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2010/2025-00349 |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5-01-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龙湾区人民政府:
2024年,龙湾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财政局、区司法局的指导支持下,围绕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求,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实现依法行政”为目标,不断提升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规范财政管理行为。现将龙湾区财政局推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全员学法,营造浓厚法治环境氛围
一是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示范引领作用。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等机制,常态化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2024年以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相关重要论述学习7次,局班子成员集中学习法律法规知识4次。二是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党纪、法律法规学习2次,财政执法人员培训会2次,参加全省财政系统法治骨干暨财政公职律师培训1次,组织全局47名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加法律知识等考试,答题率、合格率均达100%。三是履行财政普法责任制。面向全区预算单位财会人员、会计从业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普法业务培训5次,集中解读新出台的财政政策法规;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普法与执法相融合,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安全教育日等特殊节点,推动宪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
(二)立足职能定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按时完成执法资格证的申报和换证工作,组织人员参与执法证考试,通过率保持100%,切实做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记录完整归档。二是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行使财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提高执法文书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强法治审查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政府依法行政中的作用,邀请律师参与年度服务合同签订、重大行政决策和重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论证、处理复议诉讼等法律事务并提出专业意见,全年度累计审查各类合同或文件20余份,出具专项事件法律意见书22份。
(三)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大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管理。2024年度我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把关信息公开的内容、确定专员跟踪信息公开工作等方式,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增强政务公开时效,全年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依法主动公开信息合计64条,收到并答复1件依申请公开件。二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核机制和备案、公布、清理制度,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控制发程序。2024年度按规定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决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废止执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清理结果公布前已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三是开展检查监督工作。我局策划并执行抽查任务与年度检查规划,借助“互联网+监管”平台,高效开展财政行政执法活动,总计完成24次深入检查,涵盖政票据审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评估、会计代理记账监督及会计信息质量核查等领域。其中,采用双随机方式20次,实施联合执法14次,有力促使行政事业单位强化法治观念,严守财经纪律,精打细算过好“紧日子”。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不足
一是法治宣传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提升。当前,财政法治宣传活动形式、地点及内容较为单一,方式局限于财政政策宣传和开展业务培训,普法宣传的水平、力度及覆盖面有限。二是干部依法行政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于法有据、用法办事、依法理财是对财政干部的基本要求,现情况是仍有干部凭老经验、老方法开展工作,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财政工作的能力有所不足。三是财政法治队伍有待进一步扩充。因我局下属事业单位无行政执法权,局行政编制共有14人,其中8人为领导,其余4人分布在不同科(局)室,人员的配置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且法治力量较为单一、薄弱,无法匹配我局法治建设需求,因此财政法治队伍有待进一步扩充。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一是做好学法用法。严格做到带头学、示范学,全年参加学习教育4场次、理论宣讲5场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研习《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最新财政相关条例及法规,同时积极参加年度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切实提高法律理论水平和自身修养。二是做好信访答复。做好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信访咨询投诉件的流转和答复工作,处理信访咨询投诉件合计130件,回复率及满意率100%。三是做好互联网+监管。全面使用“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掌上执法率”“抽查事项覆盖率”均达到100%,行政处罚事项1个。四是做好“三项制度”落实。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4年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合计64条,依申请公开件1件。持续清理历年来与实际发展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四、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创新推动财政工作与法治工作深度融合,全面推进财政管理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开创财政领域依法行政新局面。
(一)持续加大财政法治宣传力度。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工作要求及具体责任人员,积极创新普法方式,持续开展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财政法律法规与其他重要法律的宣传解读,推进有效普法。
(二)持续增强财政干部法治能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财政法治培训工作,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带动财政干部模范践行,强化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从事财政事业的能力和水平。重点围绕财政相关法律法规、财政法定权责、财政执法难点以及执法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有关内容开展培训教育,切实提升财政干部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
(三)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年度抽查计划,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代理单位执业检查、会计代理记账检查等行政执法活动。牢固树立程序与实体并重意识,依法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公示、处罚听证等程序,严守法定时限,确保每一执法环节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及时纠正文书中可能存在的不当、瑕疵、错误之处,确保每一份执法文书都能够准确无误地反映案件事实,适用法律得当、逻辑缜密,表述清晰。
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
2025年1月20日
索引号 | 001008003002010/2025-0034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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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龙湾区人民政府: 2024年,龙湾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财政局、区司法局的指导支持下,围绕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求,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实现依法行政”为目标,不断提升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规范财政管理行为。现将龙湾区财政局推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全员学法,营造浓厚法治环境氛围 一是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示范引领作用。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等机制,常态化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2024年以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相关重要论述学习7次,局班子成员集中学习法律法规知识4次。二是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党纪、法律法规学习2次,财政执法人员培训会2次,参加全省财政系统法治骨干暨财政公职律师培训1次,组织全局47名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加法律知识等考试,答题率、合格率均达100%。三是履行财政普法责任制。面向全区预算单位财会人员、会计从业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普法业务培训5次,集中解读新出台的财政政策法规;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普法与执法相融合,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安全教育日等特殊节点,推动宪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 (二)立足职能定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按时完成执法资格证的申报和换证工作,组织人员参与执法证考试,通过率保持100%,切实做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记录完整归档。二是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行使财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提高执法文书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强法治审查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政府依法行政中的作用,邀请律师参与年度服务合同签订、重大行政决策和重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论证、处理复议诉讼等法律事务并提出专业意见,全年度累计审查各类合同或文件20余份,出具专项事件法律意见书22份。 (三)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大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管理。2024年度我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把关信息公开的内容、确定专员跟踪信息公开工作等方式,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增强政务公开时效,全年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依法主动公开信息合计64条,收到并答复1件依申请公开件。二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核机制和备案、公布、清理制度,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控制发程序。2024年度按规定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决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废止执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清理结果公布前已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三是开展检查监督工作。我局策划并执行抽查任务与年度检查规划,借助“互联网+监管”平台,高效开展财政行政执法活动,总计完成24次深入检查,涵盖政票据审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评估、会计代理记账监督及会计信息质量核查等领域。其中,采用双随机方式20次,实施联合执法14次,有力促使行政事业单位强化法治观念,严守财经纪律,精打细算过好“紧日子”。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不足 一是法治宣传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提升。当前,财政法治宣传活动形式、地点及内容较为单一,方式局限于财政政策宣传和开展业务培训,普法宣传的水平、力度及覆盖面有限。二是干部依法行政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于法有据、用法办事、依法理财是对财政干部的基本要求,现情况是仍有干部凭老经验、老方法开展工作,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财政工作的能力有所不足。三是财政法治队伍有待进一步扩充。因我局下属事业单位无行政执法权,局行政编制共有14人,其中8人为领导,其余4人分布在不同科(局)室,人员的配置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且法治力量较为单一、薄弱,无法匹配我局法治建设需求,因此财政法治队伍有待进一步扩充。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一是做好学法用法。严格做到带头学、示范学,全年参加学习教育4场次、理论宣讲5场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研习《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最新财政相关条例及法规,同时积极参加年度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切实提高法律理论水平和自身修养。二是做好信访答复。做好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信访咨询投诉件的流转和答复工作,处理信访咨询投诉件合计130件,回复率及满意率100%。三是做好互联网+监管。全面使用“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掌上执法率”“抽查事项覆盖率”均达到100%,行政处罚事项1个。四是做好“三项制度”落实。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4年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合计64条,依申请公开件1件。持续清理历年来与实际发展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四、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创新推动财政工作与法治工作深度融合,全面推进财政管理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开创财政领域依法行政新局面。 (一)持续加大财政法治宣传力度。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工作要求及具体责任人员,积极创新普法方式,持续开展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财政法律法规与其他重要法律的宣传解读,推进有效普法。 (二)持续增强财政干部法治能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财政法治培训工作,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带动财政干部模范践行,强化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从事财政事业的能力和水平。重点围绕财政相关法律法规、财政法定权责、财政执法难点以及执法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有关内容开展培训教育,切实提升财政干部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 (三)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年度抽查计划,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代理单位执业检查、会计代理记账检查等行政执法活动。牢固树立程序与实体并重意识,依法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公示、处罚听证等程序,严守法定时限,确保每一执法环节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及时纠正文书中可能存在的不当、瑕疵、错误之处,确保每一份执法文书都能够准确无误地反映案件事实,适用法律得当、逻辑缜密,表述清晰。 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 2025年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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