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试行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 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85号文件精神,经审核,下列企业符合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4日至3月20日。
联系电话:86966769
附件:龙湾区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名单(2025第四批).xlsx
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4日
龙湾区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名单(2025第四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