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龙湾区强村公司组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22 12:20:38浏览次数: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字体:[ ]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现将《龙湾区强村公司组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龙湾区发展村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16日



龙湾区强村公司组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高质量推进村集体经济提质增效、扩容增收,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现“两增”,增强基层组织经济基础保障,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根据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决定组建区级强村公司,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加农民共同富裕为目标,通过整合公共资源,承接公共财政投入项目,激活农村资源要素,推动城乡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村级集体经济“造血”能力,为建设“一区五城”,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龙湾样板提供基础保证。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对强村公司的全面领导,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工作原则,加大对强村公司的政策倾斜,统筹公共资源、项目、资金等纳入强村公司的运行范围,保障公司正常运转。

(二)坚持统筹谋划。强化在全区域范围内系统谋划和统筹管理,利用未来乡村建设、新业态发展等载体,通过有机整合,采取合作联营、入股投资、劳务承包、服务等多形式的公司运作模式,推动公司良性发展。

(三)坚持长效管理。采取市场化运营方式,注重短期增收和长远发展相结合,着力培育发展公司稳定收入项目,增强公司造血功能,建立健全公司长效运营管理机制。

三、总体架构

龙湾区强村公司由国有企业、龙湾农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若干经济相对薄弱村社共同出资组成。

四、组建方案

(一)公司定位。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承接政府性项目,开展市场化经营活动,提供生产性服务、专业化服务、劳务承包方式,形成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运行高效的经营管理模式。

(二)机构设置。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目标,拟设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在实际运营中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设置乡村振兴、旅游文化、工程建设等相应子公司板块。计划内设办公室、项目管理部、财务部、项目开发部、广告策划部、乡村建设项目部等。

(三)注册资本。暂定注册资本2000万,原则上经济相对薄弱村社各出资50万元,其余由国有企业、龙湾农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补充出资,财政扶贫资金视情况注入。完成年度区定消薄任务的入股经济相对薄弱村社,区发展村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优先给予5-10万元/年的消薄奖励,经费从财政预算支出。以村集体资产向龙湾农商行抵押获取贷款用于强村公司的,3 年内执行较同类别平均贷款利率下浮 8-10%的优惠利率,鼓励执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四)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含网上销售)农副产品(生产、加工限分支机构);销售化肥;销售、维修农机具;对农业、渔业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咨询服务;农业信息咨询服务(不含互联网信息咨询服务);对农业休闲观光项目策划、开发;草坪、盆景的培育、销售;对工业、农业、服务业、旅游业、房地产、开采业、乡村建设项目、市场开发的投资;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土石方工程的承包;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国有物业管理服务;图文广告;培训项目;活动策划。(以上涉及资质的凭资质经营)

五、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公司筹建

1.筹建机构:6月前组建强村公司筹建专班指导协调筹建工作,抽调专人具体负责筹建、注册等工作,由区农业农村局总牵头;成立强村公司核心协调小组,负责公司运营协调和指导工作。

2.公司组建:6月底前拟订公司章程,确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等法人治理结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工商登记,完成强村公司挂牌。日常经营管理由龙湾农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由农业农村局派遣事业干部为公司法人代表,通过抽调龙湾农商银行工作人员具体运营。其他股东不参与经营决策。

(二)第二阶段:实体运营

1.人员管理。在组建公司初期,从部门、国有企业、街道、村社中选派个别有经验、有能力的同志,抽调“三资”代理中心财务人员至强村公司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根据业务开展范围需要,积极引进本地相关人才进入公司,逐步过渡到职业经理人运营。公司编制原则上控制在10人内,除法人代表、董事长、监事外,其他人员由董事会向社会招聘方式落实。

2.资源整合。在政策允许情况下,由区政府优先委托公司负责实施有关政府性项目,对政府引导建设的稳健项目优先由强村公司入股参与。对强村公司投资的项目,相关部门要简化审批程序,优惠税收,并积极争取上级奖补资金。龙湾农商行支持“强村贷”,对村集体投资或参与投资强村公司项目的,在贷款额度和利率予以保障和优惠,其中入股的经济相对薄弱村社贷款投资强村公司项目的,贷款利息按年利率5.4%计算。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政府性、临时性存款可优先考虑在龙湾农商行设置账户。

3.财务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推动公司资源优化配置。制定有效监督管理机制,建立权责明确的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

4.资金运作。公司可利用闲置资金(含股本金)以出借、项目投资等方式对外进行投资。也可以向本区域内村集体借款,也可以联合区域内有经济实力的村集体成立子公司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基金公司,合作投资项目或者投放国有公司融资平台。

5.分红分配。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分红方案由股东会决议确定。入股村集体根据出资资金到位情况分取红利,国有企业和龙湾农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提取部分后,余下红利实行再分配,根据入股村集体当年消薄任务,视情况向入股村集体分配,其他利润留存公司。

6.进退机制。除本公司分红外,其经营性收入已连续三年在100万元以上或经济情况明显好转的村集体股东,可书面向董事会申请退出,按公司章程规定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股东可以向本辖区内其他经济相对薄弱村转让股权(自筹资金实缴)以实现退出,财政直补资金不转让,自动让渡给下一个入股的经济相对薄弱村。根据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及需要,拟引入新股东,应优先本辖区内经济相对薄弱和资源匮乏的村集体,或对本公司的发展能有所帮助的企业,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或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7.运行评估。公司运行情况实行年审计,一年一小结,两年一评估。年度小结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每年2月,运营单位向区农业农村局提交上年度小结报告,报区强村公司工作协调小组审议。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保障。区成立组建强村公司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组织部长任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区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与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办公,负责综合协调。

2.加强多方合力。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统一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梳理排摸本单位辖区范围内相关资源可供强村公司承接的项目,在项目承接、招投标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全方位保障强村公司组建、运营工作,不断丰富公司业务范围。

3.加强政策扶持。加大土地、财政、金融、税收和产业扶持保障政策,优先落实村级二三产留用地政策,探索未结算的节余土地指标有偿调剂收益资金形式入股强村公司;鼓励金融机构对强村公司发展的各类项目,给予信贷优先支持,简化贷款手续并实行基准利率;加强税收支持,免征因资产产权变更登记涉及的契税,免征签订产权转移书据涉及的印花税,免收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变更、过户登记涉及的登记费和工本费。在产业方面,各部门要优先考虑强村公司承接项目,按就高原则给予奖补。在政策落地过程中,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按“特事特办”、“一事一议”办法商定。





关于印发《龙湾区强村公司组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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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现将《龙湾区强村公司组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龙湾区发展村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16日



龙湾区强村公司组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高质量推进村集体经济提质增效、扩容增收,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现“两增”,增强基层组织经济基础保障,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根据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决定组建区级强村公司,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加农民共同富裕为目标,通过整合公共资源,承接公共财政投入项目,激活农村资源要素,推动城乡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村级集体经济“造血”能力,为建设“一区五城”,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龙湾样板提供基础保证。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对强村公司的全面领导,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工作原则,加大对强村公司的政策倾斜,统筹公共资源、项目、资金等纳入强村公司的运行范围,保障公司正常运转。

(二)坚持统筹谋划。强化在全区域范围内系统谋划和统筹管理,利用未来乡村建设、新业态发展等载体,通过有机整合,采取合作联营、入股投资、劳务承包、服务等多形式的公司运作模式,推动公司良性发展。

(三)坚持长效管理。采取市场化运营方式,注重短期增收和长远发展相结合,着力培育发展公司稳定收入项目,增强公司造血功能,建立健全公司长效运营管理机制。

三、总体架构

龙湾区强村公司由国有企业、龙湾农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若干经济相对薄弱村社共同出资组成。

四、组建方案

(一)公司定位。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承接政府性项目,开展市场化经营活动,提供生产性服务、专业化服务、劳务承包方式,形成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运行高效的经营管理模式。

(二)机构设置。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目标,拟设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在实际运营中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设置乡村振兴、旅游文化、工程建设等相应子公司板块。计划内设办公室、项目管理部、财务部、项目开发部、广告策划部、乡村建设项目部等。

(三)注册资本。暂定注册资本2000万,原则上经济相对薄弱村社各出资50万元,其余由国有企业、龙湾农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补充出资,财政扶贫资金视情况注入。完成年度区定消薄任务的入股经济相对薄弱村社,区发展村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优先给予5-10万元/年的消薄奖励,经费从财政预算支出。以村集体资产向龙湾农商行抵押获取贷款用于强村公司的,3 年内执行较同类别平均贷款利率下浮 8-10%的优惠利率,鼓励执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四)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含网上销售)农副产品(生产、加工限分支机构);销售化肥;销售、维修农机具;对农业、渔业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咨询服务;农业信息咨询服务(不含互联网信息咨询服务);对农业休闲观光项目策划、开发;草坪、盆景的培育、销售;对工业、农业、服务业、旅游业、房地产、开采业、乡村建设项目、市场开发的投资;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土石方工程的承包;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国有物业管理服务;图文广告;培训项目;活动策划。(以上涉及资质的凭资质经营)

五、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公司筹建

1.筹建机构:6月前组建强村公司筹建专班指导协调筹建工作,抽调专人具体负责筹建、注册等工作,由区农业农村局总牵头;成立强村公司核心协调小组,负责公司运营协调和指导工作。

2.公司组建:6月底前拟订公司章程,确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等法人治理结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工商登记,完成强村公司挂牌。日常经营管理由龙湾农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由农业农村局派遣事业干部为公司法人代表,通过抽调龙湾农商银行工作人员具体运营。其他股东不参与经营决策。

(二)第二阶段:实体运营

1.人员管理。在组建公司初期,从部门、国有企业、街道、村社中选派个别有经验、有能力的同志,抽调“三资”代理中心财务人员至强村公司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根据业务开展范围需要,积极引进本地相关人才进入公司,逐步过渡到职业经理人运营。公司编制原则上控制在10人内,除法人代表、董事长、监事外,其他人员由董事会向社会招聘方式落实。

2.资源整合。在政策允许情况下,由区政府优先委托公司负责实施有关政府性项目,对政府引导建设的稳健项目优先由强村公司入股参与。对强村公司投资的项目,相关部门要简化审批程序,优惠税收,并积极争取上级奖补资金。龙湾农商行支持“强村贷”,对村集体投资或参与投资强村公司项目的,在贷款额度和利率予以保障和优惠,其中入股的经济相对薄弱村社贷款投资强村公司项目的,贷款利息按年利率5.4%计算。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政府性、临时性存款可优先考虑在龙湾农商行设置账户。

3.财务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推动公司资源优化配置。制定有效监督管理机制,建立权责明确的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

4.资金运作。公司可利用闲置资金(含股本金)以出借、项目投资等方式对外进行投资。也可以向本区域内村集体借款,也可以联合区域内有经济实力的村集体成立子公司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基金公司,合作投资项目或者投放国有公司融资平台。

5.分红分配。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分红方案由股东会决议确定。入股村集体根据出资资金到位情况分取红利,国有企业和龙湾农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提取部分后,余下红利实行再分配,根据入股村集体当年消薄任务,视情况向入股村集体分配,其他利润留存公司。

6.进退机制。除本公司分红外,其经营性收入已连续三年在100万元以上或经济情况明显好转的村集体股东,可书面向董事会申请退出,按公司章程规定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股东可以向本辖区内其他经济相对薄弱村转让股权(自筹资金实缴)以实现退出,财政直补资金不转让,自动让渡给下一个入股的经济相对薄弱村。根据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及需要,拟引入新股东,应优先本辖区内经济相对薄弱和资源匮乏的村集体,或对本公司的发展能有所帮助的企业,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或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7.运行评估。公司运行情况实行年审计,一年一小结,两年一评估。年度小结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每年2月,运营单位向区农业农村局提交上年度小结报告,报区强村公司工作协调小组审议。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保障。区成立组建强村公司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组织部长任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区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与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办公,负责综合协调。

2.加强多方合力。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统一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梳理排摸本单位辖区范围内相关资源可供强村公司承接的项目,在项目承接、招投标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全方位保障强村公司组建、运营工作,不断丰富公司业务范围。

3.加强政策扶持。加大土地、财政、金融、税收和产业扶持保障政策,优先落实村级二三产留用地政策,探索未结算的节余土地指标有偿调剂收益资金形式入股强村公司;鼓励金融机构对强村公司发展的各类项目,给予信贷优先支持,简化贷款手续并实行基准利率;加强税收支持,免征因资产产权变更登记涉及的契税,免征签订产权转移书据涉及的印花税,免收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变更、过户登记涉及的登记费和工本费。在产业方面,各部门要优先考虑强村公司承接项目,按就高原则给予奖补。在政策落地过程中,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按“特事特办”、“一事一议”办法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