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2052/2025-00371 |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区税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5-01-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龙湾区税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税务总局、省局、市局和龙湾区委区政府重大战略和重要部署,坚持党对税收法治建设的领导,不断加强税收法治制度机制建设,全面支持社会经济发展政策落实,有效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支持服务本区“强城行动”、“五个新区”突破性开局等工作,持续提升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法治化、现代化水平,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2024年以来,区局对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税务总局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任务分解表》规定的各项法治任务措施,坚持依法决策,规范执行,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持续提升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法治化、现代化水平。现将区局2024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区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区局党委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系列会议精神,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积极开展普法工作。组织青年税务干部、公职律师团队开展普法活动,引导社会公众学习税法、遵守税法、运用税法。
2.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把学党史、悟思想的成效转换为推进普法工作的有效动力。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书记带头讲法等要求,并利用党员大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学习载体,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确保将厉行法治的思想入脑入心、落实落细。同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与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区局“起点党员工作室”的党员志愿队伍下沉企业,通过税企党建同携手、普法税宣微课堂等形式,深入开展普法税宣,传承红色精神,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3.对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进行专门部署。区局党委及时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开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学习专题课程,对学习宣传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精神在系统内部得到深入贯彻。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
1.扎实履行组织收入职责。在税务总局、省局、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局积极贯彻落实“强城行动”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减税降费、组织收入两条主线,努力克服多重减收因素对税收收入的影响,坚持守牢底线,坚决不收过头税费。
2.依法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持续加大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力度,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更好服务“强城行动”大局和构建新发展格局,区局建立减税降费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地落细,严守不收过头税费底线,明确严禁违规揽税收费,不搞大规模集中清欠、大面积行业检查,确保减税降费红利惠及纳税人缴费人。
(三)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区局对本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对本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及时向上一级税务机关备案。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定期清理,采取日常清理和集中清理相结合,形成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推动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核制度全覆盖,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提高审查质量。
2.支持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严格执行《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 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税务处罚裁量基准,进一步提高区域内税务行政执法标准的一致性,打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的税务营商环境,助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四)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强化组织制度保障。由区局党委书记、局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每年税务工作会议与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组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深入落实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能力,落实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2.健全学法培训制度。积极组织全体税务干部学习重点法律法规,提升法治意识,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积极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线上学习平台,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学习,并组织开展了知识竞赛比拼、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等营造了“比学赶超”的氛围,帮助税务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努力推动法治税务建设。
3.优化税收法治队伍建设。建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择优培养内部税务公职律师,聘请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作为外部法律顾问,内外联动提升整体法治水平,目前区局共配备公职律师5人,专业律师顾问2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10人。认真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参加执法资格培训与考试。积极组织法律人才参与庭审旁听、涉税法律事项讨论、法律书刊读书交流会等,提升税收法治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三项制度”是优化执法方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举措,区局严格按照“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工作指引、事项清单有条不紊抓好推行工作。一是推进行政执法公示“阳光化”。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内部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规程,明确各岗位流转时间节点与工作职责。严格履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前审查程序,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信息化规范化建设。二是推进行政执法过程“痕迹化”。积极推广整理运用行政执法记录仪,充分运用省局开发储存平台,优化录音录像记录,打造配备专业设备的“行政执法约谈室”,对行政执法过程进行全过程记录。三是推进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建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与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建立公职律师队伍,外聘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作为区局法律顾问单位。2024年1-12月,龙湾区局通过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11件,简易程序处罚8474件,对涉及区级税务机关中权责清单中的事项内容及时调整和更新。没有纳税人投诉或有异议情况发生,取得了较好的行政执法效果。
2.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严格执行《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和《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 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涉企免罚清单及处罚裁量基准为准绳,助力公平公正执法。坚持做到“执法不随性”,不搞选择性执法,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杜绝选择性执法、区别性执法,让权力规范化运行,捍卫税务机关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3.深入推进税务司法协作。建立和完善与司法部门的沟通联络机制,进一步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区局与龙湾区人民法院、开发区税务局联合印发《龙湾区关于全面推进司法拍卖不动产“一件事”“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施方案》,通过深化破产程序、执行程序与税费征缴协作,提升执行与破产司法处置效率,防止国家税费流失,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24年全年对外数据提供54批次,向区人民法院定向询价161次, 参与处理破产案件80件,申报债权16690.99万元,参与处理执行案件2件,申报债权18.16万元(包含往年案件分配款)。
4.积极推进税务普法教育。一是健全学法培训制度。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书记带头讲法等要求,将法律法规的学习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利用党员大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学习载体,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扩充干部税收知识储备,提升法治素养。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工作。聚焦“八五”普法要求,以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如在新春佳节开展“送福字、学税法”活动;在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之际采取“驻点开设驿站+流动送法入户”的形式开展“‘典’亮美好生活 税惠一路同行”主题普法活动;在端午佳节开展“棕香迎端午 税惠暖人心”主题普法税宣活动;在结对村开展“夏日微普法 惠民送清凉”活动;在“宪法宣传周”之际紧扣“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主题开展“我和宪法合个影”“宪知多少”知识问答等特色普法宣传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贡献税务力量。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积极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区局贯彻落实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1号公布),积极履行行政复议职责。2024年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参加行政复议1次和参加行政诉讼1次(同一事项,依法依规解决后撤诉)。通过公开公平公正地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对于存在错误的行政行为及时予以纠正,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效地发挥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纠纷主渠道作用。
2.及时有效化解纠纷。全面推进社会综治管理,突出税务部门特点,落实信访、舆情、应急管理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效地发挥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纠纷主渠道作用。对存在问题的风险疑点限期整改。妥善解决,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2024年,全年未发生涉税舆情。
3.完善税收争议纠纷化解机制。通过信息公开、信访、检举投诉等事项,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让纳税人更多地参与到税收管理中,改变传统的消极被动接受税收管理的模式,搭建纳税人表达意愿和见解的新平台,有效防范了征纳矛盾的发生,将纠纷化解于无形之中。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区局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一是完善信息发布和审查机制,明确各类政府信息的发布渠道、更新频率、发布时限、责任部门和人员等。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做到“谁制作、谁确定、谁解释”。抓好整改落实,严格按照国办、总局和市局关于开展政府网站普查的要求,对门户网站进行整改。二是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坚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政务服务各个环节,以公开促进政务服务水平的提高,创造条件保障纳税人更好地了解和监督税务工作。积极推进税务公开,加强部门协调,增强税收政策的可操作性和执法透明度,为和谐税务建设创造公平、稳定的税收环境。
2.完善内控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区局深入贯彻落实税务总局“构建全面覆盖、全链防控、全员有责”督审监督体系的工作部署,扎实做好网格化内控机制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的风险防控。一是夯实内控组织架构建设。成立由区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区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内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二是深化网格化内控平台运用。依托浙江税务网格化内控管理平台扎实做好网格配置,明晰网格责任,实现风险管理;按要求开展风险预警、网上巡检、联防联控;依照省市局要求完成专票电子化专项督察重点风险应对等核查任务,有效实现风险防控。三是深化税务系统内控控制监督平台运用。依托税务系统内控控制监督平台扎实开展年度内控自我评估,厘清全年内控工作开展情况,查找内控工作的短板与不足,为下一年度内控工作奠定基础;每日清理内控控制监督平台指标过错清册,每月扫描核查重点指标疑点数据,对各类疑点数据进行监控分析,纠偏堵漏、消除风险。
二、2025年工作思路
2025年,区局法治税务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局党委市局党委和温州市委龙湾区委决策部署,以实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着力稳定宏观经济为主题,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为主线,以抓“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与安全统筹”为保障,推进“强党建、转作风、优服务、再创新、护健康、促共富”,为浙江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走在前列、温州“破执法梗阻·优法治服务”专项行动作出新贡献,围绕这个思路,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税收法治制度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对照税务总局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各项规划,对表对标高质量完成有关工作;以制度执行的刚性促进工作落实,更好地服务全局。
二是完善依法行政工作体制。加强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领导,继续贯彻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
三是进一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按照责任分工,在改革完善增值税制度、实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制度性减税的同时,还实行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等措施落实落细,推动实施更大力度组合式减税降费,帮助市场主体纾困激发活力。
四是进一步优化综合税政体系。运用系统化思考、数字化牵引、多跨化应用、集成化创新的机制。横向税种联动、征管配套;纵向从“政策学贯—政策辅导—效应分析—执行反馈”,实现党的重大税收政策落地统筹协调、持续改进,初步实现市域税务整体智治体系。
五是全面深化执法三项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落地工作,服务保障精准执法;实现清单内公示事项税务执法公示平台上及时准确维护;完善执法事项音像记录和用语规范工作指引具体操作;加强“三项制度”工作总结和亮点提炼,积累实践经验并形成实效。
六是进一步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根据总局下发的12个内控专项制度和操作指引,以及省局下发的《税收业务操作指引》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内部风险的信息化防控做到责任到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税务风险。积极参与有关税收执法风险和行政管理风险中责任不清、有权无责、职责交叉模糊等问题的探索和解决。
七是进一步推进税务普法教育。严格落实区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书记带头讲法等要求,将法律法规的学习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集中为企业解决政策享受过程中的疑点堵点;利用“万名党员进万企”专项行动,助力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龙湾区税务局
2025年1月21日
索引号 | 001008003002052/2025-0037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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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龙湾区税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税务总局、省局、市局和龙湾区委区政府重大战略和重要部署,坚持党对税收法治建设的领导,不断加强税收法治制度机制建设,全面支持社会经济发展政策落实,有效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支持服务本区“强城行动”、“五个新区”突破性开局等工作,持续提升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法治化、现代化水平,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2024年以来,区局对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税务总局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任务分解表》规定的各项法治任务措施,坚持依法决策,规范执行,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持续提升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法治化、现代化水平。现将区局2024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区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区局党委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系列会议精神,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积极开展普法工作。组织青年税务干部、公职律师团队开展普法活动,引导社会公众学习税法、遵守税法、运用税法。 2.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把学党史、悟思想的成效转换为推进普法工作的有效动力。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书记带头讲法等要求,并利用党员大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学习载体,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确保将厉行法治的思想入脑入心、落实落细。同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与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区局“起点党员工作室”的党员志愿队伍下沉企业,通过税企党建同携手、普法税宣微课堂等形式,深入开展普法税宣,传承红色精神,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3.对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进行专门部署。区局党委及时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开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学习专题课程,对学习宣传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精神在系统内部得到深入贯彻。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 1.扎实履行组织收入职责。在税务总局、省局、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局积极贯彻落实“强城行动”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减税降费、组织收入两条主线,努力克服多重减收因素对税收收入的影响,坚持守牢底线,坚决不收过头税费。 2.依法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持续加大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力度,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更好服务“强城行动”大局和构建新发展格局,区局建立减税降费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地落细,严守不收过头税费底线,明确严禁违规揽税收费,不搞大规模集中清欠、大面积行业检查,确保减税降费红利惠及纳税人缴费人。 (三)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区局对本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对本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及时向上一级税务机关备案。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定期清理,采取日常清理和集中清理相结合,形成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推动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核制度全覆盖,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提高审查质量。 2.支持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严格执行《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 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税务处罚裁量基准,进一步提高区域内税务行政执法标准的一致性,打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的税务营商环境,助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四)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强化组织制度保障。由区局党委书记、局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每年税务工作会议与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组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深入落实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能力,落实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2.健全学法培训制度。积极组织全体税务干部学习重点法律法规,提升法治意识,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积极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线上学习平台,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学习,并组织开展了知识竞赛比拼、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等营造了“比学赶超”的氛围,帮助税务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努力推动法治税务建设。 3.优化税收法治队伍建设。建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择优培养内部税务公职律师,聘请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作为外部法律顾问,内外联动提升整体法治水平,目前区局共配备公职律师5人,专业律师顾问2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10人。认真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参加执法资格培训与考试。积极组织法律人才参与庭审旁听、涉税法律事项讨论、法律书刊读书交流会等,提升税收法治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三项制度”是优化执法方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举措,区局严格按照“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工作指引、事项清单有条不紊抓好推行工作。一是推进行政执法公示“阳光化”。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内部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规程,明确各岗位流转时间节点与工作职责。严格履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前审查程序,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信息化规范化建设。二是推进行政执法过程“痕迹化”。积极推广整理运用行政执法记录仪,充分运用省局开发储存平台,优化录音录像记录,打造配备专业设备的“行政执法约谈室”,对行政执法过程进行全过程记录。三是推进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建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与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建立公职律师队伍,外聘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作为区局法律顾问单位。2024年1-12月,龙湾区局通过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11件,简易程序处罚8474件,对涉及区级税务机关中权责清单中的事项内容及时调整和更新。没有纳税人投诉或有异议情况发生,取得了较好的行政执法效果。 2.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严格执行《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和《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 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涉企免罚清单及处罚裁量基准为准绳,助力公平公正执法。坚持做到“执法不随性”,不搞选择性执法,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杜绝选择性执法、区别性执法,让权力规范化运行,捍卫税务机关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3.深入推进税务司法协作。建立和完善与司法部门的沟通联络机制,进一步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区局与龙湾区人民法院、开发区税务局联合印发《龙湾区关于全面推进司法拍卖不动产“一件事”“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施方案》,通过深化破产程序、执行程序与税费征缴协作,提升执行与破产司法处置效率,防止国家税费流失,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24年全年对外数据提供54批次,向区人民法院定向询价161次, 参与处理破产案件80件,申报债权16690.99万元,参与处理执行案件2件,申报债权18.16万元(包含往年案件分配款)。 4.积极推进税务普法教育。一是健全学法培训制度。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书记带头讲法等要求,将法律法规的学习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利用党员大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学习载体,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扩充干部税收知识储备,提升法治素养。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工作。聚焦“八五”普法要求,以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如在新春佳节开展“送福字、学税法”活动;在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之际采取“驻点开设驿站+流动送法入户”的形式开展“‘典’亮美好生活 税惠一路同行”主题普法活动;在端午佳节开展“棕香迎端午 税惠暖人心”主题普法税宣活动;在结对村开展“夏日微普法 惠民送清凉”活动;在“宪法宣传周”之际紧扣“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主题开展“我和宪法合个影”“宪知多少”知识问答等特色普法宣传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贡献税务力量。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积极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区局贯彻落实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1号公布),积极履行行政复议职责。2024年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参加行政复议1次和参加行政诉讼1次(同一事项,依法依规解决后撤诉)。通过公开公平公正地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对于存在错误的行政行为及时予以纠正,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效地发挥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纠纷主渠道作用。 2.及时有效化解纠纷。全面推进社会综治管理,突出税务部门特点,落实信访、舆情、应急管理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效地发挥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纠纷主渠道作用。对存在问题的风险疑点限期整改。妥善解决,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2024年,全年未发生涉税舆情。 3.完善税收争议纠纷化解机制。通过信息公开、信访、检举投诉等事项,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让纳税人更多地参与到税收管理中,改变传统的消极被动接受税收管理的模式,搭建纳税人表达意愿和见解的新平台,有效防范了征纳矛盾的发生,将纠纷化解于无形之中。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区局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一是完善信息发布和审查机制,明确各类政府信息的发布渠道、更新频率、发布时限、责任部门和人员等。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做到“谁制作、谁确定、谁解释”。抓好整改落实,严格按照国办、总局和市局关于开展政府网站普查的要求,对门户网站进行整改。二是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坚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政务服务各个环节,以公开促进政务服务水平的提高,创造条件保障纳税人更好地了解和监督税务工作。积极推进税务公开,加强部门协调,增强税收政策的可操作性和执法透明度,为和谐税务建设创造公平、稳定的税收环境。 2.完善内控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区局深入贯彻落实税务总局“构建全面覆盖、全链防控、全员有责”督审监督体系的工作部署,扎实做好网格化内控机制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的风险防控。一是夯实内控组织架构建设。成立由区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区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内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二是深化网格化内控平台运用。依托浙江税务网格化内控管理平台扎实做好网格配置,明晰网格责任,实现风险管理;按要求开展风险预警、网上巡检、联防联控;依照省市局要求完成专票电子化专项督察重点风险应对等核查任务,有效实现风险防控。三是深化税务系统内控控制监督平台运用。依托税务系统内控控制监督平台扎实开展年度内控自我评估,厘清全年内控工作开展情况,查找内控工作的短板与不足,为下一年度内控工作奠定基础;每日清理内控控制监督平台指标过错清册,每月扫描核查重点指标疑点数据,对各类疑点数据进行监控分析,纠偏堵漏、消除风险。 二、2025年工作思路 2025年,区局法治税务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局党委市局党委和温州市委龙湾区委决策部署,以实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着力稳定宏观经济为主题,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为主线,以抓“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与安全统筹”为保障,推进“强党建、转作风、优服务、再创新、护健康、促共富”,为浙江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走在前列、温州“破执法梗阻·优法治服务”专项行动作出新贡献,围绕这个思路,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税收法治制度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对照税务总局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各项规划,对表对标高质量完成有关工作;以制度执行的刚性促进工作落实,更好地服务全局。 二是完善依法行政工作体制。加强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领导,继续贯彻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 三是进一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按照责任分工,在改革完善增值税制度、实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制度性减税的同时,还实行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等措施落实落细,推动实施更大力度组合式减税降费,帮助市场主体纾困激发活力。 四是进一步优化综合税政体系。运用系统化思考、数字化牵引、多跨化应用、集成化创新的机制。横向税种联动、征管配套;纵向从“政策学贯—政策辅导—效应分析—执行反馈”,实现党的重大税收政策落地统筹协调、持续改进,初步实现市域税务整体智治体系。 五是全面深化执法三项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落地工作,服务保障精准执法;实现清单内公示事项税务执法公示平台上及时准确维护;完善执法事项音像记录和用语规范工作指引具体操作;加强“三项制度”工作总结和亮点提炼,积累实践经验并形成实效。 六是进一步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根据总局下发的12个内控专项制度和操作指引,以及省局下发的《税收业务操作指引》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内部风险的信息化防控做到责任到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税务风险。积极参与有关税收执法风险和行政管理风险中责任不清、有权无责、职责交叉模糊等问题的探索和解决。 七是进一步推进税务普法教育。严格落实区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书记带头讲法等要求,将法律法规的学习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集中为企业解决政策享受过程中的疑点堵点;利用“万名党员进万企”专项行动,助力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龙湾区税务局 2025年1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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