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龙湾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班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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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为推进我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的发展,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龙湾区“万名工匠培育工程”行动计划﹥的通知》(温龙委人办发〔2021〕12号)和《关于印发﹤温州市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温人社发〔2020〕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决定举办龙湾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积极搭建公共培训平台;依托市场化培训专业机构、高等院校,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进行职业技能基础知识、实际操作培训为重点的针对性、实效性强的培训实践活动,形成培训机构、从业人员联动的培训模式。 二、培训对象 龙湾区村社干部、农民、三资管理人员、农业企业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旅行业人员、农村电商、拟创业的大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及工商个体户等。(男:60 周岁以下;女:50 周岁以下) 三、培训要求 (一)培训课程安排 1、摄影技能培训(75人)
2、农村职业带头人(75人)
3、电商操作(70人)
(二)培训机构条件:由在龙湾区注册或备案的职业技能培训资质机构承担,培训结束后能为学员建立详细档案,并提供后续跟踪服务能力。 (三)培训组织和补贴申领:该培训活动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由培训机构以社会公开形式免费招收学员,按照规范化要求和程序完成培训任务(录入平台→政审→体检→培训 →考核→发证)。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机构将考核合格发证名单信息录入“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平台”,并提交相关信息材料,按完成培训的合格人数申请项目制培训经费补贴。 (四)培训经费支出: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后,根据政策文件,要求区人力社保局拨付资金至其单位账户,再由区农业农村局将培训补贴转拨给项目制培训机构。对符合要求的培训经费,在人社部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 (五)机构申报要求:培训机构于开班5日前持有关材料到区人力社保局就业创业与人才开发科(联系人:孙维86966771)申报登记。申报材料包括: 申请者培训资质证明、人力社保局备案记录、培训计划与课程内容等。 (四)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采取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集中面授与实践活动(互动讲授、案例分析、现场问答、小组讨论、户外拓展等)、统一从业资格考试相结合,考试合格学员由培训机构发放结业合格证书。 (五)培训时间和地点 1、时间: 第一期 10月11--14日 第二期 10月18--21日 第三期 10月25--28日 2、地点:龙湾区图书馆:(温州市龙湾区龙康路89号) (六)培训有关事项 请各街道根据名额分配表(附件1)做好学员报名工作,并于10月9日前将参训人员汇总表(附件2)通过浙政钉发送给区农业农村局王军。
附件1:龙湾区农村职业技能培训报名表 附件2:各街道名额分配 附件3:报名汇总表
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 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8日
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年9月28日印发
附件1 龙湾区农村职业技能培训报名表
本人对所填内容和所交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填表人(签字):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表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清楚; 2.照片要求:免冠2寸黑白或者彩色证件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 附件2
各街道名额分配
附件3 龙湾区农村职业技能培训报名汇总表 街道 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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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为推进我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的发展,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龙湾区“万名工匠培育工程”行动计划﹥的通知》(温龙委人办发〔2021〕12号)和《关于印发﹤温州市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温人社发〔2020〕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决定举办龙湾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积极搭建公共培训平台;依托市场化培训专业机构、高等院校,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进行职业技能基础知识、实际操作培训为重点的针对性、实效性强的培训实践活动,形成培训机构、从业人员联动的培训模式。 二、培训对象 龙湾区村社干部、农民、三资管理人员、农业企业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旅行业人员、农村电商、拟创业的大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及工商个体户等。(男:60 周岁以下;女:50 周岁以下) 三、培训要求 (一)培训课程安排 1、摄影技能培训(75人)
2、农村职业带头人(75人)
3、电商操作(70人)
(二)培训机构条件:由在龙湾区注册或备案的职业技能培训资质机构承担,培训结束后能为学员建立详细档案,并提供后续跟踪服务能力。 (三)培训组织和补贴申领:该培训活动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由培训机构以社会公开形式免费招收学员,按照规范化要求和程序完成培训任务(录入平台→政审→体检→培训 →考核→发证)。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机构将考核合格发证名单信息录入“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平台”,并提交相关信息材料,按完成培训的合格人数申请项目制培训经费补贴。 (四)培训经费支出: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后,根据政策文件,要求区人力社保局拨付资金至其单位账户,再由区农业农村局将培训补贴转拨给项目制培训机构。对符合要求的培训经费,在人社部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 (五)机构申报要求:培训机构于开班5日前持有关材料到区人力社保局就业创业与人才开发科(联系人:孙维86966771)申报登记。申报材料包括: 申请者培训资质证明、人力社保局备案记录、培训计划与课程内容等。 (四)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采取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集中面授与实践活动(互动讲授、案例分析、现场问答、小组讨论、户外拓展等)、统一从业资格考试相结合,考试合格学员由培训机构发放结业合格证书。 (五)培训时间和地点 1、时间: 第一期 10月11--14日 第二期 10月18--21日 第三期 10月25--28日 2、地点:龙湾区图书馆:(温州市龙湾区龙康路89号) (六)培训有关事项 请各街道根据名额分配表(附件1)做好学员报名工作,并于10月9日前将参训人员汇总表(附件2)通过浙政钉发送给区农业农村局王军。
附件1:龙湾区农村职业技能培训报名表 附件2:各街道名额分配 附件3:报名汇总表
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 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8日
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年9月28日印发
附件1 龙湾区农村职业技能培训报名表
本人对所填内容和所交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填表人(签字):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表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清楚; 2.照片要求:免冠2寸黑白或者彩色证件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 附件2
各街道名额分配
附件3 龙湾区农村职业技能培训报名汇总表 街道 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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