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2051/2024-53805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公安分局 |
生成日期 | 2024-09-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在办理张某某盗窃案过程中依法扣押的涉案财物,因原主不明确,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现依法面向社会发出认领公告。请权利人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财物所有权证明材料,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天河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进行认领。在公告期限内仍无人认领的,我局将依照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
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
2024年9月27日
无主物品登记表
编号 | 物品名称 | 数量 | 物品特征 | 查扣时间 | 查扣地点 |
1 | 手机 | 壹部 | 黑色,三星牌,型号GT-I9300 | 2016-01-11 | 龙湾区 天河街道 |
2 | 移动电源 | 壹个 | ROMOSS牌,10400mAh | 2016-01-11 | 龙湾区 天河街道 |
3 | 数据线 | 壹根 | 黑色,安卓数据线 | 2016-01-11 | 龙湾区 天河街道 |
4 | 打火机 | 壹个 | 杂牌,红色 | 2016-01-11 | 龙湾区 天河街道 |
5 | 中华香烟 | 壹包 | 已拆包,硬盒,内有15根 | 2016-01-11 | 龙湾区 天河街道 |
6 | 硬币 | 17.5元 | 一元硬币16个,五角硬币3个 | 2016-01-11 | 龙湾区 天河街道 |
索引号 | 001008003002051/2024-53805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公安分局 |
生成日期 | 2024-09-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在办理张某某盗窃案过程中依法扣押的涉案财物,因原主不明确,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现依法面向社会发出认领公告。请权利人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财物所有权证明材料,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天河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进行认领。在公告期限内仍无人认领的,我局将依照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 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 2024年9月27日 无主物品登记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