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2066/2023-46144 | ||
组配分类 | 部门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蒲州街道 |
生成日期 | 2023-03-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龙蒲办〔2023〕32号 | 有效性 | 有效 |
近年来,蒲州街道深入推进工贸行业涉爆粉尘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基础工作显著改善,事故防范能力明显提升,涉爆粉尘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是,一些企业思想上认识不到位,除尘系统设置不规范、防火防爆和粉尘清扫措施不落实,部分涉爆粉尘企业排查不到位,工作存在监管盲区等问题仍然存在。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街道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涉爆粉尘事故发生,制定工贸行业涉爆粉尘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6号)和《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督促企业开展涉爆粉尘各类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开展“粉6条”隐患整改“回头看”,推动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现责任网络和监管力量全覆盖;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集中整治一批突出的非法违法企业,依法采取行政罚款、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涉爆粉尘事故发生,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街道“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二、整治重点内容
以金属粉尘、木粉尘企业为主要整治对象,重点聚焦10个工位以上企业,对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6号)和《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督促企业查漏补缺,落实相关标准要求,着重抓好以下4个方面整治。
(一)建构筑物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二)除尘系统
1.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2.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3.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4.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5.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三)防火防爆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2.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3.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
(四)粉尘清理
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五)“粉6条”隐患整改“回头看”
针对前期“百日清零行动”中“粉6条”相关隐患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严防事故隐患反弹。
三、整治措施
(一)加大安全执法力度
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推动企业整改措施落实,确保涉爆粉尘企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
1.对无证无照或生产加工车间设在违法建筑内的涉爆粉尘生产加工单位,一律关闭取缔。
2.对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依据《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进行判定)企业,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粉尘涉爆生产加工单位,一律依法予以关闭。
3.对存在违法行为,依据法律法规应当予以处罚的,一律依法予以立案处罚;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二)实施分级检查验收
1.粉尘10个工位以上(含)企业,由街道负责检查,督促企业对照标准从严整治,并组织复查验收。
2.粉尘10个工位以下企业,由街道应急管理中心负责检查,督促企业对照标准从严整治,并组织复查验收。4月底前,蒲州街道将进行现场抽查复核。
四、工作安排
工贸行业涉爆粉尘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工作从2023年2月初至4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8日前)。蒲州街道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同时督促企业对照整治标准开展自查自改,对企业自查自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按照企业需求提供专家技术服务,助力企业整治提升。
(二)集中整治阶段(2月9日至4月10日)。开展执法检查,对粉尘涉爆非法违法、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问题企业依法下达整改、停产整顿指令,该关闭取缔的依法关闭取缔;集中打击消除一批粉尘涉爆重大隐患,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惩处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责任人,集中曝光一批非法违法典型案例。
(三)验收总结阶段(4月11日至4月30日)。对问题企业的隐患整改逐一核查和验收,依法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进行巡查。开展粉尘涉爆企业集中整治工作“回头查”,认真查漏补缺,完善相关制度和监管措施;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全面总结。4月份以后,街道要建立健全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推动企业实行长效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标准,坚持不懈抓实整治。开展涉爆粉尘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历年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的持续深化,各有关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克服松懈思想,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紧密结合当前实际,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准确把握并严格落实整治标准要求,坚决杜绝整治标准把控上出现的不准确或宽松软现象,着眼长效治理,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积极查找并补足工作短板,落实责任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严格执法,全面推进专项整治。加强刚性执法,既要全面推进,又要有所侧重,减少企业检查频次,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切实解决检查多、执法少和执法宽松软的问题。结合年度监督和执法计划,严格执法标准,强化执法手段,完善执法协调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执法格局,坚持客观公正、过罚相当,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拒不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促进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整治工作实效。
(三)统筹兼顾,提升专项整治成效。结合年度相关重点工作任务要求,注重实际,统筹兼顾,加强整合,积极推动可燃爆粉尘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要积极利用新装置、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有效打造涉爆粉尘企业本质安全。要把可燃爆粉尘专项整治攻坚工作与我区经济结构调整、淘汰落后工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打非治违”等工作有机结合,将专项整治攻坚逐步推向深入,不断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和教训,构建长效工作机制。
索引号 | 001008003002066/2023-46144 | ||
组配分类 | 部门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蒲州街道 |
生成日期 | 2023-03-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龙蒲办〔2023〕32号 | 有效性 | 有效 |
近年来,蒲州街道深入推进工贸行业涉爆粉尘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基础工作显著改善,事故防范能力明显提升,涉爆粉尘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是,一些企业思想上认识不到位,除尘系统设置不规范、防火防爆和粉尘清扫措施不落实,部分涉爆粉尘企业排查不到位,工作存在监管盲区等问题仍然存在。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街道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涉爆粉尘事故发生,制定工贸行业涉爆粉尘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6号)和《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督促企业开展涉爆粉尘各类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开展“粉6条”隐患整改“回头看”,推动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现责任网络和监管力量全覆盖;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集中整治一批突出的非法违法企业,依法采取行政罚款、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涉爆粉尘事故发生,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街道“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四)粉尘清理 (五)“粉6条”隐患整改“回头看” 针对前期“百日清零行动”中“粉6条”相关隐患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严防事故隐患反弹。 三、整治措施 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推动企业整改措施落实,确保涉爆粉尘企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 3.对存在违法行为,依据法律法规应当予以处罚的,一律依法予以立案处罚;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粉尘10个工位以下企业,由街道应急管理中心负责检查,督促企业对照标准从严整治,并组织复查验收。4月底前,蒲州街道将进行现场抽查复核。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8日前)。蒲州街道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同时督促企业对照整治标准开展自查自改,对企业自查自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按照企业需求提供专家技术服务,助力企业整治提升。 (二)集中整治阶段(2月9日至4月10日)。开展执法检查,对粉尘涉爆非法违法、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问题企业依法下达整改、停产整顿指令,该关闭取缔的依法关闭取缔;集中打击消除一批粉尘涉爆重大隐患,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惩处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责任人,集中曝光一批非法违法典型案例。 (三)验收总结阶段(4月11日至4月30日)。对问题企业的隐患整改逐一核查和验收,依法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进行巡查。开展粉尘涉爆企业集中整治工作“回头查”,认真查漏补缺,完善相关制度和监管措施;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全面总结。4月份以后,街道要建立健全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推动企业实行长效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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