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2012/2024-55124
组配分类 部门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区住建局
生成日期 2024-12-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龙住建〔2024〕41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2025年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16 11:21:15浏览次数: 来源:新区建设局(区住建局) 字体:[ ]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快推进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做好2025年度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住宅老旧日电梯更新改造工作,现将《2025年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湾新区建设局           温州市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快推进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做好2025年度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根据《浙江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实施方案》、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到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使用年限20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愿更新尽更新任务,使用年限15-20年的住宅老旧电梯根据实际需求实现应更新尽更新目标”要求,确保到2025年底,全区开工住宅老旧电梯更新217台(详见附件1)以上。

二、工作要求

本次实施对象重点针对我区申请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清单,按照“试点带动、典型引路、全面推开、分类推进”的原则,对居民意愿达成快的,优先推动实施更新;对存在疑难点的,落实“一梯一方案”重点攻坚。各街道要紧盯关键时间节点,按照“清单上墙、挂图作战”机制,倒排时间计划、紧抓项目进度,形成高效的全流程“销号”工作闭环。

(一)意愿统一(2025年5月31日前)

到2025年5月31日前,基本完成政策宣贯、意愿统一等前期准备工作。属地街道对照更新清单,组织社区、物业企业、小区业主委员会(物管会或受托的业主代表,下同)开展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政策宣贯、采购模式及资金筹措方式表决等工作。要坚持业主主体原则,充分发挥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三方协同共治机制优势和作用,协商解决过程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促进意愿统一。

(二)合同签订(2025年8月31日前)

到 2025年8月31日前,启动采购流程、确定电梯企业。属地街道要以住宅小区为单位,根据前期意愿表决结果督促指导小区业主委员会启动相关采购流程,选定电梯企业、签订施工合同加快编制施工方案,为开工创造条件。

(三)全面开工(2025年10月31日前)

到2025年10月31日前,所有小区完成开工建设。签订施工合同后,电梯企业第一时间落实生产供货计划,及时办理施工告知,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电梯监督检验并组织开工建设。属地街道同步牵头,组织小区业委会、电梯企业及国债资金补贴末端支付单位(以下简称支付单位)签订国债资金补贴支付三方协议。市场监管部门要优化有关审批流程,及时做好相关指导服务,对施工单位安装告知信息审核把关,督促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做好监督检验工作。

三、实施程序

(一)统一居民意见。街道、社区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以楼道单元为单位逐户开展面向业主的宣传引导工作,提出更新建议,统一更新意愿和采购模式、资金筹集的初步意向。原则上小区需统一选择比选招投标等采购模式,涉及使用物业专项维修金的,应符合相关申请要求。建议每个单元通过组织推荐、居民推选、个人自荐等方式确定一名单元长负责日常联系对接,鼓励威望高、群众基础好热心社区事业的退休干部、党员代表、群众代表担任单元长。

(二)编制更新方案。属地街道督促指导业主委员会编制更新方案,并由业主委员会以线上、线下方式向单元业主公布,公示日期不得少于七日。更新方案包括初步预算方案和资金筹措方案,应结合电梯更新经费预算、决算审计等费用支出,综合考虑业主自筹、国债资金补助、维修资金申请、小区公共收益使用等资金来源,业主自行出资金额可参照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按照各自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分摊。

(三)组织业主表决。公示期间,业主委员会以楼道单元为单位发放《xxx小区住宅老旧日电梯更新居民意见征求书》(附件4),同步组织业主对本次电梯更新的采购模式及更新方案等进行表决,表决应经本单元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同意。涉及使用物业专项维修金的,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发起事前申请并组织表决,鼓励业主在温州市智慧物业公众服务平台上进行表决。涉及使用小区公共收益的,根据约定执行。

(四)启动采购流程。公示及表决完成后,街道督促指导业委会根据表决结果以住宅小区为单位启动相关采购流程,确定电梯企业并签订施工合同,加快编制施工方案。若有小区仅愿意在成功纳入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范围的情况下更新电梯的,建议在施工合同中增加“该合同仅在成功纳入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范围的情况下生效”等条款,以免引发后续纠纷。

(五)项目申请备案。成功纳入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范围的,上述流程完成后,小区业委会向属地街道提交住宅老旧电梯更新申请相关表格(附件5-7)、施工合同、施工告知单(经市监部门盖章确认)、自筹资金到位证明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核表等相关资料。经审核无误的,由属地街道牵头组织业主委员会、电梯企业及支付单位签订国债资金补贴支付三方协议,支付单位根据协议要求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电梯企业。剩余资金由业主委员会按照资金筹措方案,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合同约定在物业维修资金、居民自筹资金、小区公共收益等途径中列支。鼓励电梯企业推行“先供货、后结算”的电梯更新模式。

(六)项目组织施工。施工合同签订后,电梯企业第一时间落实生产供货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施工告知,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电梯监督检验,及时进场施工。

(七)施工过程管理。项目实施前,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向单元业主发放施工告知书,督促电梯企业在施工现场规范设置施工围挡,设立项目告示牌,载明项目和现场管理人员相关信息、物业服务企业联系方式等,落实专人协助项目实施主体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特别注意防高坠和密闭空间用火安全等。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施工质量把控,监督指导电梯企业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和特种设备安装管理相关规定,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要求。同一个单元涉及多台电梯需要更新的,合理安排施工时序,方便居民出行,减少施工影响。

(八)完成竣工决算。项目完工后,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由业主委员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电梯企业、业主代表等共同参与竣工验收。电梯企业在竣工验收后依法及时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移交给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由物业服务企业存入该电梯的安全技术档案。业主委员会应在竣工验收后三十日内组织项目决算审计。涉及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委员会持工程验收合格等相关资料向温州市房屋安全管理中心提出结算申请。

(九)长效管理机制。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使用单位依法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并由市场监管部门将更新电梯统一纳入电梯综合智慧监管体系。落实电梯维修保养服务,在规定的保修期内由电梯企业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满后,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要及时妥善选择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履行维护保养责任。鼓励业主投保电梯综合服务保险或采用全包服务管理模式。

四、工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

此次行动由新区建设局(区住建局)牵头抓总、协调联动,各有关单位各司其职,加强协作配合。同时,各街道作为主战场、主力军,组织落实专人专职从事电梯更新工作,形成全区一盘棋的工作合力。

(二)明确职责分工

区发改局:负责指导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使用范围、流程规范;做好与市发改委的沟通联系,帮助协调相关政策优化等事宜。

新区建设局(区住建局):负责组织协调、政策拟定、督促推进等工作,负责做好与市住建局的沟通联系,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提升物业服务管理水平;指导、协调小区申请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业务事宜,并提供相关服务。

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负责本次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补贴资金的监管,指导专项资金规范使用并做好资金审核相关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提供相关电梯供应商清单供业主联系选择,鼓励电梯企业推行“先供货、后结算”的电梯更新模式;优化电梯更新施工审批流程,对施工单位安装告知信息审核把关,指导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做好监督检验工作;负责电梯使用登记工作,并提供相关服务。

国债资金补贴末端支付单位:负责本次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补贴资金末端发放,及时与小区业委会、电梯企业签订三方协议。

温州臻龙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本次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申报等工作。

各街道:负责本次行动的统筹推进和组织实施做好住宅老旧电梯更新的引导、协调、沟通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统筹协调作用,搭建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三方沟通平台,协商解决过程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推进意愿统一、组织居民筹措更新资金;指导社区做好宣传发动,激发居民参与积极性;及时向牵头部门汇报工作进展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落实牵头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要求。

(三)落实资金保障。本次住宅老旧电梯更新资金由国债补助资金和居民自筹资金组成。国债补助资金为电梯更新每台定额补贴15万元,电梯改造每台定额补贴5万元,剩余费用由居民自筹资金落实,具体可通过个人出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小区公共收益等多渠道落实,鼓励居民优先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未按时开工的项目,按规定将收回补助资金。

(四)健全推进机制。建立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三方协同共治机制优势和作用,构建网格支撑、物业联建、居民自治的“三方联动”工作机制,积极破解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工作的问题、难题。建立进度督查机制,实行“一周一调度、半月一研判”,切实引导各责任主体齐心协力加快工作推进。

(五)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多渠道、多形式落实电梯更新宣传进社区、进小区、进电梯“三进”工作,做好电梯更新政策宣贯,营造全面动员、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形成住宅老旧电梯安全工作的社会共识。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作用,选择条件成熟的小区作为试点率先推进,总结推广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高质量推动全区住宅老旧日电梯更新。

附件:1.2025年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情况表

2.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实施流程

3.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国债资金补贴申请表

4.xxx小区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居民意见征求书

5.xxx小区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意愿汇总表

6.xxx小区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公示

7.国债资金补贴支付三方协议

温龙住建〔2024〕41号附件.docx





索引号 001008003002012/2024-55124
组配分类 部门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区住建局
生成日期 2024-12-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龙住建〔2024〕41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2025年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16 浏览次数: 来源:新区建设局(区住建局) 字体:[ ]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快推进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做好2025年度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住宅老旧日电梯更新改造工作,现将《2025年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湾新区建设局           温州市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快推进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做好2025年度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根据《浙江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实施方案》、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到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使用年限20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愿更新尽更新任务,使用年限15-20年的住宅老旧电梯根据实际需求实现应更新尽更新目标”要求,确保到2025年底,全区开工住宅老旧电梯更新217台(详见附件1)以上。

二、工作要求

本次实施对象重点针对我区申请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清单,按照“试点带动、典型引路、全面推开、分类推进”的原则,对居民意愿达成快的,优先推动实施更新;对存在疑难点的,落实“一梯一方案”重点攻坚。各街道要紧盯关键时间节点,按照“清单上墙、挂图作战”机制,倒排时间计划、紧抓项目进度,形成高效的全流程“销号”工作闭环。

(一)意愿统一(2025年5月31日前)

到2025年5月31日前,基本完成政策宣贯、意愿统一等前期准备工作。属地街道对照更新清单,组织社区、物业企业、小区业主委员会(物管会或受托的业主代表,下同)开展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政策宣贯、采购模式及资金筹措方式表决等工作。要坚持业主主体原则,充分发挥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三方协同共治机制优势和作用,协商解决过程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促进意愿统一。

(二)合同签订(2025年8月31日前)

到 2025年8月31日前,启动采购流程、确定电梯企业。属地街道要以住宅小区为单位,根据前期意愿表决结果督促指导小区业主委员会启动相关采购流程,选定电梯企业、签订施工合同加快编制施工方案,为开工创造条件。

(三)全面开工(2025年10月31日前)

到2025年10月31日前,所有小区完成开工建设。签订施工合同后,电梯企业第一时间落实生产供货计划,及时办理施工告知,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电梯监督检验并组织开工建设。属地街道同步牵头,组织小区业委会、电梯企业及国债资金补贴末端支付单位(以下简称支付单位)签订国债资金补贴支付三方协议。市场监管部门要优化有关审批流程,及时做好相关指导服务,对施工单位安装告知信息审核把关,督促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做好监督检验工作。

三、实施程序

(一)统一居民意见。街道、社区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以楼道单元为单位逐户开展面向业主的宣传引导工作,提出更新建议,统一更新意愿和采购模式、资金筹集的初步意向。原则上小区需统一选择比选招投标等采购模式,涉及使用物业专项维修金的,应符合相关申请要求。建议每个单元通过组织推荐、居民推选、个人自荐等方式确定一名单元长负责日常联系对接,鼓励威望高、群众基础好热心社区事业的退休干部、党员代表、群众代表担任单元长。

(二)编制更新方案。属地街道督促指导业主委员会编制更新方案,并由业主委员会以线上、线下方式向单元业主公布,公示日期不得少于七日。更新方案包括初步预算方案和资金筹措方案,应结合电梯更新经费预算、决算审计等费用支出,综合考虑业主自筹、国债资金补助、维修资金申请、小区公共收益使用等资金来源,业主自行出资金额可参照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按照各自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分摊。

(三)组织业主表决。公示期间,业主委员会以楼道单元为单位发放《xxx小区住宅老旧日电梯更新居民意见征求书》(附件4),同步组织业主对本次电梯更新的采购模式及更新方案等进行表决,表决应经本单元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同意。涉及使用物业专项维修金的,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发起事前申请并组织表决,鼓励业主在温州市智慧物业公众服务平台上进行表决。涉及使用小区公共收益的,根据约定执行。

(四)启动采购流程。公示及表决完成后,街道督促指导业委会根据表决结果以住宅小区为单位启动相关采购流程,确定电梯企业并签订施工合同,加快编制施工方案。若有小区仅愿意在成功纳入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范围的情况下更新电梯的,建议在施工合同中增加“该合同仅在成功纳入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范围的情况下生效”等条款,以免引发后续纠纷。

(五)项目申请备案。成功纳入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范围的,上述流程完成后,小区业委会向属地街道提交住宅老旧电梯更新申请相关表格(附件5-7)、施工合同、施工告知单(经市监部门盖章确认)、自筹资金到位证明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核表等相关资料。经审核无误的,由属地街道牵头组织业主委员会、电梯企业及支付单位签订国债资金补贴支付三方协议,支付单位根据协议要求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电梯企业。剩余资金由业主委员会按照资金筹措方案,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合同约定在物业维修资金、居民自筹资金、小区公共收益等途径中列支。鼓励电梯企业推行“先供货、后结算”的电梯更新模式。

(六)项目组织施工。施工合同签订后,电梯企业第一时间落实生产供货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施工告知,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电梯监督检验,及时进场施工。

(七)施工过程管理。项目实施前,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向单元业主发放施工告知书,督促电梯企业在施工现场规范设置施工围挡,设立项目告示牌,载明项目和现场管理人员相关信息、物业服务企业联系方式等,落实专人协助项目实施主体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特别注意防高坠和密闭空间用火安全等。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施工质量把控,监督指导电梯企业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和特种设备安装管理相关规定,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要求。同一个单元涉及多台电梯需要更新的,合理安排施工时序,方便居民出行,减少施工影响。

(八)完成竣工决算。项目完工后,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由业主委员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电梯企业、业主代表等共同参与竣工验收。电梯企业在竣工验收后依法及时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移交给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由物业服务企业存入该电梯的安全技术档案。业主委员会应在竣工验收后三十日内组织项目决算审计。涉及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委员会持工程验收合格等相关资料向温州市房屋安全管理中心提出结算申请。

(九)长效管理机制。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使用单位依法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并由市场监管部门将更新电梯统一纳入电梯综合智慧监管体系。落实电梯维修保养服务,在规定的保修期内由电梯企业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满后,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要及时妥善选择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履行维护保养责任。鼓励业主投保电梯综合服务保险或采用全包服务管理模式。

四、工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

此次行动由新区建设局(区住建局)牵头抓总、协调联动,各有关单位各司其职,加强协作配合。同时,各街道作为主战场、主力军,组织落实专人专职从事电梯更新工作,形成全区一盘棋的工作合力。

(二)明确职责分工

区发改局:负责指导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使用范围、流程规范;做好与市发改委的沟通联系,帮助协调相关政策优化等事宜。

新区建设局(区住建局):负责组织协调、政策拟定、督促推进等工作,负责做好与市住建局的沟通联系,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提升物业服务管理水平;指导、协调小区申请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业务事宜,并提供相关服务。

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负责本次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补贴资金的监管,指导专项资金规范使用并做好资金审核相关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提供相关电梯供应商清单供业主联系选择,鼓励电梯企业推行“先供货、后结算”的电梯更新模式;优化电梯更新施工审批流程,对施工单位安装告知信息审核把关,指导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做好监督检验工作;负责电梯使用登记工作,并提供相关服务。

国债资金补贴末端支付单位:负责本次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补贴资金末端发放,及时与小区业委会、电梯企业签订三方协议。

温州臻龙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本次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申报等工作。

各街道:负责本次行动的统筹推进和组织实施做好住宅老旧电梯更新的引导、协调、沟通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统筹协调作用,搭建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三方沟通平台,协商解决过程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推进意愿统一、组织居民筹措更新资金;指导社区做好宣传发动,激发居民参与积极性;及时向牵头部门汇报工作进展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落实牵头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要求。

(三)落实资金保障。本次住宅老旧电梯更新资金由国债补助资金和居民自筹资金组成。国债补助资金为电梯更新每台定额补贴15万元,电梯改造每台定额补贴5万元,剩余费用由居民自筹资金落实,具体可通过个人出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小区公共收益等多渠道落实,鼓励居民优先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未按时开工的项目,按规定将收回补助资金。

(四)健全推进机制。建立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三方协同共治机制优势和作用,构建网格支撑、物业联建、居民自治的“三方联动”工作机制,积极破解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工作的问题、难题。建立进度督查机制,实行“一周一调度、半月一研判”,切实引导各责任主体齐心协力加快工作推进。

(五)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多渠道、多形式落实电梯更新宣传进社区、进小区、进电梯“三进”工作,做好电梯更新政策宣贯,营造全面动员、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形成住宅老旧电梯安全工作的社会共识。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作用,选择条件成熟的小区作为试点率先推进,总结推广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高质量推动全区住宅老旧日电梯更新。

附件:1.2025年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情况表

2.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实施流程

3.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国债资金补贴申请表

4.xxx小区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居民意见征求书

5.xxx小区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意愿汇总表

6.xxx小区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公示

7.国债资金补贴支付三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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