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2067/2023-46757
组配分类 部门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海滨街道
生成日期 2023-05-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龙海滨办〔2023〕42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海滨街道开展未成年人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06 15:41:11浏览次数: 来源:海滨街道 字体:[ ]

各相关科室站所、各村居(经合社):

《海滨街道开展未成年人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街道党工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海滨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3年5月22日

海滨街道开展未成年人防溺水专项行动

为了预防未成年人溺水事件发生,根据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建设“平安龙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结合我街道实际,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未成年人防溺水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总体方针,紧盯重点部位和重点人群,落实分级负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政府职能,常态化开展辖区水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方位、全覆盖推进安全教育、警示提醒、安全防护、应急救援等各项措施,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溺水防护网,有效遏制未成年人溺亡事件发生。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开展水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统筹协调各相关科室站所及时对辖区发生过及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河、塘、沟、渠、坑和水库等重点危险水域开展一次全面的风险隐患大排查,落实“四个一”工作要求:树一个安全警示牌、设置一个救生圈、配备一条救生绳和一根救援杆。加强取土、取石场所的安全管理,督促对闭坑矿山遗留下来的坑洼进行回填,无法及时回填的,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责任科室(站所):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加强建筑工地临时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业主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及时回填的,设立警示标志、围栏防护设施并加强监管(责任科室(站所):城建环卫中心);加强水库、山塘、水闸等水利工程管理,督促管理单位设立警示标志、安全宣传标语,事故易发、多发地段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加强日常巡查(责任科室(站所):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加强涉海涉渔领域监管排查,牵头加强对海边、滩涂、渔排、水上休闲活动场所等管理,落实主体责任,设立警示牌和宣传标语(责任科室(站所):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加强对提供游泳服务的经营性场所的业务指导,督促落实安全防范、卫生消毒、值勤巡视、紧急救护等措施(责任科室(站所):社会事务办);加强旅游景区管理,对游客开展防溺水提示宣传,在涉水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和安全宣传栏,并加强巡查(责任科室(站所):社会事务办);加强公园管理,在有关地域设立警示标志,并加强巡查(责任科室(站所):城建环卫中心、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二)全面落实应急救援措施。强化场所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各方责任,重点要做好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发生事故能第一的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各相关科室站所开展未成年人防溺水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依法组织和参与涉及未成年人溺水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并及时组织复盘分析;要充分发挥社会救援力量、民间救援组织重要作用,动员开展志愿服务、参与重点场所巡逻排查,进一步壮大救援力量(责任科室(站所):应急管理中心)。要把巡查责任落实到村居和网格,落实到水库、河道等水域管理具体责任人,加大重点时段巡防频率,对重点水域组织高密度、全方位巡查,全面设立警示标识,放置救生圈、救生绳、救生船、救生竹竿、“跟屁虫”等救生设备,一旦发生溺水事故,做到迅速组织救援。(责任科室(站所):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应急管理中心)。    

(三)全面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围绕重点人群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优势,集中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责任科室(站所):党建办);围绕未成年人防溺水“六不要”(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要在无家长带领下游泳,不要到无安全设施,无救生人员区域游泳,不要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要盲目下水施救),加强对未成年学生及其家长防溺水教育(责任科室(站所):社会事务办);加强对老年人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学生、无人抚养儿童、散居孤儿、自控能力差的学生等重点人员防溺水安全教育(责任科室(站所):社会事务办);在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快递、环卫等行业和企业开展宣传引导(责任科室(站所):经济办、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围绕“家长四知道”(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开展防溺水进家庭活动(责任科室(站所)妇联)要围绕溺水事件多发期、节假日、高温天气、主汛期等重点时段及重点隐患水域,开展全天候宣传、全方位管理(责任科室(站所):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三、行动阶段

本次专项行动从5月1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分为部署发动、强力整治、常态宣传三个阶段。

(一)部署排查阶段(5-6月)。制定完善工作方案,明确专项行动运行规则,各科室站所对辖区水域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风险等级准确、责任主体明确。

(二)强力整治阶段(7-9月)。各科室站所对排查出来的突出问题,按照《2023年“防溺水”安全季十大活动的通知》要求进行安全管理,落实整改措施。每月13日、28日各职能科室将阶段性活动情况报送综治办,有重大或紧急情况随时报送。

(三)长效机制阶段(5-9月)。各科室站所要建立健全水域防溺水风险隐患管理长效机制,对重点区域开展全覆盖长效监管。要统筹网格员、村干部、志愿者等力量,开展日常宣传、安全巡查,确保防溺水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站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日常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组织协调。对辖区水域风险隐患进行全面地毯式排查,落实一个安全警示牌、一个救生圈、一条救生绳、一根救援杆等“四个一”工作要求。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组织整治。

(二)形成工作合力。坚持“行业整治”与“属地整治”统筹运行,双线互补、协同发力,努力形成“条块抓、抓条块”“系统抓、抓系统”的工作格局。健全信息互通、工作联动、统筹各方资源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考核问责。把暑期未成年人防溺水专项行动纳入平安建设工作年度考核,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社会关爱的联防联动机制。对因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导致重大未成年人溺水事故发生的,发生一起倒查一起,并由街道纪工委依法依规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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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3-05-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龙海滨办〔2023〕42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海滨街道开展未成年人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06 浏览次数: 来源:海滨街道 字体:[ ]

各相关科室站所、各村居(经合社):

《海滨街道开展未成年人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街道党工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海滨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3年5月22日

海滨街道开展未成年人防溺水专项行动

为了预防未成年人溺水事件发生,根据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建设“平安龙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结合我街道实际,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未成年人防溺水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总体方针,紧盯重点部位和重点人群,落实分级负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政府职能,常态化开展辖区水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方位、全覆盖推进安全教育、警示提醒、安全防护、应急救援等各项措施,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溺水防护网,有效遏制未成年人溺亡事件发生。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开展水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统筹协调各相关科室站所及时对辖区发生过及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河、塘、沟、渠、坑和水库等重点危险水域开展一次全面的风险隐患大排查,落实“四个一”工作要求:树一个安全警示牌、设置一个救生圈、配备一条救生绳和一根救援杆。加强取土、取石场所的安全管理,督促对闭坑矿山遗留下来的坑洼进行回填,无法及时回填的,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责任科室(站所):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加强建筑工地临时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业主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及时回填的,设立警示标志、围栏防护设施并加强监管(责任科室(站所):城建环卫中心);加强水库、山塘、水闸等水利工程管理,督促管理单位设立警示标志、安全宣传标语,事故易发、多发地段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加强日常巡查(责任科室(站所):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加强涉海涉渔领域监管排查,牵头加强对海边、滩涂、渔排、水上休闲活动场所等管理,落实主体责任,设立警示牌和宣传标语(责任科室(站所):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加强对提供游泳服务的经营性场所的业务指导,督促落实安全防范、卫生消毒、值勤巡视、紧急救护等措施(责任科室(站所):社会事务办);加强旅游景区管理,对游客开展防溺水提示宣传,在涉水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和安全宣传栏,并加强巡查(责任科室(站所):社会事务办);加强公园管理,在有关地域设立警示标志,并加强巡查(责任科室(站所):城建环卫中心、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二)全面落实应急救援措施。强化场所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各方责任,重点要做好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发生事故能第一的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各相关科室站所开展未成年人防溺水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依法组织和参与涉及未成年人溺水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并及时组织复盘分析;要充分发挥社会救援力量、民间救援组织重要作用,动员开展志愿服务、参与重点场所巡逻排查,进一步壮大救援力量(责任科室(站所):应急管理中心)。要把巡查责任落实到村居和网格,落实到水库、河道等水域管理具体责任人,加大重点时段巡防频率,对重点水域组织高密度、全方位巡查,全面设立警示标识,放置救生圈、救生绳、救生船、救生竹竿、“跟屁虫”等救生设备,一旦发生溺水事故,做到迅速组织救援。(责任科室(站所):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应急管理中心)。    

(三)全面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围绕重点人群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优势,集中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责任科室(站所):党建办);围绕未成年人防溺水“六不要”(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要在无家长带领下游泳,不要到无安全设施,无救生人员区域游泳,不要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要盲目下水施救),加强对未成年学生及其家长防溺水教育(责任科室(站所):社会事务办);加强对老年人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学生、无人抚养儿童、散居孤儿、自控能力差的学生等重点人员防溺水安全教育(责任科室(站所):社会事务办);在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快递、环卫等行业和企业开展宣传引导(责任科室(站所):经济办、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围绕“家长四知道”(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开展防溺水进家庭活动(责任科室(站所)妇联)要围绕溺水事件多发期、节假日、高温天气、主汛期等重点时段及重点隐患水域,开展全天候宣传、全方位管理(责任科室(站所):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三、行动阶段

本次专项行动从5月1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分为部署发动、强力整治、常态宣传三个阶段。

(一)部署排查阶段(5-6月)。制定完善工作方案,明确专项行动运行规则,各科室站所对辖区水域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风险等级准确、责任主体明确。

(二)强力整治阶段(7-9月)。各科室站所对排查出来的突出问题,按照《2023年“防溺水”安全季十大活动的通知》要求进行安全管理,落实整改措施。每月13日、28日各职能科室将阶段性活动情况报送综治办,有重大或紧急情况随时报送。

(三)长效机制阶段(5-9月)。各科室站所要建立健全水域防溺水风险隐患管理长效机制,对重点区域开展全覆盖长效监管。要统筹网格员、村干部、志愿者等力量,开展日常宣传、安全巡查,确保防溺水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站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日常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组织协调。对辖区水域风险隐患进行全面地毯式排查,落实一个安全警示牌、一个救生圈、一条救生绳、一根救援杆等“四个一”工作要求。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组织整治。

(二)形成工作合力。坚持“行业整治”与“属地整治”统筹运行,双线互补、协同发力,努力形成“条块抓、抓条块”“系统抓、抓系统”的工作格局。健全信息互通、工作联动、统筹各方资源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考核问责。把暑期未成年人防溺水专项行动纳入平安建设工作年度考核,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社会关爱的联防联动机制。对因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导致重大未成年人溺水事故发生的,发生一起倒查一起,并由街道纪工委依法依规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