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区(高新区)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拟参股子基金申报指南(2025年度) | |||||||||||||||||||||||||||||||||||||
|
|||||||||||||||||||||||||||||||||||||
龙湾区(高新区)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区创投引导基金”)是由区政府主导设立、按专业化、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引导性基金,旨在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龙湾区重点扶持产业的投资,支持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科创企业发展,助推中小微科技企业快速成长,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优质创业资本、项目、技术和人才集聚。根据《龙湾区(高新区)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温龙政发〔2022〕11号)要求,现发布2025年度区创投引导基金拟参股子基金申报指南,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子基金设立要求 1.基金规模:原则上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2.出资比例:对单个子基金的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40%,且不能成为第一大股东(第一大出资人); 3.存续期限:原则上不超过8年,其中投资期不超过4年,退出期不超过4年,经管委会批准后可延长,但延长期不超过2年; 4.投资领域:子基金主要投资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及高端服务业等政府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领域; 5. 投资地域:子基金投资于工商、财政隶属关系在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企业的资金原则上不低于区创投引导基金出资额(具体返投认定可参考管理办法); 6.投资阶段:鼓励聚焦投早投小投长期,子基金投资于温州湾新区、龙湾区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科技企业的资金额合计不低于区创投引导基金实缴出资额的0.5倍; 7.管理费用:原则上按照市场惯例对管理费征收标准进行谈判。投资期管理费不超过实缴金额的2.5%,退出期不超过子基金未退出项目本金的1%,延长期不计管理费; 8.子基金注册地址:子基金原则上应注册在温州湾新区、龙湾区。 (二)子基金管理人申请条件 1.子基金管理人:(1)管理人必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实缴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2)管理人应认缴不低于子基金总规模1%的出资额,其关联方在子基金中有出资的,可降低至0.5%,但合计不低于1%; 2.管理团队:需配备稳定的管理团队,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投资经验或相关行业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团队主要成员无受过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3.投资能力:管理人或其主要股东(公司制)、普通合伙人(合伙制)或3名以上管理团队主要成员以骨干身份共同累计管理的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规模不低于2亿元,有3个以上成功投资案例; 4.风险控制:管理和投资运作规范,具有健全的投资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机制和财务管理制度; 6.须至少取得拟设立基金总规模30%的出资意向,并提供出资承诺函、出资能力证明等材料。 二、子基金设立程序
三、申报方式及材料 (一)申报时间:自次申报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 (二)申报方式:请有合作意向的管理人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及PDF扫描版(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wzlwgt@126.com; (三)申报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温州湾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龙湾区永宁西路565号17楼),邮编:325024)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77-86969066 联系邮箱:wzlwgt@126.com 附件:1.龙湾区(高新区)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申请表 2.高管职业道德承诺书 3.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 4.募集资金来源和对象合法性声明 5.龙湾区(高新区)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
|||||||||||||||||||||||||||||||||||||
龙湾区(高新区)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区创投引导基金”)是由区政府主导设立、按专业化、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引导性基金,旨在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龙湾区重点扶持产业的投资,支持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科创企业发展,助推中小微科技企业快速成长,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优质创业资本、项目、技术和人才集聚。根据《龙湾区(高新区)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温龙政发〔2022〕11号)要求,现发布2025年度区创投引导基金拟参股子基金申报指南,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子基金设立要求 1.基金规模:原则上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2.出资比例:对单个子基金的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40%,且不能成为第一大股东(第一大出资人); 3.存续期限:原则上不超过8年,其中投资期不超过4年,退出期不超过4年,经管委会批准后可延长,但延长期不超过2年; 4.投资领域:子基金主要投资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及高端服务业等政府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领域; 5. 投资地域:子基金投资于工商、财政隶属关系在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企业的资金原则上不低于区创投引导基金出资额(具体返投认定可参考管理办法); 6.投资阶段:鼓励聚焦投早投小投长期,子基金投资于温州湾新区、龙湾区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科技企业的资金额合计不低于区创投引导基金实缴出资额的0.5倍; 7.管理费用:原则上按照市场惯例对管理费征收标准进行谈判。投资期管理费不超过实缴金额的2.5%,退出期不超过子基金未退出项目本金的1%,延长期不计管理费; 8.子基金注册地址:子基金原则上应注册在温州湾新区、龙湾区。 (二)子基金管理人申请条件 1.子基金管理人:(1)管理人必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实缴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2)管理人应认缴不低于子基金总规模1%的出资额,其关联方在子基金中有出资的,可降低至0.5%,但合计不低于1%; 2.管理团队:需配备稳定的管理团队,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投资经验或相关行业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团队主要成员无受过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3.投资能力:管理人或其主要股东(公司制)、普通合伙人(合伙制)或3名以上管理团队主要成员以骨干身份共同累计管理的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规模不低于2亿元,有3个以上成功投资案例; 4.风险控制:管理和投资运作规范,具有健全的投资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机制和财务管理制度; 6.须至少取得拟设立基金总规模30%的出资意向,并提供出资承诺函、出资能力证明等材料。 二、子基金设立程序
三、申报方式及材料 (一)申报时间:自次申报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 (二)申报方式:请有合作意向的管理人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及PDF扫描版(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wzlwgt@126.com; (三)申报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温州湾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龙湾区永宁西路565号17楼),邮编:325024)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77-86969066 联系邮箱:wzlwgt@126.com 附件:1.龙湾区(高新区)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申请表 2.高管职业道德承诺书 3.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 4.募集资金来源和对象合法性声明 5.龙湾区(高新区)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