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0 14:50:49浏览次数: 来源:区民政局 字体:[ ]

各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有效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切实兜住民生底线,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民发〔2018〕23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临时救助办法的通知》(温政发〔2016〕48号)等文件要求,全面规范我区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街道遵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坚持适度救助、及时高效的原则,以解决困难群众面临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的基本生活困难为目标,以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效能为主线,确保有困难的群众都能求助有门、救助及时。坚持托底、高效、衔接的原则,筑牢社会救助体系的最后一道防线,做到应救尽救。

二、救助对象

《温州市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温民救〔2018〕140号)规定的救助对象,因情况特别紧急需立即采取措施的,街道应先行救助,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在临时救助备用金中给予支出。

三、资金保障

区民政局根据各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实际支出使用情况,适时给予补充。

四、保障措施

(一)各街道要进一步健全临时救助“救急难”工作机制,完善浙江省大救助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工作,设立社会救助求助电话热线,规范“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服务窗口。

(二)各街道应加强与社会力量救助的有序衔接,形成协调合作、资源统筹、相互补充、各有侧重的机制,杜绝重复救助、遗漏救助、求助无门的问题。

(三)各街道应建立临时救助台账,对救助对象开展经常性走访,做好临时救助情况公示公布,做到救助对象、救助事由、救助金额三公开,接收群众监督。

(四)临时救助资金要专款专用,严禁克扣、拖延或挪用,对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

龙湾区各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情况

序号

街道

下拨金额(万元)

下拨时间

支出金额(万元)

支出时间

备用金余额

备注

1

永中

1.5

2022.3

0

--

1.5


2

蒲州

1.5

2022.3

0

--

1.5


3

海滨

1.5

2022.3

0

--

1.5


4

永兴

1.5

2022.3

0.5

2022.7

1


5

海城

5

2021.7

0

--

5

原经开财政

6

状元

1.5

2022.3

0

--

1.5


7

瑶溪

1.5

2022.3

0

--

1.5


8

沙城

5

2021.7

0

--

5

原经开财政

9

天河

5

2021.7

0

--

5

原经开财政

10

星海

1

2021.7

0

--

1

原经开财政

合计

25




24.5


关于规范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0 浏览次数: 来源:区民政局 字体:[ ]

各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有效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切实兜住民生底线,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民发〔2018〕23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临时救助办法的通知》(温政发〔2016〕48号)等文件要求,全面规范我区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街道遵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坚持适度救助、及时高效的原则,以解决困难群众面临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的基本生活困难为目标,以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效能为主线,确保有困难的群众都能求助有门、救助及时。坚持托底、高效、衔接的原则,筑牢社会救助体系的最后一道防线,做到应救尽救。

二、救助对象

《温州市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温民救〔2018〕140号)规定的救助对象,因情况特别紧急需立即采取措施的,街道应先行救助,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在临时救助备用金中给予支出。

三、资金保障

区民政局根据各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实际支出使用情况,适时给予补充。

四、保障措施

(一)各街道要进一步健全临时救助“救急难”工作机制,完善浙江省大救助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工作,设立社会救助求助电话热线,规范“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服务窗口。

(二)各街道应加强与社会力量救助的有序衔接,形成协调合作、资源统筹、相互补充、各有侧重的机制,杜绝重复救助、遗漏救助、求助无门的问题。

(三)各街道应建立临时救助台账,对救助对象开展经常性走访,做好临时救助情况公示公布,做到救助对象、救助事由、救助金额三公开,接收群众监督。

(四)临时救助资金要专款专用,严禁克扣、拖延或挪用,对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

龙湾区各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情况

序号

街道

下拨金额(万元)

下拨时间

支出金额(万元)

支出时间

备用金余额

备注

1

永中

1.5

2022.3

0

--

1.5


2

蒲州

1.5

2022.3

0

--

1.5


3

海滨

1.5

2022.3

0

--

1.5


4

永兴

1.5

2022.3

0.5

2022.7

1


5

海城

5

2021.7

0

--

5

原经开财政

6

状元

1.5

2022.3

0

--

1.5


7

瑶溪

1.5

2022.3

0

--

1.5


8

沙城

5

2021.7

0

--

5

原经开财政

9

天河

5

2021.7

0

--

5

原经开财政

10

星海

1

2021.7

0

--

1

原经开财政

合计

25




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