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2001/2023-48775
组配分类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11-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龙政发〔2023〕26号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CLWD00-2023-0007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龙湾区海城、沙城、天河、星海街道 人力客运三轮车回收淘汰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11-15 17:33:44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字体:[ ]

为推进文明城市建设,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开展我区海城、沙城、天河、星海等四街道(以下简称龙湾区南部四街道)人力客运三轮车回收淘汰工作通告如下:

一、回收淘汰区域

海城街道、沙城街道、天河街道、星海街道行政区域。

二、回收时间

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鼓励龙湾区南部四街道区域,由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核发牌照的载客人力客运三轮车以自愿回收形式予以一次性回收淘汰,并给予每车3万元经济补助及800元车价款补助;2023年12月20日17时前主动交车并办理注销手续的,可享受5000元的交车奖励,逾期不予奖励。

三、回收地点

请有牌人力客运三轮车车主携带车辆、车牌、行驶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农商银行账户等材料,到车辆原始登记营运范围所属街道车辆集中回收点(沙城街道集中回收点:沙城街道办事处(沧宁东路1号)东侧停车场;天河街道集中回收点:天河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胜泉东路88号);海城街道集中回收点:海城街道广新东路1号宝德来地块(邱宅显应观对面))进行核验交车、签订回收协议、办理注销手续。

本通告自2023年12月11日起开始施行。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9日


沙城街道咨询电话:0577-86838568

天河街道咨询电话:0577-56679775

海城街道咨询电话:0577-56576731

星海街道咨询电话:0577-85851331

区整治办咨询电话:0577-86968935

附件下载: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龙湾区海城、沙城、天河、星海街道 人力客运三轮车回收淘汰工作的通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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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龙湾区海城、沙城、天河、星海街道 人力客运三轮车回收淘汰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11-15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字体:[ ]

为推进文明城市建设,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开展我区海城、沙城、天河、星海等四街道(以下简称龙湾区南部四街道)人力客运三轮车回收淘汰工作通告如下:

一、回收淘汰区域

海城街道、沙城街道、天河街道、星海街道行政区域。

二、回收时间

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鼓励龙湾区南部四街道区域,由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核发牌照的载客人力客运三轮车以自愿回收形式予以一次性回收淘汰,并给予每车3万元经济补助及800元车价款补助;2023年12月20日17时前主动交车并办理注销手续的,可享受5000元的交车奖励,逾期不予奖励。

三、回收地点

请有牌人力客运三轮车车主携带车辆、车牌、行驶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农商银行账户等材料,到车辆原始登记营运范围所属街道车辆集中回收点(沙城街道集中回收点:沙城街道办事处(沧宁东路1号)东侧停车场;天河街道集中回收点:天河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胜泉东路88号);海城街道集中回收点:海城街道广新东路1号宝德来地块(邱宅显应观对面))进行核验交车、签订回收协议、办理注销手续。

本通告自2023年12月11日起开始施行。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9日


沙城街道咨询电话:0577-86838568

天河街道咨询电话:0577-56679775

海城街道咨询电话:0577-56576731

星海街道咨询电话:0577-85851331

区整治办咨询电话:0577-86968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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