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2001/2024-50258 | ||
组配分类 | 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4-04-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进一步落实住建部与省人民政府签订的《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合作框架协议》、《温州市推进住房公积金助力共同富裕部省合作联系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23〕9号)要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重要作用,全力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住房公积金支持长租房发展机制模式,推动助力新市民、青年人解决租赁住房问题。
主要依据:《温州市推进住房公积金助力共同富裕部省合作联系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23〕9号)、《住房公积金助力共同富裕部省合作联系点“住房公积金长租房”(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对象范围:温州湾新区、龙湾区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重点内容及惠民举措: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龙湾管理部审核,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建缴对象以实名制方式在温州民科产业基地空港安心公寓(一、二期)租房,可凭“龙金券”享受新签租赁合同(原已签订租赁合同的期限内租金保持不变)租金八折优惠。
办事指引:企业职工在租用温州民科产业基地空港安心公寓(一、二期)时,可在温州民科产业基地空港安心公寓(一、二期)登记受理处领取“龙金券”,每人每租期限领一次。同时可选“自己缴纳租金”(凭券享受八折优惠),也可选“公积金中心代扣职工公积金缴纳租金”(凭券享受八折优惠)。
解读人:冯凯 联系方式:0577-86359299
解读机关:温州湾新区建设局(龙湾区住建局)
索引号 | 001008003002001/2024-50258 | ||
组配分类 | 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4-04-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进一步落实住建部与省人民政府签订的《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合作框架协议》、《温州市推进住房公积金助力共同富裕部省合作联系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23〕9号)要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重要作用,全力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住房公积金支持长租房发展机制模式,推动助力新市民、青年人解决租赁住房问题。 主要依据:《温州市推进住房公积金助力共同富裕部省合作联系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23〕9号)、《住房公积金助力共同富裕部省合作联系点“住房公积金长租房”(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对象范围:温州湾新区、龙湾区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重点内容及惠民举措: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龙湾管理部审核,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建缴对象以实名制方式在温州民科产业基地空港安心公寓(一、二期)租房,可凭“龙金券”享受新签租赁合同(原已签订租赁合同的期限内租金保持不变)租金八折优惠。 办事指引:企业职工在租用温州民科产业基地空港安心公寓(一、二期)时,可在温州民科产业基地空港安心公寓(一、二期)登记受理处领取“龙金券”,每人每租期限领一次。同时可选“自己缴纳租金”(凭券享受八折优惠),也可选“公积金中心代扣职工公积金缴纳租金”(凭券享受八折优惠)。 解读人:冯凯 联系方式:0577-86359299 解读机关:温州湾新区建设局(龙湾区住建局)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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