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
关于公布2023年度“亩均论英雄”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 | ||||
|
||||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企业综合评价的实施意见》(温龙政发〔2024〕18号)、《关于印发2024年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温龙招办发〔2024〕1号)文件要求,新区经济发展局(区经信局)对全区规上、规下企业开展了企业综合评价工作(数据采集统一为2023年度)。经数据汇总、评价计算、公示纠偏等相关评价程序,并经温州湾新区管委会主任、龙湾区人民政府区长第30次办公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现将相关评价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2)。 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自本文件发文后次月起执行,依2022年度评价结果执行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的企业同步予以调整。各相关部门要依据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在资源配置上按照“正向激励A类企业,鼓励引导B类企业、帮扶提升C类企业,倒逼整治D类企业”的原则,依法依规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推进资源要素向综合评价高的企业集聚,提升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各街道要及时将综合评价结果通知辖区内的企业,并积极做好企业属地管理及服务工作。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温州湾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2025年1月2日 |
||||
首页 |
|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企业综合评价的实施意见》(温龙政发〔2024〕18号)、《关于印发2024年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温龙招办发〔2024〕1号)文件要求,新区经济发展局(区经信局)对全区规上、规下企业开展了企业综合评价工作(数据采集统一为2023年度)。经数据汇总、评价计算、公示纠偏等相关评价程序,并经温州湾新区管委会主任、龙湾区人民政府区长第30次办公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现将相关评价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2)。 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自本文件发文后次月起执行,依2022年度评价结果执行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的企业同步予以调整。各相关部门要依据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在资源配置上按照“正向激励A类企业,鼓励引导B类企业、帮扶提升C类企业,倒逼整治D类企业”的原则,依法依规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推进资源要素向综合评价高的企业集聚,提升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各街道要及时将综合评价结果通知辖区内的企业,并积极做好企业属地管理及服务工作。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温州湾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2025年1月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