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2028/2024-50405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4-04-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的,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等规定。经排查梳理,我局决定,在温州市龙湾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进行公告注销、停用(注销、停用特种设备清单见附件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龙湾区注销、停用特种设备清单
温州市龙湾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2日
附件: 2024年第3批特种设备注销、停用名单 | |||||||
1 | 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河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河滨村三产安置房 | 机械式停车设备 | 4D0037B05202111002 | 起D0浙C01004(22) | 停用 | |
2 | 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河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河滨村三产安置房 | 机械式停车设备 | 4D0037B05202111001 | 起D0浙C01003(22) | 停用 |
索引号 | 001008003002028/2024-50405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4-04-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的,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等规定。经排查梳理,我局决定,在温州市龙湾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进行公告注销、停用(注销、停用特种设备清单见附件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龙湾区注销、停用特种设备清单 温州市龙湾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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