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奖励资金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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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温龙政发〔2021〕21号)、《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度温州市植保植检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温植土〔2023〕01号)、《关于印发<龙湾区“区级示范性植保服务组织”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温龙农〔2021〕1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各街道申报核实情况,现将我区2023年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奖励资金(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7日至11月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77-89622241。 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 2023年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奖补资金清单
注:根据《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温龙政发〔2021〕21号)文件,对为农户提供病虫害统防统治年服务面积500亩(含)以上的服务组织,予以奖励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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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温龙政发〔2021〕21号)、《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度温州市植保植检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温植土〔2023〕01号)、《关于印发<龙湾区“区级示范性植保服务组织”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温龙农〔2021〕1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各街道申报核实情况,现将我区2023年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奖励资金(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7日至11月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77-89622241。 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 2023年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奖补资金清单
注:根据《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温龙政发〔2021〕21号)文件,对为农户提供病虫害统防统治年服务面积500亩(含)以上的服务组织,予以奖励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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