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2011/2018-38799
组配分类 部门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区人力社保局
生成日期 2018-11-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龙人社〔2018〕85号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
龙湾区(高新区)企业在职职工学历提升继续教育补贴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1-09-01 17:04:21浏览次数: 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字体:[ ]

为全面提升我区企业职工学历水平,促进企业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加快推进高新区跨越发展、进位升级,争创国家级创新型特色高新区,根据《关于推进温州高新区跨越发展进位升级的实施意见》(温龙委办发〔2016〕80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补助对象

参加大专以上学历提升继续教育的龙湾区(高新区)企业在职职工,具体要求:

1.与区内民营企业(不包含金融机构)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

2.在我区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缴纳社保满一年;

3.参加学历提升继续教育的层次要高于现学历;

4.情况特殊的对象,可以通过“一事一议”予以审定。

二、 适用范围

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的,其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且一般符合以下情况:

1.经过高校招生考试并被高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证书;

2. 经过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持有成人高校毕业证书;

3. 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

4. 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

5. 部队院校毕业证书(总参和国家教育部联合颁发的毕业证书);

6.党校毕业证书(教育部颁发的成人高校毕业证书);

7.经过教育部批准的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的成人高等教育形式,如成人高考、远程网络教育、开放教育等等。

三、 办理流程

1.备案。符合条件的对象按规定进行申报,提供学校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需在发文之日后取得)、劳动合同,并填写《龙湾区(高新区)企业在职职工继续教育备案表》一式二份,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申请。经批准同意参加学习的,费用原则上由个人预付,拿到毕业证书之后,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补贴。所需材料:提供期末考试成绩单、学校开具的学费正式发票、毕业证书、《补贴申请表》、《备案表》等证明材料;参加自考的,另需提供单科合格证书。

3.审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核通过后确定补助名单,并公示一周。

4.拨付。公示无异议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补助拨付到职工本人。

四、 补助标准

1. 对于参加本科学历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的职工,每人补助2000 元;

2. 对于参加硕士研究生教育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职工,每人补助5000元;

3. 对于参加博士研究生教育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职工,每人补助20000元。

五、 补助经费来源

补助所需经费列入区人才专项经费预算予以安排。

六、 实滋时间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龙湾区(高新区)企业在职职工学历提升继续教育备案表.docx

附件2:龙湾区(高新区)企业在职职工学历提升继续教育补贴申请表.docx

温州市龙湾区(高新区)招才局

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15日





索引号 001008003002011/2018-38799
组配分类 部门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区人力社保局
生成日期 2018-11-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龙人社〔2018〕85号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

龙湾区(高新区)企业在职职工学历提升继续教育补贴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1-09-01 浏览次数: 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字体:[ ]

为全面提升我区企业职工学历水平,促进企业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加快推进高新区跨越发展、进位升级,争创国家级创新型特色高新区,根据《关于推进温州高新区跨越发展进位升级的实施意见》(温龙委办发〔2016〕80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补助对象

参加大专以上学历提升继续教育的龙湾区(高新区)企业在职职工,具体要求:

1.与区内民营企业(不包含金融机构)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

2.在我区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缴纳社保满一年;

3.参加学历提升继续教育的层次要高于现学历;

4.情况特殊的对象,可以通过“一事一议”予以审定。

二、 适用范围

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的,其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且一般符合以下情况:

1.经过高校招生考试并被高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证书;

2. 经过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持有成人高校毕业证书;

3. 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

4. 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

5. 部队院校毕业证书(总参和国家教育部联合颁发的毕业证书);

6.党校毕业证书(教育部颁发的成人高校毕业证书);

7.经过教育部批准的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的成人高等教育形式,如成人高考、远程网络教育、开放教育等等。

三、 办理流程

1.备案。符合条件的对象按规定进行申报,提供学校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需在发文之日后取得)、劳动合同,并填写《龙湾区(高新区)企业在职职工继续教育备案表》一式二份,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申请。经批准同意参加学习的,费用原则上由个人预付,拿到毕业证书之后,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补贴。所需材料:提供期末考试成绩单、学校开具的学费正式发票、毕业证书、《补贴申请表》、《备案表》等证明材料;参加自考的,另需提供单科合格证书。

3.审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核通过后确定补助名单,并公示一周。

4.拨付。公示无异议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补助拨付到职工本人。

四、 补助标准

1. 对于参加本科学历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的职工,每人补助2000 元;

2. 对于参加硕士研究生教育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职工,每人补助5000元;

3. 对于参加博士研究生教育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职工,每人补助20000元。

五、 补助经费来源

补助所需经费列入区人才专项经费预算予以安排。

六、 实滋时间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龙湾区(高新区)企业在职职工学历提升继续教育备案表.docx

附件2:龙湾区(高新区)企业在职职工学历提升继续教育补贴申请表.docx

温州市龙湾区(高新区)招才局

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15日