管控措施等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四)2024年,在蓝田电镀基地开展“开工第一课”安全生产教育专题讲座。组织辖区蓝田电镀基地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人在海滨中学开展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系列集中大培训。联合街道专职队、电镀基地消防志愿队定期开展消防演习活动,提升电镀园区工作人员初步灭火、逃生等消防技能。

十三、针对“解决历史复杂疑难问题力度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动态维护重点人员清单,重点人员严格实行“一日三见面”制度,将风险处置在前。

(二)落实属地包案责任,积极对接事权单位,召开各类座谈会和协调会,面对面交流,积极做好积案化解工作。

(三)一是搭好普调人才库。积极发动“两代表一委员”、公检法干部、公职律师、新乡贤、老教师等群体,组建百人普调人才库。二是建好普调主阵地。建成集“网格排查、公安调处、司法调解、普法宣传”等多功能于一体的“1+2+16+N”普调阵地服务网络,形成“就近调、随时调”的5分钟调解圈。三是安好普调主引擎。把党员、干部下访和群众上访相结合,创新打造“凉亭议事”,固定每月15日开展“凉亭议事”活动,推动调解员协同街道、村社干部进凉亭、听民声、解民忧。

十四、针对“为民服务意识有待增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3年10月,对接区财政部门,第二批解押资金已到位,正在解押中,待解押结束后开具发票办理产权;第三批次房产解押及产权办理问题,已发函至区财政部门,待财政资金到位后进行解押。截止当前,永中街道宏联佳园房源已开具发票并办理产权。

(二)已完成海滨街(镇标东路)完工检测及竣工验收工作,并于2024年3月出具检测报告。

(三)巩固主题教育成效,坚持做好每月15日凉亭议事活动,延伸拓展到其他领域。

十五、针对“低保人员动态掌握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街道农村低保审批程序,提高核查的有效性、严肃性。

(二)完成街道低保、困难户对象162户核查,全部完成复核工作。

(三)2024年4月,分管领导对科室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引起高度重视,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做好整改落实。

十六、针对“公共服务配套建设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温州湾新区、龙湾区医疗卫生设施专项布局实施方案(2023-2035年)已将海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布局范围,街道积极对接区级主管部门,具体待控规明确后共同落实好选址工作。

(二)街道已委托第三方对沙蟾社区、宁城社区进行财务审计和资产核资,2024年5月完成社区撤销社会风险评估工作,2024年年底完成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沙蟾社区在农村社区撤销前已将农投公司会议室作为党员活动室。

十七、针对“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海滨街道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公车管理制度,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交由街道使用的3辆公车均由街道党政办统一管理,3辆公车均有定期参加年检、半年检(皮卡车因超10年需半年年检)。

(二)经查,副卡未绑定车辆问题已于2020年5月30日由副卡使用人返还街道账户。经对现使用公车开展全面排查,暂未发现无GPS定位、年检过期等问题。

(三)由分管领导对党政办负责人和应急管理中心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分别做好公车统一管理和公车规范使用,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十八、针对“财务审核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4年4月,由海滨街道副主任对城建科室长和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加强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

(二)2024年4月24日,海滨街道完成对工作人员慰问金的清退工作。

(三)2024年5月7日,在海滨街道办事处2号会议室组织全体城建办科室人员开展《海滨街道财务管理制度》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含财务管理原则、财务管理办法、加强监督等。

十九、针对“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4年4月,海滨街道在浙政钉工作群设立政策文件学习板块,实时更新政府采购相关的最新文件,供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掌握。

(二)2024年5月中旬,海滨街道经多方询价后委托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对街道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2024年5月下旬,该所已派人进场开展固定资产核查工作。

二十、针对“政府采购程序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通过浙政钉工作群开展固定资产培训,要求街道工作人员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意识。2024年4月农投公司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学习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二)2024年以来,海滨街道的政府采购均通过政采云线上采购(集中采购项目)或线下采购(政采云没有的项目或者政采云价格偏高的项目)。

(三)全面配置政采云账号权限,明确各条线进行线上采购时由科室长提交采购单,党政办进行审核。

二十一、针对“下属农投公司财务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1.4月1日,农投公司组织各科室人员开展合同审核及审批流程等相关业务的学习,以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2.通过业务学习,2024年度租赁地块合同审批与合同签订,已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顺序流程进行办理。

(二)2024年4月1日,农投公司组织各科室人员开展合同审核及审批流程等相关业务的学习,提升合同审核的业务能力。

(三)1.农投公司于2024年3月发函给宁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催收购房款余款,2024年5月收到宁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欠款。2.剩余购房款,宁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承诺于2024年12月份前支付完毕。

二十二、针对“工程项目委托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4年4月1日,农投公司组织各科室人员开展行业规范和项目委托程序等相关业务的学习,要求强化办公设备采购流程。

(二)对相关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小额工程发包的通知》(温龙政办发〔2018〕57号)文件,要求科室经办人员要按照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流程规范小额工程发包。

(三)海滨街道相关科室对巡察发现问题以来开展的工程(采购)项目进行自查,排查两个服务采购项目和一个工程项目,项目实施程序规范,均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

(四)2024年4月15日,街道主任牵头沟通协调龙湾区海滨街道地块建设工程移交事宜,提前做好谋划,共同推动工程项目规范管理。

二十三、针对“工程实施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自2024年2月22日巡察反馈问题以来,直接委托和“一表审批”项目均有委托第三方核价。完善小额工程发包项目监管流程,业务经办人员作为责任人,业务科室长作为第一级审核人,分管领导作为第二级审核人,对小额工程发包进行严格的监管。

(二)2024年5月,在海滨街道四楼,组织相关经办人员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小额工程发包的通知》(温龙政办发〔2018〕57号)文件,要求科室经办人员要按照文件要求,对小额工程发包的工程范围、发包形式和要求进行学习,并严格按照流程规范小额工程发包。

(三)经查,该项目为原城建环卫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林某负责大综合一体化办公楼装修工程招投标工作,现已补齐相关资料。

二十四、针对“工程项目直接发包与竞争性(邀请)发包占比较高,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4年5月,对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小额工程发包的通知》(温龙政办发〔2018〕57号)文件。

(二)2024年4月,海滨街道副主任对相关人员开展廉政谈心教育工作,要求做到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廉洁用权,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加强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施工等全过程管理,严格遵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小额工程发包的通知》(温龙政办发〔2018〕57号)文件执行招标投标工作。

(三)2024年5月,海滨街道副主任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要求对工程发包要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原则,在今后的工作中务必强化纪律和责任意识,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二十五、针对“工程变更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4年5月,对相关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学习《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控制的意见》(温建建〔2010〕316号)文件,要求强化工程施工过程管理,确保程序到位。

(二)2024年5月,由科室负责人牵头组织,完成在建项目自查自纠,暂未发现工程变更程序问题。

(三)2024年5月,由海滨街道副主任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要求正视问题,深刻吸取问题教训,举一反三,在今后工作中务必严格执行施工过程监管和工程量审核管理制度,避免类似问题出现。

二十六、针对“工程项目议事程序倒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4年5月,对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小额工程发包的通知》(温龙政办发〔2018〕57号)等文件,要求熟悉工程项目议事程序,避免出现程序倒置的现象。

(二)海滨街道加强对各类项目统筹谋划,下一步将积极对接主管部门交通局及财政部门,确保项目程序到位。

(三)2024年5月,由科室负责人、项目经办人共同开展,已完成科室所有4项在建项目自查自纠,暂未发现工程项目议事程序倒置问题。

二十七、针对“工程项目推进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4年4月,农投公司组织各科室人员开展合同管理、工期管理等相关业务的学习,要求加强对工程日常的监管力度。

(二)2024年4月,街道主任带队赴温州东部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会明确项目移交事宜。目前项目资料已移交温州东部新城公司。

(三)2024年5月,街道分管领导对农投工程科负责人进行谈话,要求作为工程科负责人,在加强理论学习方面还要下功夫,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

二十八、针对“拆后土地长期闲置缺乏监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农投公司已分别于2024年2月22日、3月27日、4月3日对拆后地块进行巡查和监管。

(二)2024年2月29日,农投公司与小陡经合社签订地块租赁合同,租赁金额经第三方评估。

二十九、针对“集体土地被长期占用或者闲置,集体资产流失严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4年5月,街道组织业务科室、驻村组召开关于村集体土地问题座谈会。同时了解沙南、沙北土地闲置情况,并要求各驻村组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各村(经合社)。

(二)已指导蓝田村对其村集体资产出租地块进行核实,蓝田村已委托第三方对出租地块进行丈量出租面积,与企业核对出租面积和实际使用面积,待出结果后制定处置方案,该问题已于2024年4月21日作为历史遗留问题报区双组双促领导。

(三)街道纪工委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调查。

三十、针对“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

(一)2024年4月,街道党工委委员、两新工委副书记牵头召开会议,对街道党政办、党建办(组织、统战)有关同志就党建业务能力进行专题培训。同时,明确党政办由专人记录党工委会议和班子会议。

(二)2024年5月17日,海滨街道印发班子议事规则,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等事项必须通过书记办公会议、党工委会议等。

(三)2024年4月,海滨街道党工委听取2024年上半年党建主体落实情况。街道党工委传达学习全区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定期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定期研究驻村联社工作。

三十一、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4年5月,已将机关党建和退休支部工作纳入党工委会议议题。并在重阳节等重大节日活动安排上给予经费保障支持。

(二)每月按期召开支委会,并明确机关支部委员、退休支部负责做好“三会一课”记录。

(三)2024年5月,街道党工委书记对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加强支委会成员队伍建设,明确成员分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规范各项活动记录,定期向街道党工委报告机关支部工作情况。

三十二、针对“党建台账记录虚假”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严格党建台账记录标准,并交代科室经办人一同做好工作指导、把关。

(二)2024年5月,街道党工委委员、“两新”工委副书记对海滨街道机关退休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定期向街道党工委报告退休支部工作开展情况,高度重视党员组织生活,每月要筹备主题会当日相关事宜,做到记录规范、符合标准。

三十三、针对“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4年3月,组织街道班子领导及组织人事、党政综合岗位干部专题学习业务知识。

(二)针对2018年以来的人事议题开展自查自纠,相关问题已整改到位。

(三)2024年4月,明确专人做好人事议题记录及规范党工委会议记录的重要性,并向区委办及其他单位学习取经,掌握记录要点。

(四)2024年4月30日,街道党工委书记和分管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存在问题进行查摆剖析、对照检查。

三十四、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4年3月,组织街道班子领导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文件进行强化学习。

(二)2024年4月,由街道党工委委员、两新工委副书记牵头,对人事酝酿、规范记录、一把手末位表态及干部兼职等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专题培训。

(三)对干部调整选拔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发现任职发文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目前已整改完毕。

(四)2024年5月,分管领导对人事干部进行谈话提醒,督促该同志要积极主动抓学习,及时熟悉掌握各项人事要求,多和有关部门对接,协作配合,建立闭环工作机制。

三十五、针对“会议内容记录过于简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4年4月,组织党政办及党建办(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党工委议事规则等内容,严格执行会议议事流程。

(二)对2018年以来此类问题开展自查,有关情况已整改到位。

(三)2024年4月,明确党政办负责人做好会议记录,做好议事过程性记录。

三十六、针对“对党员干部监管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深刻剖析反思,坚持严的标准,刀刃向内,从思想上、行动上全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管工作,常态化开展上下班工作纪律、会风会纪及各类专项督查,做到监督提醒在前,抓早抓小,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二)加强日常警示教育工作,制定全年廉政谈心计划表,及时督促做好谈心工作。

(三)2023年12月11日,给予巡察期间被酒驾处罚的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四)落实好班子会议会前10分钟警示教育,精心挑选相关典型案例,确保警示教育取得实效。

三十七、针对“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够重视”问题

(一)制定廉政谈心全覆盖计划表,明确谈话人和谈话对象,涵盖所有班子领导、科室及村社干部,定期督促班子领导、科室、村社开展廉政谈心活动。

(二)由纪工委工作人员负责梳理谈心台账,对谈话质量进行初步把关,根据谈话具体情况再由纪工委负责人进行审核把关,确保谈话质量。

三十八、针对“街道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标准不高,对工作纪律监督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3年12月,全面完成街道干部岗位廉政风险排查。

(二)已建立海滨街道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机制,从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及外部环境风险三方面进行排查,每年常态化排查一次,有人员岗位换动的或新入职人员及时开展排查。

(三)对催收效果落后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并于2024年4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从制度上规范租金催收流程,为下步走诉讼流程做好准备。

三十九、针对“涉农补助审核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健全涉农补助审核工作流程,由村级负责上报涉农补助申请信息,驻村组对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街道农办从政策标准、申请条件等方面进行审查,街道分管领导负责审核把关,确保整个审核过程严谨规范。

(二)2024年4月,农办分管领导对农办主任进行廉政谈心,要求业务科室在对企业和群众的服务工作中要廉洁,重要岗位人员要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2024年4月,对涉及畜牧业扑杀工作及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组织学习,学习内容为畜牧业扑杀工作细则,明确工作流程、标准和要求,并要求现相关负责人做好工作台账。同时,开展廉政警示教育,通过案例分析等方式,强调廉洁从政的重要性。

(三)2024年5月,在街道办公室,由农办分管领导对农办主任进行谈话提醒,要求今后在涉农补助审核时要仔细审查,并做好有关台账资料,严格按照涉农补助流程进行。

四十、针对“法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4年5月,海滨街道印发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要求履行合法性审核和规范性文件发文程序。

(二)2024年4月,大综合一体化入驻站所与一体化分管领导讨论入驻事项,对一体化站所入驻、装修、运行机制等问题开展讨论。

四十一、针对“街道对村社‘五议两公开’程序监督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4年3月,街道组织各村(经合社)书记、村监会主任、报账员对《三资管理条例》进行学习,切实加强各村社对“五议两公开”工作的重视。

(二)2024年4月,街道督促村社主要负责人召开村两委会议,对“五议两公开”工作知识进行学习,要求村、经合社明确“五议两公开”相关环节人员审核责任。

(三)2024年4月,经街道纪工委会议研究并征求党工委同意,决定对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四十二、针对“村社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通过优化每月主题党日活动提纲,提高党员凝聚力、向心力的教育内容占比。

(二)1.加强党员集中培训,对各村社组织委员进行党内组织措施运用指导。2.要求各支部对多次未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进行自查上报,截至目前,暂未有村社上报相关问题。3.2024年5月,驻村领导对相应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

四十三、针对“村级小额工程实施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4年4月,街道已将龙湾区规范村级小额工程全周期管理的意见等文件发各村、经合社,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全面贯彻执行。

(二)2024年3月,对照海滨街道“1+3”三资管理改革试点工作要求,组织村社主要负责人及工程经办相关人员进行村级小额工程知识培训。

(三)已指导教新经合社做好关于办公楼结算的五议两公开相关程序。

四十四、针对“集体资产租金流失严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蓝田村2005-2020年间村集体所有土地产生租金通过村两委和驻村组催收,已收回历史未收取租金37笔。剩余未收取租金通过律师事务所向相关企业或个人提起法律诉讼。

(二)2024年3月已组织召开关于海滨街道规范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行为会议,学习村级三资“三项试点”工作中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各村经合社对集体资产的交易。

(三)街道纪工委已对相应责任人进行立案。4月30日,决定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四十五、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海滨街道党工委已于2023年12月发文,明确中国共产党温州市龙湾区海滨街道渔池支部委员会书记人选,并建立经合社后备干部人才库。

(二)宁村、沙蟾两个农村社区已进入撤销程序。

(三)已对蟾钟村班子队伍进行重新分工。

(四)街道纪工委已对蟾钟村村集体资产流失问题开展核查。

四十六、针对“八届区委第五轮巡察报告指出的建设工程招标与政府采购违规问题突出、工程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4年4月25日,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街道党工委书记刘伟策要求各分管领导汇报当前巡察整改情况,进一步研究讨论追责问题,确保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二)2024年5月9日,在海滨街道办事处2号会议室,由城建办科室负责人组织工程相关人员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专题培训,学习工程管理相关文件(含应招标的小额工程范围、小额工程招标的方式、小额工程招标的程序与要求等),并就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施工等全过程管理进行特别强调,要求对项目立项环节加强审核。各类工程项目的开展准备应严格遵循文件要求,对于不采用文件所规定的招标方式的小额工程,均要严格实行“一表审批制”和“两次公示制”,避免出现廉政风险及原则性错误。

(三)2024年5月9日,街道党工委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决落实整改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工程招标监管和施工过程管理,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四十七、针对“上轮审计报告指出的债权债务清算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巡察整改期间,海滨街道对现有工程项目的应收款(暂付款)以科室为单位进行梳理,要求各科室调查核实后及时清算或结转各类款项。累计完成海滨农投公司、原永中镇财政办公室、温州市龙湾永强供电公司、温州市森脉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等往来对象的应收款(暂付款)清理共7356.08万元。

(二)2024年3月12日,街道党工委书记对分管党政办(财务室)的党工委副书记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街道党工委决策部署上来,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加强财务监督管理,持续做好债权债务监督化解工作,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

下一步,海滨街道党工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区委巡察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坚持思想引领,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加强政治建设。持之以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上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认真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重大意义,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行为、强有力的措施,切实抓好当前各项工作。二是聚焦长效实效,提升治理水平。推进整改力度不减。善始善终,持续推进后续整改落实,督促检查不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自行开展“回头看”,通过“回头看”,认真总结梳理成绩,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分析研究深层原因,巩固整改成果。坚持以巡促建。紧盯整改的同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力争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确保问题全面清仓见底,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三是健全制度保障。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持续完善各项制度,对已建立的制度,加强执行力;对尚不完善的,深化研讨,加以巩固,将制度保障作为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为推动海滨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7-55875733(党政办);0577-55875732(纪工委)。





索引号 001008003002067/2025-28890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海滨街道
生成日期 2025-04-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海滨街道党工委关于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04-15 浏览次数: 来源:海滨街道 字体:[ ]

根据区委部署,2023年9月20日至12月29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海滨街道党工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2月22日,区委巡察组向海滨街道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海滨街道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严格的要求,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聚责强基。2月份召开巡察工作反馈会议后,由海滨街道党工委书记刘伟策负总责,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各班子成员根据责任分工主动“对号入座”,认真分析问题原因,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和工作措施,确保每项反馈问题处理到位、改到实处。二是坚持全面整改,突出务实管用。街道党工委牵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制定责任分解表,明确落实责任领导、责任科室以及责任人。整合各分管领导及问题相关科室的剖析自查和整改工作措施,对具体的措施、目标进行了细化和量化,力求找到根源、渗透细节,直达患处,杜绝隔靴搔痒、过场式整改。对3个月内必须整改到位的问题,严格按照时限抓紧整改。对需要中长期整改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间,加大力度攻坚,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三是做好督导检查,强化责任落实。街道纪工委聚焦责任科室各项措施,按时间节点推动落实情况,建立整改跟踪督查机制,对整改任务每半月一督查,确保时间节点和整改质量。同时,对各街道各科室在落实具体整改措施中遇到的难点、堵点、痛点进行收集整理,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各责任科室把握巡视整改良好契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真改、实改。

对巡察反馈的47个问题,目前已经整改完成47个,整改完成率100%。巡察反馈后,对区委巡察组巡察期间移交的7件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办结6件,办结率为85.7%。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党纪处分3人(党内警告3人)。教育提醒18人,建立完善制度6项,追缴违规资金100.105万元。

一、关于“理论学习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4年2月28日,召开街道党工委会议,对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行补学。2024年3月20日,街道党工委书记刘伟策在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强调,理论学习中心组要细学精学,学懂学深,要坚持学以致用,凝聚发展共识,把理论学习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有效工作措施。

(二)2024年3月20日,街道党工委书记刘伟策在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对班子领导进行学习提醒,要求认真准备发言材料,杜绝网络抄袭现象。

(三)修订完善《海滨街道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对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不力、出现错误倾向产生恶劣影响的,尤其是成员出现发言材料抄袭、雷同现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问责。街道党建办(宣传)在会前做好材料审核工作。

二、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4年3月5日,街道农投公司对拆后地块场地进行清扫和整理。

(二)2024年3月15日,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第三方对拆后地块围墙进行建设,目前,该地块已出租,由承租人实施管理与运营。

(三)2023年年底,海滨街道三级管网维养已全面委托温州市排水有限公司进行,目前已完成3条易反弹河道整治验收销号。持续做好河道巡查监管工作,业务科室和村级河长对重点河道开展常态化排查,及时上报隐患。

(四)已完成对河道保洁公司的约谈,加大河道巡查力度,并对业务科室人员做好指导,要求做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控。2024年5月,委托温州农科院对辖区农户开展农技方面的宣传培训。

三、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网曝龙湾一路面藏大坑,车辆很受伤》事件进行复盘,并落实专人负责网络舆情工作,依托第三方公司和工作人员对涉海滨信息进行动态监测。

(二)成立街道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完善网络综合治理“浪潮”响应运转流程图,明确各科室和各基层站所工作责任,强化协同联动。

(三)2024年5月7日,海滨街道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舆情处置培训,明确了舆情处置流程,对舆情精选案例进行分享,对数智通案例进行复盘。会上强调,应对网络舆情要端正态度,提高思想认识,对于舆情信息要及时回应,及时发布,正确引导,提高处理舆情反应速度及效率。

四、针对“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已落实宣传办主任负责街道志愿工作,主要范围为区域文明新实践、“浙风十礼”、常态化选树宣传各类道德典型、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等。

(二)广泛动员村社开展志愿活动,吸纳志愿人员,持续做好“老娘舅”志愿服务品牌推广,2024年3月“老娘舅”志愿服务队获“最美温州人 感动温州十大人物”提名奖。选拔热心公益、具备一定沟通协调能力的村民加入志愿服务队。

五、针对“党工委新闻发布会制度有待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已落实宣传办主任负责新闻发布工作。

(二)巡察整改期间,海滨街道已在龙湾区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海滨有礼 味宁而来”系列活动主题发布会。

六、针对“经济发展动能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深化领导班子走访联络机制,挂钩联系帮扶指导企业,班子领导已完成新春走访企业活动。街道党工委建立月度研判机制,每月定期专题研究经济工作。

(二)截止2024年5月,已完成52家企业排摸走访,持续挖掘街道内有望升规企业,已对2家企业进行“小升规”培育、2家企业进行“下转上”培育。

(三)“阿系列”餐饮公司已于2024年4月下旬入统。截止2024年5月底,永强海鲜美食广场已建成并进行招商,海滨大排挡等4家餐饮企业入驻。

七、针对“城市建设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推进蓝田姚家汇城中村改造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2024年2月底完成该征收项目安置清零工作。

(二)2024年4月,与区相关部门对接调剂全区富余房源解决部分安置户安置问题。

(三)2024年3月至4月,街道与温州浙南科技城开发有限公司、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治水办、区河长办充分对接,多次组织召开整治协调会议,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将三级管网维养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后续街道将加强与各单位对接沟通。

八、针对“文明城市创建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海滨街道针对督查过程中指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分类处置,落实交通法规普法工作,持续通过文明曝光台、全域大屏等营造浓郁氛围,巩固文明创建成果。

(二)已对第一轮实地测评指出的问题进行排查整改,针对楼道杂物堆放、车辆无序停放、绿化带清理不及时等问题,各村社分别安排志愿者和业主一并验收,整改率达100%。

(三)印发《关于成立海滨街道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龙海滨委〔2024〕52号)、《海滨街道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龙海滨委〔2024〕53号),明确“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机制,实现党建办(宣传)、城建环卫中心、海滨中队、永中市场监督管理所、温州湾新区直属第一市场监督管理所、温州市交管局三大队共同治理格局。

九、针对“‘两类场所’(出租房和合用场所)消防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定期开展安全形势分析会,组织应急、驻村组、村社等单位联合会商,针对街道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进行分析。

(二)已完成2022年市、区级消防挂牌整治的摘牌整治工作,已完成2023年市级挂牌整治的摘牌整治工作。

(三)组建15个消防整治工作组,对“两类场所”、工业企业开展集中消防整治。

十、针对“厂中厂安全生产问题严峻”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力度,累计执法检查30余次,检查厂中厂企业80余家,发现隐患480余条,发放隐患整改清单80余份,已与240余家承租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二)定期开展针对“厂中厂”企业的安全生产分析会,剖析存在的问题隐患,进一步研究整治措施。

(三)截止2024年4月25日,海滨辖区内涉及“厂中厂”出租企业46家,承租企业241家。海滨应急管理中心进一步完善辖区内租赁场所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厂中厂”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动态管理和长效管理机制。

十一、针对“拆迁安置老人过渡房安全隐患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4年2月2日、2月8日、3月4日、3月22日、4月3日,海滨街道农投公司对老人过渡房开展安全检查,发现杂物乱堆放、违规充电、四处酿酒房间等问题,并督促物业公司和租户,限时完成整改。

(二)组织农投公司和物业工作人员,通过入户宣传、广播、发放消防宣传手册等方式对老人进行安全宣传教育,要求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严禁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提高老人消防安全意识。在老人过渡房开展消防演习,让老人熟悉楼道内的消防设施位置,掌握灭火器、消防栓的使用方法。

(三)沙北、教新老人临时周转房于2024年2月开始腾空工作。

十二、针对“蓝田电镀基地安全隐患整治推进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和消防问题联席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电镀企业开展“积分制”考核,考核积分未到达要求的,采取暂停生产、行政处罚等措施。

(二)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蓝田电镀基地安全生产执法力度,2024年1月至5月,累积执法检查100余次,发现隐患350余条,发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80余份,形成常态化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结合历年电镀行业事故案例,整治区域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七查七看”的要求,对包括生产作业环境、生产工艺、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所有岗位、所有风险管控措施等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四)2024年,在蓝田电镀基地开展“开工第一课”安全生产教育专题讲座。组织辖区蓝田电镀基地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人在海滨中学开展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系列集中大培训。联合街道专职队、电镀基地消防志愿队定期开展消防演习活动,提升电镀园区工作人员初步灭火、逃生等消防技能。

十三、针对“解决历史复杂疑难问题力度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动态维护重点人员清单,重点人员严格实行“一日三见面”制度,将风险处置在前。

(二)落实属地包案责任,积极对接事权单位,召开各类座谈会和协调会,面对面交流,积极做好积案化解工作。

(三)一是搭好普调人才库。积极发动“两代表一委员”、公检法干部、公职律师、新乡贤、老教师等群体,组建百人普调人才库。二是建好普调主阵地。建成集“网格排查、公安调处、司法调解、普法宣传”等多功能于一体的“1+2+16+N”普调阵地服务网络,形成“就近调、随时调”的5分钟调解圈。三是安好普调主引擎。把党员、干部下访和群众上访相结合,创新打造“凉亭议事”,固定每月15日开展“凉亭议事”活动,推动调解员协同街道、村社干部进凉亭、听民声、解民忧。

十四、针对“为民服务意识有待增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3年10月,对接区财政部门,第二批解押资金已到位,正在解押中,待解押结束后开具发票办理产权;第三批次房产解押及产权办理问题,已发函至区财政部门,待财政资金到位后进行解押。截止当前,永中街道宏联佳园房源已开具发票并办理产权。

(二)已完成海滨街(镇标东路)完工检测及竣工验收工作,并于2024年3月出具检测报告。

(三)巩固主题教育成效,坚持做好每月15日凉亭议事活动,延伸拓展到其他领域。

十五、针对“低保人员动态掌握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街道农村低保审批程序,提高核查的有效性、严肃性。

(二)完成街道低保、困难户对象162户核查,全部完成复核工作。

(三)2024年4月,分管领导对科室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引起高度重视,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做好整改落实。

十六、针对“公共服务配套建设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温州湾新区、龙湾区医疗卫生设施专项布局实施方案(2023-2035年)已将海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布局范围,街道积极对接区级主管部门,具体待控规明确后共同落实好选址工作。

(二)街道已委托第三方对沙蟾社区、宁城社区进行财务审计和资产核资,2024年5月完成社区撤销社会风险评估工作,2024年年底完成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沙蟾社区在农村社区撤销前已将农投公司会议室作为党员活动室。

十七、针对“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海滨街道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公车管理制度,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交由街道使用的3辆公车均由街道党政办统一管理,3辆公车均有定期参加年检、半年检(皮卡车因超10年需半年年检)。

(二)经查,副卡未绑定车辆问题已于2020年5月30日由副卡使用人返还街道账户。经对现使用公车开展全面排查,暂未发现无GPS定位、年检过期等问题。

(三)由分管领导对党政办负责人和应急管理中心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分别做好公车统一管理和公车规范使用,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十八、针对“财务审核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4年4月,由海滨街道副主任对城建科室长和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加强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

(二)2024年4月24日,海滨街道完成对工作人员慰问金的清退工作。

(三)2024年5月7日,在海滨街道办事处2号会议室组织全体城建办科室人员开展《海滨街道财务管理制度》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含财务管理原则、财务管理办法、加强监督等。

十九、针对“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4年4月,海滨街道在浙政钉工作群设立政策文件学习板块,实时更新政府采购相关的最新文件,供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掌握。

(二)2024年5月中旬,海滨街道经多方询价后委托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对街道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2024年5月下旬,该所已派人进场开展固定资产核查工作。

二十、针对“政府采购程序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通过浙政钉工作群开展固定资产培训,要求街道工作人员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意识。2024年4月农投公司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学习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二)2024年以来,海滨街道的政府采购均通过政采云线上采购(集中采购项目)或线下采购(政采云没有的项目或者政采云价格偏高的项目)。

(三)全面配置政采云账号权限,明确各条线进行线上采购时由科室长提交采购单,党政办进行审核。

二十一、针对“下属农投公司财务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1.4月1日,农投公司组织各科室人员开展合同审核及审批流程等相关业务的学习,以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2.通过业务学习,2024年度租赁地块合同审批与合同签订,已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顺序流程进行办理。

(二)2024年4月1日,农投公司组织各科室人员开展合同审核及审批流程等相关业务的学习,提升合同审核的业务能力。

(三)1.农投公司于2024年3月发函给宁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催收购房款余款,2024年5月收到宁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欠款。2.剩余购房款,宁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承诺于2024年12月份前支付完毕。

二十二、针对“工程项目委托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4年4月1日,农投公司组织各科室人员开展行业规范和项目委托程序等相关业务的学习,要求强化办公设备采购流程。

(二)对相关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小额工程发包的通知》(温龙政办发〔2018〕57号)文件,要求科室经办人员要按照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流程规范小额工程发包。

(三)海滨街道相关科室对巡察发现问题以来开展的工程(采购)项目进行自查,排查两个服务采购项目和一个工程项目,项目实施程序规范,均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

(四)2024年4月15日,街道主任牵头沟通协调龙湾区海滨街道地块建设工程移交事宜,提前做好谋划,共同推动工程项目规范管理。

二十三、针对“工程实施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自2024年2月22日巡察反馈问题以来,直接委托和“一表审批”项目均有委托第三方核价。完善小额工程发包项目监管流程,业务经办人员作为责任人,业务科室长作为第一级审核人,分管领导作为第二级审核人,对小额工程发包进行严格的监管。

(二)2024年5月,在海滨街道四楼,组织相关经办人员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小额工程发包的通知》(温龙政办发〔2018〕57号)文件,要求科室经办人员要按照文件要求,对小额工程发包的工程范围、发包形式和要求进行学习,并严格按照流程规范小额工程发包。

(三)经查,该项目为原城建环卫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林某负责大综合一体化办公楼装修工程招投标工作,现已补齐相关资料。

二十四、针对“工程项目直接发包与竞争性(邀请)发包占比较高,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4年5月,对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小额工程发包的通知》(温龙政办发〔2018〕57号)文件。

(二)2024年4月,海滨街道副主任对相关人员开展廉政谈心教育工作,要求做到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廉洁用权,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加强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施工等全过程管理,严格遵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小额工程发包的通知》(温龙政办发〔2018〕57号)文件执行招标投标工作。

(三)2024年5月,海滨街道副主任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要求对工程发包要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原则,在今后的工作中务必强化纪律和责任意识,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二十五、针对“工程变更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4年5月,对相关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学习《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控制的意见》(温建建〔2010〕316号)文件,要求强化工程施工过程管理,确保程序到位。

(二)2024年5月,由科室负责人牵头组织,完成在建项目自查自纠,暂未发现工程变更程序问题。

(三)2024年5月,由海滨街道副主任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要求正视问题,深刻吸取问题教训,举一反三,在今后工作中务必严格执行施工过程监管和工程量审核管理制度,避免类似问题出现。

二十六、针对“工程项目议事程序倒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4年5月,对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小额工程发包的通知》(温龙政办发〔2018〕57号)等文件,要求熟悉工程项目议事程序,避免出现程序倒置的现象。

(二)海滨街道加强对各类项目统筹谋划,下一步将积极对接主管部门交通局及财政部门,确保项目程序到位。

(三)2024年5月,由科室负责人、项目经办人共同开展,已完成科室所有4项在建项目自查自纠,暂未发现工程项目议事程序倒置问题。

二十七、针对“工程项目推进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4年4月,农投公司组织各科室人员开展合同管理、工期管理等相关业务的学习,要求加强对工程日常的监管力度。

(二)2024年4月,街道主任带队赴温州东部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会明确项目移交事宜。目前项目资料已移交温州东部新城公司。

(三)2024年5月,街道分管领导对农投工程科负责人进行谈话,要求作为工程科负责人,在加强理论学习方面还要下功夫,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

二十八、针对“拆后土地长期闲置缺乏监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农投公司已分别于2024年2月22日、3月27日、4月3日对拆后地块进行巡查和监管。

(二)2024年2月29日,农投公司与小陡经合社签订地块租赁合同,租赁金额经第三方评估。

二十九、针对“集体土地被长期占用或者闲置,集体资产流失严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4年5月,街道组织业务科室、驻村组召开关于村集体土地问题座谈会。同时了解沙南、沙北土地闲置情况,并要求各驻村组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各村(经合社)。

(二)已指导蓝田村对其村集体资产出租地块进行核实,蓝田村已委托第三方对出租地块进行丈量出租面积,与企业核对出租面积和实际使用面积,待出结果后制定处置方案,该问题已于2024年4月21日作为历史遗留问题报区双组双促领导。

(三)街道纪工委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调查。

三十、针对“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

(一)2024年4月,街道党工委委员、两新工委副书记牵头召开会议,对街道党政办、党建办(组织、统战)有关同志就党建业务能力进行专题培训。同时,明确党政办由专人记录党工委会议和班子会议。

(二)2024年5月17日,海滨街道印发班子议事规则,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等事项必须通过书记办公会议、党工委会议等。

(三)2024年4月,海滨街道党工委听取2024年上半年党建主体落实情况。街道党工委传达学习全区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定期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定期研究驻村联社工作。

三十一、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4年5月,已将机关党建和退休支部工作纳入党工委会议议题。并在重阳节等重大节日活动安排上给予经费保障支持。

(二)每月按期召开支委会,并明确机关支部委员、退休支部负责做好“三会一课”记录。

(三)2024年5月,街道党工委书记对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加强支委会成员队伍建设,明确成员分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规范各项活动记录,定期向街道党工委报告机关支部工作情况。

三十二、针对“党建台账记录虚假”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严格党建台账记录标准,并交代科室经办人一同做好工作指导、把关。

(二)2024年5月,街道党工委委员、“两新”工委副书记对海滨街道机关退休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定期向街道党工委报告退休支部工作开展情况,高度重视党员组织生活,每月要筹备主题会当日相关事宜,做到记录规范、符合标准。

三十三、针对“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4年3月,组织街道班子领导及组织人事、党政综合岗位干部专题学习业务知识。

(二)针对2018年以来的人事议题开展自查自纠,相关问题已整改到位。

(三)2024年4月,明确专人做好人事议题记录及规范党工委会议记录的重要性,并向区委办及其他单位学习取经,掌握记录要点。

(四)2024年4月30日,街道党工委书记和分管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存在问题进行查摆剖析、对照检查。

三十四、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4年3月,组织街道班子领导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文件进行强化学习。

(二)2024年4月,由街道党工委委员、两新工委副书记牵头,对人事酝酿、规范记录、一把手末位表态及干部兼职等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专题培训。

(三)对干部调整选拔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发现任职发文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目前已整改完毕。

(四)2024年5月,分管领导对人事干部进行谈话提醒,督促该同志要积极主动抓学习,及时熟悉掌握各项人事要求,多和有关部门对接,协作配合,建立闭环工作机制。

三十五、针对“会议内容记录过于简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4年4月,组织党政办及党建办(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党工委议事规则等内容,严格执行会议议事流程。

(二)对2018年以来此类问题开展自查,有关情况已整改到位。

(三)2024年4月,明确党政办负责人做好会议记录,做好议事过程性记录。

三十六、针对“对党员干部监管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深刻剖析反思,坚持严的标准,刀刃向内,从思想上、行动上全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管工作,常态化开展上下班工作纪律、会风会纪及各类专项督查,做到监督提醒在前,抓早抓小,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二)加强日常警示教育工作,制定全年廉政谈心计划表,及时督促做好谈心工作。

(三)2023年12月11日,给予巡察期间被酒驾处罚的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四)落实好班子会议会前10分钟警示教育,精心挑选相关典型案例,确保警示教育取得实效。

三十七、针对“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够重视”问题

(一)制定廉政谈心全覆盖计划表,明确谈话人和谈话对象,涵盖所有班子领导、科室及村社干部,定期督促班子领导、科室、村社开展廉政谈心活动。

(二)由纪工委工作人员负责梳理谈心台账,对谈话质量进行初步把关,根据谈话具体情况再由纪工委负责人进行审核把关,确保谈话质量。

三十八、针对“街道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标准不高,对工作纪律监督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3年12月,全面完成街道干部岗位廉政风险排查。

(二)已建立海滨街道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机制,从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及外部环境风险三方面进行排查,每年常态化排查一次,有人员岗位换动的或新入职人员及时开展排查。

(三)对催收效果落后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并于2024年4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从制度上规范租金催收流程,为下步走诉讼流程做好准备。

三十九、针对“涉农补助审核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健全涉农补助审核工作流程,由村级负责上报涉农补助申请信息,驻村组对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街道农办从政策标准、申请条件等方面进行审查,街道分管领导负责审核把关,确保整个审核过程严谨规范。

(二)2024年4月,农办分管领导对农办主任进行廉政谈心,要求业务科室在对企业和群众的服务工作中要廉洁,重要岗位人员要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2024年4月,对涉及畜牧业扑杀工作及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组织学习,学习内容为畜牧业扑杀工作细则,明确工作流程、标准和要求,并要求现相关负责人做好工作台账。同时,开展廉政警示教育,通过案例分析等方式,强调廉洁从政的重要性。

(三)2024年5月,在街道办公室,由农办分管领导对农办主任进行谈话提醒,要求今后在涉农补助审核时要仔细审查,并做好有关台账资料,严格按照涉农补助流程进行。

四十、针对“法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4年5月,海滨街道印发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要求履行合法性审核和规范性文件发文程序。

(二)2024年4月,大综合一体化入驻站所与一体化分管领导讨论入驻事项,对一体化站所入驻、装修、运行机制等问题开展讨论。

四十一、针对“街道对村社‘五议两公开’程序监督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4年3月,街道组织各村(经合社)书记、村监会主任、报账员对《三资管理条例》进行学习,切实加强各村社对“五议两公开”工作的重视。

(二)2024年4月,街道督促村社主要负责人召开村两委会议,对“五议两公开”工作知识进行学习,要求村、经合社明确“五议两公开”相关环节人员审核责任。

(三)2024年4月,经街道纪工委会议研究并征求党工委同意,决定对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四十二、针对“村社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通过优化每月主题党日活动提纲,提高党员凝聚力、向心力的教育内容占比。

(二)1.加强党员集中培训,对各村社组织委员进行党内组织措施运用指导。2.要求各支部对多次未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进行自查上报,截至目前,暂未有村社上报相关问题。3.2024年5月,驻村领导对相应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

四十三、针对“村级小额工程实施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4年4月,街道已将龙湾区规范村级小额工程全周期管理的意见等文件发各村、经合社,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全面贯彻执行。

(二)2024年3月,对照海滨街道“1+3”三资管理改革试点工作要求,组织村社主要负责人及工程经办相关人员进行村级小额工程知识培训。

(三)已指导教新经合社做好关于办公楼结算的五议两公开相关程序。

四十四、针对“集体资产租金流失严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蓝田村2005-2020年间村集体所有土地产生租金通过村两委和驻村组催收,已收回历史未收取租金37笔。剩余未收取租金通过律师事务所向相关企业或个人提起法律诉讼。

(二)2024年3月已组织召开关于海滨街道规范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行为会议,学习村级三资“三项试点”工作中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各村经合社对集体资产的交易。

(三)街道纪工委已对相应责任人进行立案。4月30日,决定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四十五、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海滨街道党工委已于2023年12月发文,明确中国共产党温州市龙湾区海滨街道渔池支部委员会书记人选,并建立经合社后备干部人才库。

(二)宁村、沙蟾两个农村社区已进入撤销程序。

(三)已对蟾钟村班子队伍进行重新分工。

(四)街道纪工委已对蟾钟村村集体资产流失问题开展核查。

四十六、针对“八届区委第五轮巡察报告指出的建设工程招标与政府采购违规问题突出、工程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4年4月25日,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街道党工委书记刘伟策要求各分管领导汇报当前巡察整改情况,进一步研究讨论追责问题,确保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二)2024年5月9日,在海滨街道办事处2号会议室,由城建办科室负责人组织工程相关人员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专题培训,学习工程管理相关文件(含应招标的小额工程范围、小额工程招标的方式、小额工程招标的程序与要求等),并就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施工等全过程管理进行特别强调,要求对项目立项环节加强审核。各类工程项目的开展准备应严格遵循文件要求,对于不采用文件所规定的招标方式的小额工程,均要严格实行“一表审批制”和“两次公示制”,避免出现廉政风险及原则性错误。

(三)2024年5月9日,街道党工委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决落实整改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工程招标监管和施工过程管理,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四十七、针对“上轮审计报告指出的债权债务清算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巡察整改期间,海滨街道对现有工程项目的应收款(暂付款)以科室为单位进行梳理,要求各科室调查核实后及时清算或结转各类款项。累计完成海滨农投公司、原永中镇财政办公室、温州市龙湾永强供电公司、温州市森脉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等往来对象的应收款(暂付款)清理共7356.08万元。

(二)2024年3月12日,街道党工委书记对分管党政办(财务室)的党工委副书记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街道党工委决策部署上来,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加强财务监督管理,持续做好债权债务监督化解工作,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

下一步,海滨街道党工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区委巡察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坚持思想引领,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加强政治建设。持之以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上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认真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重大意义,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行为、强有力的措施,切实抓好当前各项工作。二是聚焦长效实效,提升治理水平。推进整改力度不减。善始善终,持续推进后续整改落实,督促检查不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自行开展“回头看”,通过“回头看”,认真总结梳理成绩,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分析研究深层原因,巩固整改成果。坚持以巡促建。紧盯整改的同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力争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确保问题全面清仓见底,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三是健全制度保障。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持续完善各项制度,对已建立的制度,加强执行力;对尚不完善的,深化研讨,加以巩固,将制度保障作为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为推动海滨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7-55875733(党政办);0577-55875732(纪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