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资源库栏目 > 基本信息公开 > 公告公示
索引号 001008003002011/2025-00548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区人力社保局
生成日期 2025-02-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告知书
发布日期:2025-02-14 14:10:08浏览次数: 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字体:[ ]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城意科利五金加工厂、雷本登: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城意科利五金加工厂职工邓本均,于2015年7月5日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城意科利五金加工厂工作时,不慎受伤,经我局认定为工伤(温人社工【2015】K974号)。因你公司未依法为该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也未向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现工伤职工邓本均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向我中心申请工伤待遇先行支付(具体金额详见附件工伤待遇拟算清单)。请你在收到本通知10个工作日内,对上述情况予以核实,并反馈我中心。如果有异议的,提出书面反馈意见并提供相应证据。如果你无异议或逾期不做反馈的,我中心将向工伤职工先行支付相关工伤待遇,同时依法取得要求你偿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77-86358100。

附件一申请书.docx

附件二邓本均洁拟算清单.docx


温州市龙湾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25年2月14日






索引号 001008003002011/2025-00548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区人力社保局
生成日期 2025-02-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告知书

发布日期:2025-02-14 浏览次数: 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字体:[ ]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城意科利五金加工厂、雷本登: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城意科利五金加工厂职工邓本均,于2015年7月5日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城意科利五金加工厂工作时,不慎受伤,经我局认定为工伤(温人社工【2015】K974号)。因你公司未依法为该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也未向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现工伤职工邓本均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向我中心申请工伤待遇先行支付(具体金额详见附件工伤待遇拟算清单)。请你在收到本通知10个工作日内,对上述情况予以核实,并反馈我中心。如果有异议的,提出书面反馈意见并提供相应证据。如果你无异议或逾期不做反馈的,我中心将向工伤职工先行支付相关工伤待遇,同时依法取得要求你偿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77-86358100。

附件一申请书.docx

附件二邓本均洁拟算清单.docx


温州市龙湾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