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2004/2023-49403 | ||
组配分类 | 民办教育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3-12-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
为切实推行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实行备案制,现将《温州市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各民办学校应当在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之日起10日内备案,每年5月份、6月份集中备案,所有备案材料按顺序拍照制作成一个PDF文件发钉钉王健斌,纸质材料统一提交到龙湾区教育局民办教育科1015室,联系人:王健斌 联系电话:86359957。
应当提交如下材料:
(一)经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温州市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表》(附件1);
(二)招生简章和广告的纸质样稿(需加盖学校公章)和电子稿;
(三)当年核定的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公章);
(四)发改和教育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复印件(营利性民办学校不需提供);
(五)申请备案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内容涉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需出示有关部门对该合作办学项目的批准文件和复印件;
(六)申请备案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内容涉及获得各种荣誉、奖项及其他有特定指向内容的,需提交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
(七)备案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不符合要求的,民办学校整改后应重新办理备案;
超期限未备案或备案不符要求未整改纳入民办学校年检等考核;
存在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等相关违法行为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广告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学校作出行政处罚。
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
2023年5月8日
索引号 | 001008003002004/2023-49403 | ||
组配分类 | 民办教育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3-12-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 为切实推行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实行备案制,现将《温州市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各民办学校应当在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之日起10日内备案,每年5月份、6月份集中备案,所有备案材料按顺序拍照制作成一个PDF文件发钉钉王健斌,纸质材料统一提交到龙湾区教育局民办教育科1015室,联系人:王健斌 联系电话:86359957。 应当提交如下材料: (一)经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温州市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表》(附件1); (二)招生简章和广告的纸质样稿(需加盖学校公章)和电子稿; (三)当年核定的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公章); (四)发改和教育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复印件(营利性民办学校不需提供); (五)申请备案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内容涉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需出示有关部门对该合作办学项目的批准文件和复印件; (六)申请备案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内容涉及获得各种荣誉、奖项及其他有特定指向内容的,需提交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 (七)备案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不符合要求的,民办学校整改后应重新办理备案;
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 2023年5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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