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02001/2025-53976 | ||
| 组配分类 | 政策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生成日期 | 2025-12-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温龙政发[2025]19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各工作单位:
为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温州市见义勇为人员保障和奖励实施办法》规定,区人民政府决定给予李想记三等功一次、夏伟杰嘉奖一次。
附件:李想、夏伟杰先进事迹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日
附件
李想、夏伟杰先进事迹
1.李想的事迹:2024年11月14日凌晨2点多,李想驾车途经龙湾区天河街道永强大道130号附近,发现有一名男子正在侵犯一名年轻女子,李想前往制止犯罪,之后立即报警并安抚该女子。
2.夏伟杰的事迹:2024年4月28日15时许,龙湾区滨海六路瑞丰锦园1幢1单元202室发生火灾,夏伟杰发现火情后,积极参与灭火,在灭火过程中被火烧伤。其伤势程度为头面颈、双手及双下肢二-三级烫伤。
| 索引号 | 001008003002001/2025-53976 | ||
| 组配分类 | 政策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生成日期 | 2025-12-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温龙政发[2025]19号 | 有效性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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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各工作单位: 为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温州市见义勇为人员保障和奖励实施办法》规定,区人民政府决定给予李想记三等功一次、夏伟杰嘉奖一次。 附件:李想、夏伟杰先进事迹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日 附件 李想、夏伟杰先进事迹 1.李想的事迹:2024年11月14日凌晨2点多,李想驾车途经龙湾区天河街道永强大道130号附近,发现有一名男子正在侵犯一名年轻女子,李想前往制止犯罪,之后立即报警并安抚该女子。 2.夏伟杰的事迹:2024年4月28日15时许,龙湾区滨海六路瑞丰锦园1幢1单元202室发生火灾,夏伟杰发现火情后,积极参与灭火,在灭火过程中被火烧伤。其伤势程度为头面颈、双手及双下肢二-三级烫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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