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2009/2023-49072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3-11-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龙普办〔2023〕9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区各普法责任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我省第三个“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第三个“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暨2023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重点宣传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宪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成就。
四、具体安排
(一)开展宪法“六进”活动
1.宪法进机关。聚焦国家工作人员“关键少数”,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宪法宣誓、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宪法法律知识考试等形式,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新时代法治建设新部署新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知识以及与行业系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各普法责任单位)
2.宪法进学校。在全区各中小学积极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学唱《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等活动,将宪法教育融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社团活动、法治副校长主题讲课等,增强学生宪法体验,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宪法法律意识。(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3.宪法进村社。依托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文化礼堂、法治文化阵地等载体,充分发挥农村(社区)法律顾问、“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作用,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各街道)
4.宪法进企业。围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工程”,依托区、街两级企业服务中心、区商协会等,组织辖区各类企业开展具有企业特色、行业特色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宪法法律对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保障规范和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大力宣传个体工商户条例以及依法治企、合规经营、风险防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总工会)
5.宪法进军营。在宪法宣传月期间开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服务等送法进军营活动,增强官兵们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引导官兵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循者、坚定捍卫者,坚定不移推进依法治军。(责任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6.宪法进网络活动。在阅龙湾APP、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以及区内LED大屏发布“12·4”国家宪法日主题海报、以案释法微课以及其他线上宪法宣传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营造浓厚宪法宣传氛围。(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各普法责任单位)
(二)开展宪法主题活动
1.开展“宪”场嘉年华广场普法活动。在吾悦广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场普法嘉年华活动,现场设置宪法机器答题游戏、宪法连连看游戏、宪法欢乐套、宪法打卡点现场“读宪”等互动游戏,搭设宪法法律展板,并组织全区部分普法责任单位联合开展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活动。
2.开展“宪法与公民法治素养”绘画比赛活动。组织开展“宪法与公民法治素养”绘画比赛活动,评选优秀作品,并在“12·4”国家宪法日活动现场和“阅龙湾”APP上进行展播,宣传法治文化创作成果。
3.开展“以案释法”微课展播活动。组织参加温州市第八届“以案释法”微课比赛,筛选优秀作品在“阅龙湾”APP进行展播、宣传。
4.开展新业态群体“宪”在出发普法活动。在状元街道罗西社区新业态驿站针对快递员、外卖小哥等新业态群体人员开展“宪”在出发普法宣传活动。
5.开展网络法律知识考试。由区委组织部、区普法办牵头,举办以宪法为主题的2023年度全区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
五、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开展宪法宣传月的重要意义,把开展“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作为国家机关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作为推动落实本地本部门“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因地制宜,精心策划活动,认真组织实施。
(二)突出重点,增强实效。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主题,牢牢抓住本部门本领域普法对象的特点与需求,多措并举开展“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系列活动,确保重点突出,形式多样,效果显著。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牢牢把握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把新闻宣传工作贯穿于“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的各环节和全过程,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典型报道,为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请各单位及时报送活动开展动态信息,并于12月25日前将活动信息(文字+图片)、总结情况通过浙政钉报区司法局-普治科-管浩琳,联系方式:86968577。
温州市龙湾区普法办公室
2023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市龙湾区普法办公室 2023年11月30日印发
索引号 | 001008003002009/2023-49072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3-11-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龙普办〔2023〕9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区各普法责任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我省第三个“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第三个“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暨2023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重点宣传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宪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成就。 四、具体安排 (一)开展宪法“六进”活动 1.宪法进机关。聚焦国家工作人员“关键少数”,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宪法宣誓、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宪法法律知识考试等形式,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新时代法治建设新部署新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知识以及与行业系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各普法责任单位) 2.宪法进学校。在全区各中小学积极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学唱《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等活动,将宪法教育融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社团活动、法治副校长主题讲课等,增强学生宪法体验,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宪法法律意识。(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3.宪法进村社。依托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文化礼堂、法治文化阵地等载体,充分发挥农村(社区)法律顾问、“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作用,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各街道) 4.宪法进企业。围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工程”,依托区、街两级企业服务中心、区商协会等,组织辖区各类企业开展具有企业特色、行业特色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宪法法律对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保障规范和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大力宣传个体工商户条例以及依法治企、合规经营、风险防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总工会) 5.宪法进军营。在宪法宣传月期间开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服务等送法进军营活动,增强官兵们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引导官兵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循者、坚定捍卫者,坚定不移推进依法治军。(责任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6.宪法进网络活动。在阅龙湾APP、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以及区内LED大屏发布“12·4”国家宪法日主题海报、以案释法微课以及其他线上宪法宣传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营造浓厚宪法宣传氛围。(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各普法责任单位) (二)开展宪法主题活动 1.开展“宪”场嘉年华广场普法活动。在吾悦广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场普法嘉年华活动,现场设置宪法机器答题游戏、宪法连连看游戏、宪法欢乐套、宪法打卡点现场“读宪”等互动游戏,搭设宪法法律展板,并组织全区部分普法责任单位联合开展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活动。 2.开展“宪法与公民法治素养”绘画比赛活动。组织开展“宪法与公民法治素养”绘画比赛活动,评选优秀作品,并在“12·4”国家宪法日活动现场和“阅龙湾”APP上进行展播,宣传法治文化创作成果。 3.开展“以案释法”微课展播活动。组织参加温州市第八届“以案释法”微课比赛,筛选优秀作品在“阅龙湾”APP进行展播、宣传。 4.开展新业态群体“宪”在出发普法活动。在状元街道罗西社区新业态驿站针对快递员、外卖小哥等新业态群体人员开展“宪”在出发普法宣传活动。 5.开展网络法律知识考试。由区委组织部、区普法办牵头,举办以宪法为主题的2023年度全区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 五、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开展宪法宣传月的重要意义,把开展“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作为国家机关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作为推动落实本地本部门“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因地制宜,精心策划活动,认真组织实施。 (二)突出重点,增强实效。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主题,牢牢抓住本部门本领域普法对象的特点与需求,多措并举开展“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系列活动,确保重点突出,形式多样,效果显著。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牢牢把握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把新闻宣传工作贯穿于“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的各环节和全过程,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典型报道,为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请各单位及时报送活动开展动态信息,并于12月25日前将活动信息(文字+图片)、总结情况通过浙政钉报区司法局-普治科-管浩琳,联系方式:86968577。 温州市龙湾区普法办公室 2023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市龙湾区普法办公室 2023年11月30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