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政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金申请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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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农业经营主体: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财农〔2015〕50号)、《印发〈关于培育农业农村新动能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温龙委发〔2018〕5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各单位前期申报的项目通过专家组可行性评审,经主管部门确认,并报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各单位的项目列入2020年度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并予以立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计划总投资3365.45万元(各项目详见附件),其中财政补助资金1461.475万元,自筹资金1903.975万元。请各单位及时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筹足资金组织项目实施,项目建设完成后向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项目建设内容经专家组验收合格后按程序一次性拨付财政补助资金,如项目投资未达总投资额度,按相应比例扣减财政补助资金。 二、请严格按照项目与资金管理有关办法,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同时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及时建立台账,确保专款专用。 三、各单位要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全面性、可靠性,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该项目立项及下一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附件:2020年度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表
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 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
2020年9月30日
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0年9月30日印发 附件: 2020年度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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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农业经营主体: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财农〔2015〕50号)、《印发〈关于培育农业农村新动能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温龙委发〔2018〕5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各单位前期申报的项目通过专家组可行性评审,经主管部门确认,并报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各单位的项目列入2020年度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并予以立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计划总投资3365.45万元(各项目详见附件),其中财政补助资金1461.475万元,自筹资金1903.975万元。请各单位及时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筹足资金组织项目实施,项目建设完成后向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项目建设内容经专家组验收合格后按程序一次性拨付财政补助资金,如项目投资未达总投资额度,按相应比例扣减财政补助资金。 二、请严格按照项目与资金管理有关办法,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同时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及时建立台账,确保专款专用。 三、各单位要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全面性、可靠性,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该项目立项及下一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附件:2020年度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表
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 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
2020年9月30日
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0年9月30日印发 附件: 2020年度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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