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2014/2022-43198 | ||
组配分类 | 2022年度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2-03-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2年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2年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部门部门预算表
(一)2022年区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2年区级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2年区级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2年区级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2年区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2年区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2年区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2年区级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2年区级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2年区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2年区级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办字〔2019〕30号),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区统筹城乡发展和主管全区农村和农业、林业经济发展的综合部门。
1. 具体承担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和水利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相关政策;
2. 统筹推动发展全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
3. 负责高效生态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 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各农业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
5. 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6. 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7. 负责农业、渔业、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8. 负责农业农村和水利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9.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10. 负责农业和水资源管理;
11. 负责农业和水利防灾减灾、动植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治工作;
12. 负责农业和水利投资管理;
13. 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推动农业、水利科技发展和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体系建设;
14. 拟订扶贫开发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督促扶贫开发工作;
15. 承办区委、区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包括: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本级预算,无二级单位预算。以及下属事业单位12个,分别是:温州市龙湾区种植业服务中心,温州市龙湾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温州市龙湾区水利运行服务中心,温州市龙湾区畜牧管理中心,温州市龙湾区水政监察大队,温州市龙湾区农村经济服务中心,温州市龙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中心,温州市龙湾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温州市龙湾区水利建设事务中心,温州市龙湾区渔业渔港服务中心,温州市龙湾区农田土地服务中心,温州市龙湾区水保水资源服务中心。
二、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城乡社区支出。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12053.76万元。
(二)关于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收入预算12053.7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26.52万元,增长2.71%,主要是省级现代农业园区、“肥药两制”试点等农业产业项目实施。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019.32万元,占99.7%;政府性基金收入34.44万元,占0.3%。
(三)关于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支出预算12053.7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26.52万元,增长2.71%,主要是省级现代农业园区、“肥药两制”试点等农业产业项目实施。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城乡社区支出34.44万元,农林水支出12019.3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154.05万元,占17.9%;日常公用支出230.48万元,占1.9%;项目支出9669.23万元,占80.2%。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053.7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2019.32万元,政府性基金34.44万元。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12019.32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4.44万元。
(五)关于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019.3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061.60万元,增长下降51.0%,主要是省级现代农业园区、“肥药两制”试点等农业产业项目实施。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农林水支出12019.32万元,占100.0%。
3.一般公共预算2022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1739.7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及日常运转方面的支出。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机关服务(项)12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的物业管理、党建宣传及办公管理方面的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644.7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系统运行等方面的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21.50万元,主要用于动物防疫等补助。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66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经费。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298.62万元,主要用于政策性农业保险、动物无害化处理等。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508.93万元,主要用于粮食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补贴等。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6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三资”管理,土地确权及仲裁,宅基地管理等工作方面的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2370万元,主要用于“肥药两制”改革,现代农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项目补助,农业项目审价及专家评审费用。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435万元,主要用于美丽田园建设,美丽乡村(庭院)创建,农指员工作,未来乡村建设等费用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渔业发展(项)655.87万元,主要用于渔业发展及渔港建设等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561.9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总规模1000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及其他工程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403.2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扶持村集体经济等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1260万元,主要用于龙湾区河道清淤及河道清障打卡和龙湾区永中街道中横河活水畅流工程等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411.91万元,主要用于水利日常运行与管理等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56万元,主要用于龙湾区水域保护规划修编余款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160万元,主要用于水资源、水保、水政等工作经费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146.36万元,主要用于水旱灾害防御等经费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安全监督(项)16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与安全生产审查及质量监测等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76.5万元,主要用于审批(规划)事项技术评审及技术服务项目等其他水利支出。
(六)关于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84.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54.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30.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2022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34.4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了2194.94万元,下降98.5%,主要是政府投资计划经建类的项目预算未列入年初拨款计划。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类)支出34.44万元,占10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34.44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和水利设施等建设。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6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1.07万元,增长240.4%,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省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6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40.7%。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公务活动支出等,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实际执行数为0.48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63.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农、渔、水执法部门监督检查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按照2.5万元/辆标准,共计6辆公务车安排预算15万元,2021年实际执行数为4.128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本级、以及下属温州市龙湾区种植业服务中心,温州市龙湾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温州市龙湾区水利运行服务中心,温州市龙湾区畜牧管理中心,温州市龙湾区水政监察大队,温州市龙湾区农村经济服务中心,温州市龙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中心,温州市龙湾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温州市龙湾区水利建设事务中心,温州市龙湾区渔业渔港服务中心,温州市龙湾区农田土地服务中心,温州市龙湾区水保水资源服务中心等12家事业(参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0.4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5.43万元,增长31.7%,主要是2022年人数有所增加;预算一体化系统中预算编报时通讯补贴预算金额填报有误,应填报月金额,实际错填为年度金额。
2.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39.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渔政船)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29.5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6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634.79万元,一级项目2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机关服务(项):指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指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苗(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指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法制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指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指反映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指反映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土地承包管理、宅基地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指反映用于促进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国内外大型农产品展示、交易、产销衔接、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指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渔业发展(项):指反映用于海洋牧场、现代渔业装备设施、渔业基础公共设施、渔业绿色循环发展、渔业资源调查养护和国际履约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指反映用于农田建设和田间水利相关工程建设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改造更新、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指反映水利规划、勘测、设计、科研及相关管理办法编制、资料整编、设备购置等基础性前期工作的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订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指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3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安全监督(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监督和水利建设项目稽查业务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3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 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索引号 | 001008003002014/2022-43198 | ||
组配分类 | 2022年度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2-03-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2年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关于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2年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部门部门预算表 (一)2022年区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2年区级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2年区级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2年区级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2年区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2年区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2年区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2年区级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2年区级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2年区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2年区级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办字〔2019〕30号),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区统筹城乡发展和主管全区农村和农业、林业经济发展的综合部门。 1. 具体承担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和水利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相关政策; 2. 统筹推动发展全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 3. 负责高效生态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 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各农业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 5. 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6. 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7. 负责农业、渔业、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8. 负责农业农村和水利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9.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10. 负责农业和水资源管理; 11. 负责农业和水利防灾减灾、动植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治工作; 12. 负责农业和水利投资管理; 13. 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推动农业、水利科技发展和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体系建设; 14. 拟订扶贫开发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督促扶贫开发工作; 15. 承办区委、区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包括: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本级预算,无二级单位预算。以及下属事业单位12个,分别是:温州市龙湾区种植业服务中心,温州市龙湾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温州市龙湾区水利运行服务中心,温州市龙湾区畜牧管理中心,温州市龙湾区水政监察大队,温州市龙湾区农村经济服务中心,温州市龙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中心,温州市龙湾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温州市龙湾区水利建设事务中心,温州市龙湾区渔业渔港服务中心,温州市龙湾区农田土地服务中心,温州市龙湾区水保水资源服务中心。 二、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城乡社区支出。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12053.76万元。 (二)关于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收入预算12053.7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26.52万元,增长2.71%,主要是省级现代农业园区、“肥药两制”试点等农业产业项目实施。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019.32万元,占99.7%;政府性基金收入34.44万元,占0.3%。 (三)关于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城乡社区支出34.44万元,农林水支出12019.3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154.05万元,占17.9%;日常公用支出230.48万元,占1.9%;项目支出9669.23万元,占80.2%。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053.7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2019.32万元,政府性基金34.44万元。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12019.32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4.44万元。 (五)关于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019.3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061.60万元,增长下降51.0%,主要是省级现代农业园区、“肥药两制”试点等农业产业项目实施。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农林水支出12019.32万元,占100.0%。 3.一般公共预算2022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1739.7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及日常运转方面的支出。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机关服务(项)12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的物业管理、党建宣传及办公管理方面的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644.7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系统运行等方面的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21.50万元,主要用于动物防疫等补助。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66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经费。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298.62万元,主要用于政策性农业保险、动物无害化处理等。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508.93万元,主要用于粮食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补贴等。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6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三资”管理,土地确权及仲裁,宅基地管理等工作方面的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2370万元,主要用于“肥药两制”改革,现代农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项目补助,农业项目审价及专家评审费用。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435万元,主要用于美丽田园建设,美丽乡村(庭院)创建,农指员工作,未来乡村建设等费用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渔业发展(项)655.87万元,主要用于渔业发展及渔港建设等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561.9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总规模1000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及其他工程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403.2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扶持村集体经济等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1260万元,主要用于龙湾区河道清淤及河道清障打卡和龙湾区永中街道中横河活水畅流工程等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411.91万元,主要用于水利日常运行与管理等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56万元,主要用于龙湾区水域保护规划修编余款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160万元,主要用于水资源、水保、水政等工作经费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146.36万元,主要用于水旱灾害防御等经费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安全监督(项)16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与安全生产审查及质量监测等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76.5万元,主要用于审批(规划)事项技术评审及技术服务项目等其他水利支出。 (六)关于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84.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54.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30.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2022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34.4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了2194.94万元,下降98.5%,主要是政府投资计划经建类的项目预算未列入年初拨款计划。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类)支出34.44万元,占10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34.44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和水利设施等建设。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6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1.07万元,增长240.4%,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省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6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40.7%。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公务活动支出等,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实际执行数为0.48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63.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农、渔、水执法部门监督检查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按照2.5万元/辆标准,共计6辆公务车安排预算15万元,2021年实际执行数为4.128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本级、以及下属温州市龙湾区种植业服务中心,温州市龙湾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温州市龙湾区水利运行服务中心,温州市龙湾区畜牧管理中心,温州市龙湾区水政监察大队,温州市龙湾区农村经济服务中心,温州市龙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中心,温州市龙湾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温州市龙湾区水利建设事务中心,温州市龙湾区渔业渔港服务中心,温州市龙湾区农田土地服务中心,温州市龙湾区水保水资源服务中心等12家事业(参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0.4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5.43万元,增长31.7%,主要是2022年人数有所增加;预算一体化系统中预算编报时通讯补贴预算金额填报有误,应填报月金额,实际错填为年度金额。 2.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39.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渔政船)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29.5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6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634.79万元,一级项目2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机关服务(项):指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指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苗(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指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法制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指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指反映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指反映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土地承包管理、宅基地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指反映用于促进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国内外大型农产品展示、交易、产销衔接、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指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渔业发展(项):指反映用于海洋牧场、现代渔业装备设施、渔业基础公共设施、渔业绿色循环发展、渔业资源调查养护和国际履约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指反映用于农田建设和田间水利相关工程建设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改造更新、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指反映水利规划、勘测、设计、科研及相关管理办法编制、资料整编、设备购置等基础性前期工作的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订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指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3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安全监督(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监督和水利建设项目稽查业务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3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 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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