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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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温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龙湾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予以公布。 一、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决策目录施行动态管理,根据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调整情况,及时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附件: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31日 附件 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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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温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龙湾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予以公布。 一、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决策目录施行动态管理,根据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调整情况,及时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附件: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31日 附件 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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