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4年龙湾区优先监管地块清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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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切实加强土壤污染源监管,有效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我局根据《关于加强建设用地上壤污染防治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2〕435号)要求,结合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成果和注销、撤销排污许可信息,考虑行业、生产年限等因素,确定了优先监管地块清单,现予以公布。 在优先监管地块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禁止种植农作物,养殖动物; 2、禁止进行开发建设活动; 3、禁止倾倒、堆放工业废渣及城市垃圾、生活粪便及其他有害废弃物; 4、禁止向区域内排放污水; 5、禁止输送污水的渠道(管道)和输油管道通过本区域; 6、禁止从事与本区域风险管控、调查修复无关的其他项目、活动。 附件:龙湾区2024年优先监管地块清单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湾分局 2024年7月26日 龙湾区2024年优先监管地块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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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切实加强土壤污染源监管,有效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我局根据《关于加强建设用地上壤污染防治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2〕435号)要求,结合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成果和注销、撤销排污许可信息,考虑行业、生产年限等因素,确定了优先监管地块清单,现予以公布。 在优先监管地块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禁止种植农作物,养殖动物; 2、禁止进行开发建设活动; 3、禁止倾倒、堆放工业废渣及城市垃圾、生活粪便及其他有害废弃物; 4、禁止向区域内排放污水; 5、禁止输送污水的渠道(管道)和输油管道通过本区域; 6、禁止从事与本区域风险管控、调查修复无关的其他项目、活动。 附件:龙湾区2024年优先监管地块清单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湾分局 2024年7月26日 龙湾区2024年优先监管地块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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